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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一、关于税目和征税对象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电子烟进出口税则号列及商品名称见附件。......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二、关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三、关于适用税率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四、关于计税价格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5.如果是全电发票开错要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6.宠物医院提供的宠物医疗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7.我司是子公司,先向银行贷款然后再借款给母公司,母公司把利息给我司,我司再把利息还给银行,是否可以享受统借统还业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九)款规定:“以下利息收入。
……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统借统还业务,是指:(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贵司的情况不符合增值税统借统还的规定。
8.我公司是美容院,为客户提供疤痕修复的业务,应当如何缴纳增值税?是否可以享受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9.我公司是美团外卖平台,外卖骑手提供的送餐服务,是否可以适用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10.在商场或者超市为一些商品做促销活动,按照什么项目征收增值税?
11.一般纳税人提供伤残等级评估业务,按照什么项目征收增值税?
12.律师事务所帮客户做户籍调查,按照什么项目征收增值税?
13.律师事务所代客户写诉讼书,属于什么服务?
14.纳税人从事花卉绿植租借应该怎么缴纳增值税?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
15.消费者在美团优选平台购物,平台将货物运送至提货点后,平台消费者前往该提货点领取货物,该业务中提货点纳税人收取平台一定的服务费,如何缴纳增值税?
16.企业销售货物,合同注明了货款和运输费,但实际上运输费由第三方运输公司开具发票给购买方,货物销售方不收取代办费用,货物销售方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否包含运输费用?
17.我公司租入一套房产(2016年4月30日前租入),因为打算转租,将整套房产办理了不动产经营租赁的简易征收备案。如该房产我公司有50%自用,50%用于转租,那自用的部分所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18.企业取得一张员工出差报销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只进行部分报销,另一部分费用是员工自行承担的。对于员工自行承担部分的增值税税额,企业是否需要办理进项税额转出?
19.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什么时候开始可以办理存量留抵税额退税?
20.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该部分留抵税额退税对应的增值税加计抵减额是否需要进行调减?
21.销售核酸试剂,可以申请增值税简易征收吗?
因此,若纳税人符合上述规定,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
22.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纳税人选择差额征收方式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是否需要用差额开票的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二手车交易市场申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签订委托代征的协议?
因此,二手车交易市场初次申请核定二手车发票前,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发布)与其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没有受托代征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不得领用二手车发票。
24.企业向自然人购买烟花爆竹,自然人能否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25.消费者在实体店购买了两种不同用途的电器,是否可以要求商家根据不同电器开具两张增值税发票?
2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厂牌型号”填写有误,销售方需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消费者已缴纳车辆购置税,该情况下是否需要申请车辆购置税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