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后,刘某仍玩老套路,经传票传唤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拒不配合法院审理。法院依法送达、缺席开庭、缺席判决。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等待刘某的将是法律的惩戒。
法官提醒:
遇到微商骗子,举报前先收集证据!
如果在举报之前你没有收集好证据或者证据已清除了,这将会对你日后的维权过程很不利。
那么如何做才能更好地维权呢?
1.别急着举报,先收集证据。
2.了解对方是否真的骗财不发货,还是延迟发货。
3.转账记录先截图,必须要有对方已收款的标识。
4.与对方交易过程的截图,包括付款、对方承诺发货及商品信息确定等内容。
2015年2月4日,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了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博客等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与普通商品一样,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
网络诈骗怎么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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