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健康东路50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71006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主办单位: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承办单位: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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