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在民间,寄养俗称干爸妈与干儿女的关系。
寄养家庭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民政部门批准的家庭寄养服务机构委托,寄养不满十八周岁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家庭。
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三十至六十五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或相当于)以上文化程度。
将孤儿委托给那些条件较好并具有爱心的家庭进行养育照顾,儿童福利机构仍旧是孩子的监护人,而受委托家庭为孩子的养护人。儿童福利机构需与养护人签订《寄养协议》,由儿童福利机构按一定标准向寄养家庭定期支付孩子的生活、医疗和教育费用。
家庭寄养经费,包括被寄养儿童的生活、医疗和教育费用,寄养家庭的劳务费用,家庭寄养服务机构的工作费用等,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民政事业经费中列支。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