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
答:在教育事业统计中,如果有该学校的代码,则可在系统中正常填报;如果没有该学校的代码,则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作为某公办学校的分校进行处理。
答:正在休学的学生需要在学生办理休学的学校进行采集,建议将该学生归属在原休学的年级班级,待系统部署完成后,将该学生做休学处理。
答: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学生复读,学校违规招收的初、高中毕业年级的复读生,在首次数据采集时不纳入信息采集范围。
答:根据学籍管理办法中“籍随人走”的原则,建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那所学校读书,则该学生的信息就由那所学校采集并录入;根据各省实际情况及要求,如果学生发生变动,则通过系统中的转学操作来完成。
答:建议向该类学生家长公开说明:自愿在无证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信息无法导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将来没有学籍,无法升学及其他学籍变动;正在该类学校就读的学生,本次由学校下发纸质学生信息表,进行纸质信息采集,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确认后,或转入当地公办学校,或者该类学校取得合法资质后,作为某公办学校的分校进行处理。
答:如果已有完整的学生信息,可以不再进行重新采集,但是建议需要家长确认签字,否则将来某学生信息一旦有错误进行追查,若找不出有家长签字的纸质表,学校可能要承担责任。
答:教育部其他业务司局或者其他部委所需要的字段都是带星号的,该类字段基本满足中央统计使用,所以可以不用填写,但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决定是否采集不带星号的其他字段。
答:根据上级要求,职高学生不进行采集,如果有附设义务教育及高中班,该类学生需要采集。
答:
学校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指的是学校地址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所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指的是学校业务直接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如:XX学校地址在XXX区县,但是业务上却是由XXXX市教育局直接管理,则该学校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为:XXX县教育局,学校所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为:XXXX市教育局。
答:只填写主校区的土地证号即可,或者任意填写一个,具体由学校自行掌握。
答:由区县教育局指定该学校挂靠在公办学校下,作为该公办学校的分校进行处理。
答:没有学校标识码或者近期新增加的学校还没有统计到教育事业统计中的作为分校区进行处理。现在已经不存在的学校在系统中出现的不允许删除也不允许做任何的修改。
答;班级和年级是系统默认的,例如:2011101表示的是小学2011级一年级一班。其中2011是入学年份1代表是小学01是表示小学一班。在模板中是需要录入的,在系统中是系统默认生成的。
答:给主校区分配好班级后,按照顺序给校区中的班级设置班号,如主校区某年级设置10个班后,那么分校区同年级的班号从11开始设置。学校也可以按照某个数值段分配给某个校区的方式进行设置。
答:纸质采集表中,都需要填写汉字,在录入EXCEL模版的时候,根据模版中的选项进行选择。
答:建议不用姓名中间空格,因为在导入系统后,系统会自动把空格取消。
答:纸质采集表中,出生地、户口所在地填写汉字,可具体到区县一级;在模版中录入学生出生地、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具体到区县一级。行政区划代码为12位,前六位为省市县,后六位补六个0。
答:中国籍学生的籍贯可具体到区县一级;外籍学生的籍贯可填写为“其他”。
答:如果该类学生所在民族不在国标中的57个民族(注:新增了“穿青衣族”)中,则可填写“其他”。
答: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类型: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Z-其他。身份证件类型为Z-其他时,身份证件号可不填,但学校需提供学生“无身份证在校就读证明”(需要学生和家长签字,学校盖章,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除居民身份证外,如果学生持上述其他证件,建议学校扫描其证件,并需要学生或家长签字,学校盖章,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答:如果学生有户口,则在户口簿上有公安机关配备的身份证号,所以在采集该类学生信息时,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并要填写户口簿上的身份证件号。
答:可根据身份证件中的有效期填写,如XXXX年—XXXX年,不能填写成“10年”“20年”等。
答:该类学生的上述两项指标可填写父母一方的“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也属于黑户,则可以按照祖父祖母的属性填写。
答:学籍辅号指的是各省自建系统中,由各省分配的省属学籍号。学生在采集数据的时候可不填写。
答:无论学生如何转学,学生的入学年月的规则为:小学从小学一年级算起,初中从初中一年级算起,高中按照高中一年级算起。
答: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方式分为:就近入学和其他,如果不属于该片区,则入学方式可填写为“其他”。
