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全文)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9月14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立国

2014年9月24日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家庭寄养工作,促进寄养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

第三条家庭寄养应当有利于寄养儿童的抚育、成长,保障寄养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家庭寄养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庭寄养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负责家庭寄养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参与家庭寄养工作。

第二章寄养条件

第七条未满十八周岁、监护权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被寄养。

需要长期依靠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专业技术照料的重度残疾儿童,不宜安排家庭寄养。

第八条寄养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处于中等水平以上;

(三)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寄养儿童抚育、成长的疾病;

(四)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

(五)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社会工作、医疗康复、心理健康、文化教育等专业知识的家庭和自愿无偿奉献爱心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九条每个寄养家庭寄养儿童的人数不得超过二人,且该家庭无未满六周岁的儿童。

第十条寄养残疾儿童,应当优先在具备医疗、特殊教育、康复训练条件的社区中为其选择寄养家庭。

第十一条寄养年满十周岁以上儿童的,应当征得寄养儿童的同意。

THE END
1....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五)各地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下发的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规范制度运行的标准和程序,加强动态管理。 (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让广大计生家庭了解国家的奖励扶助政策,增加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做好基层干部和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增强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熟练掌握具体操作程序...http://news.m.xmsme.cn/webview.aspx?id=6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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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详细解读》《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与寄养家庭签订寄养协议(也可以授权家庭寄养服务机构),协议必须约定对被寄养儿童安排试寄养,实施试寄养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90天。 暂行办法要求,寄养家庭有协议约定的事由在短期不能照料被寄养儿童的,家庭寄养服务机构必须对被寄养儿童提供短期养育服务。短期养...https://law.lawtime.cn/lifadongtai/3142.html
1.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与寄养家庭签订寄养协议,也可以授权家庭寄养服务机构与寄养家庭签订寄养协议,明确寄养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寄养家庭中的主要照料人等。 第十五条寄养协议必须约定对被寄养儿童安排试寄养,实施试寄养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90日。 https://www.66law.cn/laws/118241.aspx
2.部门规章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庭寄养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负责家庭寄养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参与家庭寄养工作。 https://mzj.fuxin.gov.cn/newsdetail.thtml?id=624541
3.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 为了规范家庭寄养工作,促进寄 养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 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 养育的照料模式。第三条【基本原则...https://m.renrendoc.com/paper/189763289.html
4.让他们有家有爱!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家庭寄养招募中,有补贴!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家庭寄养管理的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佛山市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发起为儿童院的学龄儿童,寻找爱心家庭进行寄养的招募书,以此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 寄养家庭要求 1.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所有成员关系和睦,寄养意愿达成一致。(居住地以...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1906/14/c23238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