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古曲北路20号中欣楚天熙苑小区商业栋201室
建设单位
湖南老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老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租赁位于长沙市芙蓉区古曲北路20号中欣楚天熙苑小区商业栋201室建设宠物医院项目,提供动物疾病诊断、治疗及宠物药品销售,提供犬用、猫用体内外驱虫药等,项目于2022年11月开始装修,2023年1月开始运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因未开展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因此无须进行环评。
本次项目将新增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设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第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23动物医院(设有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设施的)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故按管理名录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扩建手术室项目拟于2023年5月开始进行设备安装,拟于2023年6月建成。
本项目主要为宠物提供诊疗以及宠物用品销售,提供犬用、猫用体内外驱虫药等。该宠物医院接诊动物主要以猫类和犬类为主,诊疗科目为:动物疾病诊断、治疗和手术等,疾病治疗主要包括宠物肠胃疾病、感冒发烧、动物难产等常见疾病的治疗等,项目不接收经诊断患有人畜交叉感染传染病的宠物,不接诊携带或疑似携带狂犬病毒的宠物猫犬,不接诊和寄养《长沙市关于公布危险犬只目录的通告》(长公通[2019]15号)发布的包括比利时牧犬在内的43种危险犬只,仅对一般宠物感染病症进行隔离治疗。扩建前,年接诊宠物数量为3600只/年;扩建后,新增年手术量720台/年,日均手术量2只/天,宠物的门诊量不变3600只/年。本项目不进行宠物的美容和寄养服务。本院化验内容包括宠物生化检查全套、血常规、血气、显微镜镜检,病毒检测均采用试纸检测,血样制成试剂片,由仪器进行检测,手术类型包括基础外科手术、绝育手术、腹腔手术等。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览表
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诊室
5间诊疗室,其中2间猫诊室、3间狗诊室,1#猫诊疗室6.5m2、2#猫诊疗室6.5m2;1#狗诊疗室7.4m2、2#诊疗室7.4m2、3#诊疗室7.4m2
现有
化验室(中央处置室)
1间14m2
手术室
1间手术准备室10m2,2间手术室,1#手术室20m2(设置2个手术台)、2#手术室15m2(设置1个手术台)
本次扩建
DR室
1间DR室7m2
中央处置区
1间中央处置区15m2
B超室
1间B超室6.8m2
猫住院室
4间,猫住院室10m2,猫VIP1室6.8m2,猫VIP2室6.8m2,猫VIP3室6.8m2.
狗住院室
狗住院室23m2,狗隔离室1、狗隔离室2
疫苗室
1间疫苗室6.8m2
辅助工程
会议/办公室
1间培训室25m2
消毒间
4.6m2,设置有紫外光灯和1台灭菌锅
公辅工程
1
供电
项目电力供应由市政电网提供
依托中欣楚天熙苑小区已建
2
给水
水源由当地自来水厂提供
3
排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手术废水、地面清洗水。医疗废水、手术废水、地面清洗水首先通过消毒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与生活污水等一起经店内污水管道排入化粪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善垸污水处理厂后最终排入浏阳河。
排水设施依托中欣楚天熙苑小区已建
环保工程
废水预处理
消毒设施已建5套
废气处置
在各功能房设置有新风系统,对臭气进行统一收集,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由排放口外排,排放口设置在东侧,排气口离地面高度约7m;
及时清理宠物排出的粪便,并密闭存放,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每天工作结束,房间地面采用84消毒液清洁消毒3次。室内通风换气设有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及排气扇。污水处理设备为消毒工艺,无生化处理过程,处理设备为密闭结构,且位于室内。
固废处置
已设置医疗固废暂存间,医疗固废定期交由长沙汇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医疗玻璃、输液瓶(袋)交由湖南博晟卫生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动物尸体交由长沙县长胜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
噪声治理
建筑物隔声、宠物安抚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宠物活动、排泄物、医疗固废暂存间
臭气浓度
产臭气的功能区设置新风系统,异味统一收集,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外排;及时清理宠物排出的粪便,并密闭存放,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每天工作结束,房间地面采用84消毒液清洁消毒3次。室内通风换气设有紫外线消毒灯及排气扇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
综合废水
COD
诊疗废水(含化验废水)、宠物笼和排泄物托盘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以及新增的手术废水经5套处理规模为10L/h二氧化氯消毒设施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
医疗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其他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BOD
SS
氨氮
粪大肠菌群数、余氯
声环境
东面厂界
空调外机、宠物叫声,噪声值约为60-70dB(A)
合理布局,利用现有建筑物隔声,及时喂食、安抚宠物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4类标准
南面厂界
西面厂界
北面厂界
电磁辐射
本项目辐射设备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湘环辐证[A1601]),本报告不对电磁辐射进行评价分析。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固废、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一次性输液瓶、动物排泄物、动物毛发、生活垃圾。
医疗固废暂存在医疗固废暂存间,动物尸体交由长沙县长胜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其他交由长沙汇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处置;一次性输液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动物排泄物经消毒后排入化粪池处理;动物毛发和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项目无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和土壤基本无影响。
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具体编制要求“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有生态环境敏感的,应明确环保措施”,本次项目租用商业用房,未新增用地,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加强医疗废水处理设备的日常监管和维护。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一、建议和要求:
为减少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特提出如下建议:
1、本次评价依照建设单位目前提供的资料、规模进行。若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变化,建设单位应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另行申报。
2、本项目的建设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防治措施。
3、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合理计算企业各项环保措施所需经费,预留充足的环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各项环保措施按照设计及环评要求落实到位。
4、公司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公司的各项环境管理工作。自觉接受市、县环保主管部门对公司环保工作的监督指导。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84683342(传真)
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三段658号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