答:就读方式分为两类:走读和住校,在义务教育阶段,是否住校是判断是否寄宿生的依据,所以要正确填写。
答:建议该三类住址在填写过程中能具体到门牌号,方便找到或者联系到该学生,其区别:
现住址:学生目前所居住的地方,可能是亲戚家、租住房、学校等。
家庭住址:监护人所住的地方,一般指户口所在地或者是一家人共同居住的地方。
通信地址:能够联系或者信件能送递的地方,如父母所在的单位、学校等。
该三类地址可能是同一个地址,也可能不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答:留守儿童:是指外出务工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双亲留守儿童:父母双方都在外地打工,由其他亲属监护。
单亲留守儿童:父母一方外出打工,由另一方监护或者其他亲属监护。
(特例:若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监护人外出打工,则应属于单亲留守儿童)
答: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地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前提条件:从外县农村到本县镇区,并且和父母同在本县的学生。具体表述为:
外边农村到本县农村——不属于
外县镇区到本县镇区——不属于
本县农村到本县农村----不属于
本县农村到本县镇区----不属于
外地乡村到本地县城——属于进城务工
答:外来务工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的地区,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这类学生由系统通过户籍所在地自动统计,不用填写。
答: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指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但其所需学费部分或全部由当地政府承担。公办学校的学生填写否,民办学校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答:在首次数据采集阶段,该字段可都填“否”,在系统正常运行后,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系统中维护该学生的信息,该字段的选择直接牵涉到后期资助系统的使用,资助系统根据该字段来抽取学生进行资助管理,所以一定要正确维护。
答:上下学距离直接填写数字,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如2.0公里,在纸质采集表中,可以填写单位“公里”,在录入模版的时候,一定不要填写单位,只填写数值即可。
答:如果学生信息中有身份证号,则监护人可以不用填写身份证号,身份证件类型选择“其他”即可;如果学生没有身份证号,则监护人必须填写身份证件号,如果父母没有户口,则可以填写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身份证件。
答:如果监护人没有中国居民身份证件,则可以填写其他证件类型,但是需要提供证件扫描件,并签字确认,由上级主管教育行政单位备案。
答:在系统中,只提供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如果监护人不在该范围,则可以选择“其他”,然后再关系说明栏中,填写监护人关系。
答:请学校积极联系家长及学生,做思想工作,请学生回校读书。如果经动员学生不返校就读,则视为辍学,不需要采集该生信息。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因此,民政局才是孤儿的监护人。但孤儿院大多是民政部门的下设机构或由民政部门许可成立的福利机构,实践中,孤儿院这个机构就是孤儿的监护人。双方父母由一方死亡或者离异的除了填写父亲或者母亲的信息以外,另外填写一位亲戚的信息。
答:学籍号是系统进行全国查重,并公安部身份证认证中心校验后,由系统统一生成,共十九位,规则如下:
个人标识码(学籍号):个人标识码(19位)为教育系统人员基础信息统一编码,由类型码(1位)及公民身份号码(18位)或个人标识自编码(18位)构成。个人标识自编码(18位)是在教育个人暂无公民身份号码(第二代)或原公民身份号码不可用时,由教育部依据本规则赋予教育个人的教育身份号码,个人标识自编码(18位)是特征组合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
临时学籍号:
全国临时学籍号的编码规则是L+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4位随机码)
正式学籍号:
有身份证号:G+身份证号。
无身份证号:J+身份证号生成规则。
答:如果已经有G和J开始的正式学籍号,学籍号不会发生变化。如果只是L打头的临时学籍号,经过公安部学生身份认证后,临时学籍号将变为正式学籍号。
答:根据政策,要父母双方都是初生第一胎才算独生子女。所以上述情况的孩子不算是独生子女。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计生部门确认。
答:基于这种情况,可填写父母或监护人所在部队的所属地区。
答:word2003启用宏的步骤是点击工具——宏——低。Word2007、word2010、word2013启用宏的步骤是单击“Office按钮”,然后单击“Word选项”。依次单击“信任中心”、“信任中心设置”和“宏设置”,选择启用所有宏。
答:结果为“成功”的话,表示上传的学生数据已经进入系统,学校可以进行审核上报工作。
反馈结果为“失败”的话,请点击该学生信息模板文件名,即可查看失败的原因,然后根据提示进行修改,再重新上传。
反馈结果为“不符合模板”的话,请重新下载模板,将原输入的数据选择性(选数值)粘贴到新模板,保存后再上传。
反馈结果为“待处理”的话,请耐心等待,并反复关闭“学籍注册”选项页,再重新打开“学籍注册”选项页,然后进入“学籍导入”,以便查看刷新后的反馈结果。
