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人们的精神追求愈加丰富,养宠物的人数增多的同时,人们对宠物的要求也在提高。良好血统,品相优秀的宠物成为更多人的追求,不少人为了获得一只纯种的宠物不惜花费重金,传说中的阿富汗猎犬Tea,配一次种就要十多万元。因此产生的配种纠纷也在逐年上升。
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宠物猫配种而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因在配种之后挑选小猫一事上协商不成,于是诉至法院请求交付系争小猫或者赔偿金额。
2016年6月,母猫成功产下六只小猫,但有三只小猫在随后几天里夭折,最终只存活下来三只,其中包括一只美短加白猫。当王小姐到万女士处挑选时便看上了这只美短加白猫,想要把小猫带走,但是遭到了万女士的拒绝。在此之后双方曾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经审理,法院认为,双方约定的“优选挑选”事项有效,万女士拒绝王小姐的请求属于违约。现如今万女士坚持小猫已经死亡,而王小姐也无法提供证据表明小猫仍在万女士处,因此应由万女士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万女士应在判决生效十日之内赔偿原告王小姐人民币1000元,若未按期履行则加倍赔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同时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万女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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