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贪:新加坡能中国如何更能?

2007年,笔者曾撰写出版《新加坡为什么能?》;2011年6月,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拙作《新加坡治贪为什么能?》则是前书的续篇。其着手虽在狮城,其着眼实在中国;其潜台词是“新加坡能,中国应当也能”,其出发点是“新加坡能,中国如何更能”。

“为什么能”的缘起

先进性教育一年半过去了,但笔者的撰著并未完成。2006年10月,党中央又发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我想,新加坡也许在民主、人权、自由等方面受到西方批评,但其社会的和谐却值得称道。例如,就人与自然的和谐而言,新加坡被誉为“花园城市”;就人与人的和谐而言,新加坡作为一个多元种族、语言和宗教的国家,却能够在人口密集的岛国营造出种族和谐、宗教宽容的局面。于是,我决定将拙作内容扩大为廉洁、活力、和谐三方面,并将它们与行动党的党徽相联系。

行动党的党徽是白底、蓝圆和红色闪电。“白底象征纯洁,强调的是廉洁;闪电象征行动,要求的是活力;蓝圆象征团结,注重的是和谐。”这里,一、三、五句话是行动党的原话,二、四、六句话是我的引申。这些引申也符合行动党的原意,并获得他们的认同。我之所以这样引申,是因为我感到,廉洁、活力、和谐既是新加坡的最大亮点,也是当前中国最为迫切的目标。全书围绕行动党党徽的上述三重象征加以论述,意在揭秘一党长期执政何以保持活力和廉洁,解析和谐社会是怎样建成的。

《新加坡为什么能?》一书对新加坡廉洁举措有所论述,并将其廉政体系归纳为“以德倡廉,使人不想贪;以薪养廉,使人不必贪;以规固廉,使人不能贪;以法保廉,使人不想贪”。据说,新加坡李显龙总理对上述归纳颇为认可,甚至能够加以背诵。他在为该书所作序中提到的“短短几行字,就概括了我们积累经年的治国方略”,指的就是上段文字。2011年1月,广东人民出版社邀约笔者撰写新加坡反腐保廉的专著。考虑到有关著述对于中国的借鉴作用,笔者毅然放下正在进行的其他课题,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新加坡治贪的研究中去。

新的著作必须避免雷同,另辟蹊径。恰在此前的2011年年初,新加坡出版了《李光耀:新加坡赖以生存的硬道理》。硬道理是相对于大道理而言。一般来说,大道理强调原则,硬道理注重实效。喜欢讲硬道理的邓小平说:“不管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无独有偶,李光耀也是“不在乎理论漂不漂亮、优雅不优雅。如果没有用,就换别的来做”,并认为制度、政策不是因为好才可行,而是因为可行才好。因此,硬道理就是管用、可行的道理。有感于此,笔者计划将新书起名为《新加坡治贪的硬道理》,并总结出“领导人的政治意志是治贪关键”等八条硬道理。

如果100个腐败分子只有1个被揭发、受惩罚,腐败者就会存有极大的侥幸心理,即使面对死刑的惩罚,也可能铤而走险。为了不让腐败分子漏网,新加坡在治贪方面实行了虽不好听、但很管用的“有罪推定”,即任何人财产或生活状况超过其正常收入,却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即被视为贪污。例如,“你的银行户头里有200万元,但你每月的收入是1万元,那我们会先假设你受贿,直到你证明你有能力赚取这么多钱为止。”因此,“新加坡所建立的制度,不是假设没人会贪污,而是确保一旦有人贪污受贿,必会被揭发并面对处罚。”于是,“一旦贪腐必遭揭发、处罚”,就成为新加坡治贪的硬道理。其特点是“捉贪高概率”。

新加坡行贿受贿的最高处罚是坐牢5年或罚款10万元,或两者兼施,远不及在公共场所涂鸦被判鞭刑、贩毒被判绞刑来得可怕。因此,其治贪的严厉并不表现在重罪重罚,而是表现在轻罪重罚。新加坡《防止贪污法》对贿金无最低金额限制,在一定情况下,给予或接受1元钱就算贪污,就要坐牢。这不近人情,却十分可行。理由是不接受1元钱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而坐牢是任何人都害怕的。用任何人都害怕的惩罚,去让人做任何人都能做到的事情,其结果是既少有人贿赂,也少有人坐牢。这叫做以刑去刑。于是,“对很小的贪腐处以相对很重的惩罚”,就成为新加坡治贪的硬道理,其特性是“对贪零容忍”。

书成之后,出版社建议将书名改为《新加坡治贪为什么能?》。新加坡华人占多数与一党长期执政的特征,表现出与中国相近的国情。一般来说,华人重视家庭亲情,也容易衍生裙带关系;一党长期执政则容易滋生骄傲,产生懈怠,腐败现象也常常相与伴随。但是,新加坡作为一个华人占多数的国家,却能够在一党长期执政的情况下,被世人公认为很好地控制了贪污。这难免让人们不由自主地追问:新加坡治贪为什么能?

新加坡治贪为什么能?这既是对狮城的叩问,也是对当下的拷问!

新加坡能,中国更能

今天,中国政府强调借鉴新加坡。但历史上,行动党曾经学习共产党。为了赶走英国殖民统治者这一共同敌人,行动党建党之初党内包含“非共”、“亲共”两派,却又在殖民统治结束之后分道扬镳。前者多是英文教育出身,后者多是华文教育出身。“亲共派”深受中国共产党影响,只是当时的英国殖民政府将共产党定为非法组织,所以,他们没有在组织上入党,却可说在思想上入了党,并表现出与当年的共产党员完全相同的行为和作风。李光耀是“非共派”,但他承认,在“应对共产党人的过程中,自己学到了很多东西”。

“亲共派”的清廉、奉献品质,对“非共派”可以是一种榜样,至少是一种鞭策。李光耀承认,行动党之所以有较高的道德水准,与建党之初党内存在“亲共派”有关。为了经得住“亲共派”的攻击,“非共派”也必须提高、保持自己的道德水准。1996年,当年的“亲共派”领袖林清祥去世,作为其头号政敌的李光耀在悼文中写道:“我非常尊重和重视他朴素的生活方式,以及他那无私的态度。他所作出的巨大贡献,是为了达成他的斗争目标,不是为了金钱利益和政治地位。他和他那群受华文教育的同道,教育我和我的同僚有关献身和斗争的意义。”

1978年,李光耀告诉前往新加坡访问的邓小平:“没有什么新加坡能够做到的,中国做不到,或者说,不能做得更好!”1992年,邓小平在提到新加坡后指出:“我们应当借鉴他们的经验,而且比他们管得更好。”两国领袖超越时光的上述对话,总能激发我新加坡研究的中国情怀,就如笔者用以自勉的对联所说的那样:倾注多年心力,笔析狮城,探究为何“新加坡能够做到”;奉献一片赤诚,情系华夏,思考如何“比他们管得更好”。(记者:吕元礼)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