答:excel模板中的班号必须与系统中创建的班号一致,提示本校不存在该班号,说明模板中的班号填写有误。
答:年龄错误信息只是提示学籍管理员该学生不具备入学资格,但不影响数据的导入;其他错误信息必须要进行修改,如不修改,在导入时会出现报错,影响数据的导入。
答:1、系统可以配置“即时查重”开关,由省级账号控制。
2、可能是由于非正常断电、关闭服务器等原因,造成查重调度服务关闭,如出现该种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浪潮公司或者教育部信息中心)。
答:目前全国学籍系统只能通过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组合查重的方式,从技术上来判断是否重复,如果通一个学生采用改变学生属性的方式,比如说:姓名相同,但性别、出生日期不同,从系统中是判断不出来的,只能通过行政上严格的核办才能判断,这也是部里要求在纸质数据采集时需要班主任、学校主管领导、学生及家长三次确认的原因,尽最大程度的保证学生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答:1.如果有身份证号,且身份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时,按照身份证号进行查重;
2.如果身份证件类型选择非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无论身份证件号中是否填写数值,系统都会按照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进行组合查重。
答:学生数据系统查重无问题后,学校即可进行审核、上报工作。学校审核分为在校生、新生、来华归国三个页签审核,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页签进行审核,目前在首次数据采集阶段,需要选择“在校生”页签即可看到学生数据信息。
回复:系统有新生注册的控制开关,可由省级进行控制。个别需新录入学籍的情况,与省里沟通。
答:在学籍系统中删除学生数据是非常慎重的事情,根据设计思路,不提供批量删除的功能;如果发现学生信息有错误,学校可以在学籍注册功能中,直接删除该学生信息即可。
答:区县审核通过了的学生在系统内即成为在校生,学校不能随意删除。如果要删除该类学生,其操作步骤为: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管理】-【综合查询】-【在校生查询】中找到需要删除的学生,点击申请删除按钮。然后区县学籍管理员在【系统管理】-【误操作删除】中确认删除即可,这样在校生就被删除了。
注意:拥有正式学籍号的在校生将不能被删除。
答:问题学籍现在分为三种:一种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身份证号码重复,一种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三项重复,还有一种是身份证号错误。您可以在“问题学籍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答:证明材料的内容需要根据本省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上传。但系统限定只能上传DOC、RAR、JPG格式的文件,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M!
答:问题学籍的处理方式有以下三种方式:
佐证——学校学籍管理员补充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附件,发起问题学籍处理流程。
变更——学校管理员修改学生重复或者错误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附件,发起问题学籍处理流程。
删除——学校管理员发起删除学籍申请,系统自动审核通过,但是区县和学校可以查看到删除的数据。
答:因为现在系统中的数据是在不断录入的,只要有新的数据进入系统,那么原来的数据就有变成问题学籍的可能,因此,只需要按照步骤重新处理即可。
1)淡蓝色背景颜色,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数码照,(即一寸照片即可,在采集时,只要相差不大就没有问题)
2)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常戴眼镜的学生应配戴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数码照片要求为jpg格式。
照片文件大小应小于60K。
答:可以使用原有照片,但是建议如果条件允许,尽量重新采集,因为学生成长很快。
答:1)有身份证号的学生,其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命名,并按年级、班级分文件夹存储。身份证号中有X字母的,X必须大写不然照片在系统中匹配照片会不成功,导致导入失败。
2)无身份证号学生,其照片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标识码_班号_姓名,并建立单独文件夹存储全校所有无身份证号学生的照片文件。
答:压缩文件必须为zip格式,以班、年级或者学校为单位压缩。压缩包里只能有照片,系统生成的thumbs.db这个文件要删掉,否则导入会失败。如图
答:关键数据变更功能使用前,需要省、市、县三级管理部门在【系统管理】->【学籍业务管理】->【受控字段设置】菜单下对“受控字段”进行设置。
答:因为学校对学生发起关键数据变更申请之后,系统会将该学生变更后的信息再次进行查重。如果该学生变更后的信息和系统中的信息有重复则该学生会进入问题学籍。
答:只有上级部门设置的受控字段才能在关键数据变更修改,其他信息项可以在学籍数据维护进行修改。
答:分两种情况如果需要修改的信息为关键信息(比如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年级班级等等)就需要学校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关键数据变更申请】;
