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体检标准
常见体检标准:
1.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1)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2)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注: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例如:男生身高1.7m,体重70kg,BMI=70÷1.72≈24(合格)女生身高1.6m,体重50kg,BMI=50÷1.62≈19.5(合格)
3.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其他具体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漳平市征兵优惠政策
1、事业单位招考有专岗
每年拿出3个专门岗位用于招录本科毕业从漳平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每年按招聘综合类岗位人数的2%比例(不足1人的按照1人),专门面向从漳平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
2、公职人员可带编入伍
鼓励公职人员(含已通过招聘考核未正式入职人员)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保留公职,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子女教育享优待
对在漳平入伍的退役军人子女招生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参加城区优质学校招生专项指标随机派位,未派到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城区中小学就读;学前教育阶段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城区公办幼儿园就读。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3〕1号)执行。
4、非城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5、创业企业有优待奖励
支持漳平入伍的退役军人创办企业成长上规,对统计快报、年报新增的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在龙岩市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5万的基础上,根据漳财外〔2020〕2号精神,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当年新培育的限上商贸企业和规上其它营利性服务企业,属培育新企业且当年纳入限上或规上统计(错月)的给予奖励扶持由3万元/家提高至4万元/家,属老企业(上年10月以前注册成立的)或次年纳入统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扶持由1万元/家提高至2万元/家。
6、大学生返乡应征有补贴补助
7、义务兵优待金待遇同城化
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为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0%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按就高原则发放,实现同役同酬。
8、军属家庭更受尊崇
新兵入伍家庭悬挂“光荣之家”光荣牌。春节或建军节等节日,乡(镇、街道)、村居组织对现役军人家属进行走访慰问。军人立功受奖,市乡领导送喜报并慰问。
1、一次性奖励金
大学生参军享受一次性奖励金发放,本科毕业生不低于30000元、专科毕业生不低于20000元、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不低于5000元。
2、学费补偿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的学费补偿。
3、升学就业优惠
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至8000人。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教育部将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4、优秀士兵可直接提干
大学毕业生具备7个基本条件可直接提干。
5、报考省公务员四级联考“专门职位”
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经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退役时身份为士官或义务兵的,可参加省公务员“专门职位”招考。
6、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加分
7、自主就业创业扶持
8、自主挑选军种去向
大学生参军享受“四个优先”政策: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