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保:本内容是各申机构于本申符合法律、法和章的重保,各申机构当一
致同意。
品上市可持有人:符合《品上市可持有人制度点方案》点行政区域、点品种范和
申人条件,申成品上市可持有人的申人,根据申人
1.本申属于:系指如果属于申国注册品种“国品注册”,如果属于申口注册“口
品注册”,如果属于申港澳台注册“港澳台医品注册”。本必目。
2.申分:按品注册申的分填写,属新的,新申;属按新管理的,新管理的申;
属申仿制已有国家准的,仿制申。本必目。
3.申事:按照申申事填写。申床研究(包括附加申免
床研究的),床;申生,生;若申新的,新。本必目。当申分新申或按新管
理的申,生和新多;当仿制申,只能床或生。
4.品注册分:品分及注册分按照《品注册管理法》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中的有
关分要求。本必目。(系置下拉菜。
中置1、2、3、4、5、6.1.1、6.1.2、6.1.3、6.2、6.3、7、8、9;化置1、2.1、2.2、2.3、
2.4、3、4、5.1、5.2;生物制品依次置1、2、、15
)。如果是新或按新管理,化注册分只能1-2,中只能1-8,生
物制品不限制;如果是仿制,化注册分只能3-4,中只能9,生物制品不能。
5.附加申事:在申分和品注册分定后,如同申非方,
非方,此不,默申方;如申仿制的品属于按非方管理
的,此必非方;同申减免床研究,减或免床研究;属于《
品注册管理法》第四条定的新申申特殊批的可特殊批程序如了特殊批程序,填写
“品注册特殊批程序申表”。属于上述申以外的其他附加
申事(如申Ⅰ期床等),可其他。“其他”的,当要填写申事。
国药品通用名称》或其增补本收载的药品通用名称。申报复方制剂或者中药制剂自拟药
品名称的,应当预先进行药品名称查重工作。本项为必填项目。
国家药典委员会文件的,选国家药典委员会;属申请人按有关命名原则自行命名的,
选自拟。本项为必选项目。
8.英文名称:英文名填写INN英文名;中药制剂没有英文名的,可以免填;
申报中药材的需提供拉丁名。本项为必填项目。
9.汉语拼音:均需填写,注意正确区分字、词、字母大小写等。可以参照中国
药典格式填写。本项为必填项目。
10.化学名称:应当以文字正确表达药物活性物质的化学结构,不要采用结构式。本项为必填项目。
11.其他名称:系指曾经作为药品名称使用,但现在已被国家规范的药品通用名
称取代者。
12.商品名称:申请人为方便其药品上市销售而申请使用的商品名称。进口药品
可同时填写英文商品名称。商品名称仅限于符合新药要求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及进口
中药可以申请使用。
13.制剂类型:本项为必选项目。
非制剂:根据本品类型进行选择。其中“有效成份”系从植物、动物、矿物等
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分。“有效部位”系指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
位,不属所列类型,选“其他”,并应简要填写所属类型。
制剂:在“剂型”后选择所属剂型;剂型属于《中国药典》或其增补本收载的
剂型,选中国药典剂型;非属《中国药典》现行版及其增补本未收载的剂型,选非中国
药典剂型;进口药品同时填写剂型的英文。如属于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制
剂的,可同时选择特殊剂型。
14.规格:填写本制剂单剂量包装的规格,使用药典规定的单位符号。例如“克”应写为“g”,“克/毫升”应填写为“g/ml”。每一规格填写一份申请表,多个规格应分别
填写申请表。本项为必填项目。
同品种已被受理或同期申报的原料药、制剂或不同规格品种:填写由同一申请人申报的该品种已被受理或同期申报的其他原料药、制剂或不同规格品种的受理号及名
称。若为完成临床研究申请生产的需填写原临床申请受理号。
15.包装:系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如有多个包装材质要分别填写,
中间用句号分开,例如“玻璃瓶。塑料瓶”。包装规格是指基本包装单元的规格,药品的
基本包装单元,是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供上市的药品最小包装,如:每瓶×片,每瓶×
毫升,每盒×支,对于按含量或浓度标示其规格的液体、半固体制剂或颗粒剂,其装量
按包装规格填写。配用注射器、输液器或者专用溶媒的,也应在此处填写。每一份申请
表可填写多个包装规格,不同包装规格中间用句号分开,书写方式为“药品规格:包装
材质:包装规格”,例如:“0.25g:玻璃瓶:每瓶30片。塑料瓶:每瓶100片”,多个规格的按上述顺序依次填写。本项为必填项目。
16.药品有效期:本品种的有效期,以月为单位填写。如有多个规格、包装材质,
有效期如有不同则要分别对应填写,如包装材质为“玻璃瓶。塑料瓶”两种,有效期分别
为18个月、12个月,应写为“18个月。12个月”。诊断试剂类制品,如有多个组份
且有效期不同的应以最短的有效期作为产品有效期填写。
17.处方(含处方量):应当使用规范的药物活性成份或者中药材、中药饮片、有
效部位等名称,同时应当填写按1000制剂单位计算的处方量。申报复方制剂,应当预先
进行处方查重工作。本项为必填项目。
处方内辅料(含处方量):对处方使用的每种辅料均应填写,包括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等。处方量按1000制剂单位计算。本项为必填项目。
准文号有效期内的原料药;进口注册是指已获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
册证》,并在其有效期内的原料药;另行申报是指正在申报注册中的原料药,应将其受
理号填写在批准文号项下,受理号亦可由省局在受理时填写;另行批准是指无需注册,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专门批准的原料药,在批准文号项下填写其批准文件编
19.中药材标准:制剂中所含中药材,规范填写药材名称。如有地方或国家药品
标准的,属于法定标准药材;若没有地方或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材,属于非法定标准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