填写学生(姓名)或者(学籍号);显示学生数据;按需要进行修改;
在你点击保存后;会提示要上传变更上传资料;当资料成功上传后;申请的信息会显示在【关键数据变更申请】
当信息显示后;学校可继续对该数据进行;修改、删除;
学校审核;【学籍管理】【关键数据变更学校审核】;
选择学生;点击【审核】学校审核工作就结束了
接下来就是区县审核,区县审核操作与学校审核操作类似,区县审核通过,关键数据变更成功,审核不通过,学生信息则返回学校需要再次修改再次审核。如果需要修改的信息为非关键信息那么学校学籍管理员可以直接在【日常管理】-【学籍数据维护】中进行维护,最后点击保存即可。
答:由于异动申请的查询中的学校名称默认的是本学校,发起转学流程时,首先要将学校名称选择对方学校,然后再通过姓名来查找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
答:转学申请列表中有一列是“当前处理单位”,请注意此处的信息是否是自己的,如果不是,那么将无法审核。
答:学校可以线下联系教育局学籍管理员进行审核。如果无法联系,可通过“强制干预”功能,将此业务直接上报至省厅,由省厅学籍管理员进行审核。(建议不要随便点击“强制干预”)
回复:根据各省需求,异动结果可以按照不同的异动类型导出。
回复:转学批量核办,容易造成只核办不把关,系统不提供这一功能。
回复:由转入地根据本省规定和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和核办转入的年级。
答:转学时原学校如果存在在办业务,或者是休学、其他离校或辍学等非在校就读状态时,不能进行转学。
答:系统采用姓名、全国学籍号或者姓名、身份证号组合的方式,在转出省份进行自动查询。
答:回国复学操作时,在系统中可以在任意一年级进行复学,至于是否可以在任意省份的任意一学校就读还需要看各省的要求条件而定,如果符合条件要求理论是是可以实现的。
答:原则上,全国学籍号应由转学学生或者家长咨询原学校学籍管理员获得。
回复:可以,在毕业生查询中查找到毕业生信息后,点击EXCEL导出即可。
回复:可以在综合查询-毕业生查询中,查询到该生的信息。
答:可以实现,在查询条件中的自定义查询条件中可以选择按教育阶段。
答:休学、转学、其他离校等异动流程正在办理但未办理完成的学生。
正在处理但未完成处理的问题学籍的学生。
有操作流程已经发起但未办结的其他在办业务的学生。
答:根据各省自行规定毕业生复读的条件,如果允许复读,则由学籍主管部门在毕业生查询中进行毕业生回退操作即可。
答:系统配置了高中毕业生核办流程的开关,目前只允许学籍主管部门和地市级,没有配置省级核办流程;根据各省要求,选择核办级别。
回复:根据各省需求,已设置往届生可以招生。
回复:根据各省需求,自主招生已经支持使用模板导入。
回复:按学校录取新生,调取新生档案,学生分班的顺序依次进行。
回复:新生未调档前,都是可以的。
回复:按自主招生进行处理。
回复:导入招生结果后,如果招收的是外县的学生,则需要学生原毕业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办,方可进行招生。
答:按照学校、班级、年级都可以实现。
答:主管教育部门在核办时,在查询条件中的“教育阶段”一定要选择正确。否则会出现如上的提示。
答:目前系统的实现方式为一旦调档结束,将不允许撤销操作,只能通过转学的方式进行操作。建议在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办时认真核办。
答:系统中缺的行政区划,需要省厅尽快上报自建行政区划,由中央机构系统生成自设的行政区划代码,然后由开发单位初始化到学籍系统即可。
回复:按照“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导出使用管理规则》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33号)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省的学籍数据导出使用管理工作。先按《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导出使用管理规则》发起申请,并签订《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管理安全承诺书》后,按流程办理学生数据导出。
回复:不足龄新生注册,系统设置了控制开关,是否启用由省里根据本省情况来确定。
答:系统中提供了学籍卡片的打印功能,目前打印风格正在设计中后期升级时该功能会放开。
答:带有附设班的中职学校信息是由机构系统提供给学籍系统项目组,然后由开发单位初始化至学籍系统中。
答:如果学校属性发生变化,如学校名称改变、办学类型改变、撤销合并等,应由学校报至主管教育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在机构系统中进行更新,并由省级、中央级统计部门审核通过后,该信息会反馈至学籍项目组,由开发单位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更新。
答:五个账号分别是学籍管理员、学籍系统管理员、学籍主管领导、营养餐管理员、营养餐主管领导。目前学籍的三个账号没有进行权限配置,登陆系统都可以进行学籍的管理。建议学校、区县、地市、省的学籍管理员就使用学籍管理员账号。营养餐两个账号现在权限也是相同的。建议学校、区县、地市、省的营养餐管理员使用营养餐管理员账号。
答:建议各位老师使用ie8、ie9、ie10浏览器,使用别的浏览器可能会导致部分页面显示不出来。
答:出于信息安全的考虑,各位老师进入系统之后务必修改系统初始密码。如果密码忘了,需要报请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进行修改。
答:由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校信息管理】【学校合并】中,选择“合并”按钮,然后选择源学校和接收学校,可以按照年级、班级、单个学生进行学生的分流,操作完成后,再由接收学校核办并进行分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