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排除、审查同意、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提出,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尊重科学、事故原因、事故教训、整改措施、处理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最高时速、安全车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7、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8、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核定、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9、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死亡,或者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0、100、1亿)(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0、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0、30、50、100、5000)(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1、较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10、50、5000)(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2、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10、1000)(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3、“三品”指、、。(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依据:川运函[2008]1号)
14、轮胎胎冠花纹深度转向轮不低于毫米,其它车辆非转向轮和轿车转向轮不低于毫米,胎面、胎壁不得有长度超过毫米或暴露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3.2、1.6、25)(依据:川运函[2008]1号)
15、汛期“三防五不”指:防洪水、、雷击;不、过漫水桥、、、超载。(垮塌、载客上渡船、超速、超时)
1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上的缺陷。(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规程、安全管理、危险状态、管理)
17、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企业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及处理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依据。依据:交通部〔2005〕7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18、只有通过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汽车维修质量检验人员才能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其他人员签发的竣工出厂无效。(合格证。依据:交通部〔2005〕7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19、没有下置行李舱或者行李舱容积不能的客运车辆,可在客车车厢内设立专门的堆放区。(满足需求、行李。依据:)
20、车辆维护分为、一级维护、,日常维护由负责执行。(日常维护、二级维护、
驾驶员。依据:川交函〔2007〕573号《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21、承担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或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依据:交通部〔2005〕7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为准。(先达到者。依据:交通部〔2005〕7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3、当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责任认定需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组织技术分析和鉴定时,必须是和共同要求。(承修方、托修方。依据:
交通部〔2005〕7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4、《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承修已报废的或者擅自改装,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机动车、机动车、经营许可。依据:交通部〔2005〕7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5、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失误、失职、社会、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6、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客运经营者应当服从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统
一、。(调度、指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33条)
27、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在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天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180、180。依据:交通部[2005]10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39条)
28、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万元的,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停止经营、2、10、2、3、10。依据:交通部[2005]10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84条)
29、四川省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的最低保险金额标准为农村班线客运10万元/座,其他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和包车客运万元/座。(20万元依据: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16条)
30、客运经营单位应按照每辆车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标准进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不得少于3名。(20辆依据: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29条)
32、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得分比值在0.85以上至的为A级。(0.9。依据:川交发[2007]32号文)
3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得分比值在0.85以下至的为B级。(0.70依据:川交发[2007]32号文)
35、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具备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5辆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8条)
3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或者。(谎报、拖延不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7、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依据:国务院493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条)
38、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8条)
39、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条)
4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1条)
41、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安全生产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1条)
42、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车辆或车辆、专用容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