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45,000,000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在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6,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6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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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9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13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26,000,000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收益为1.021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