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汪星人”“喵星人”成为居民家中不可或缺的家庭成员,而猫狗伤人、传播疫病事件亦层出不穷。今年1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新法回应社会关切的猫犬管理等问题。5月1日起,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养宠将有哪些新变化?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遛狗拴绳渐成共识
文明养犬,未定期接种狂犬疫苗将违法
2020年11月,浙江杭州萧山区一名初中女生罹患“狂犬病”脑死亡,家属称该女生曾被狗咬过。
根据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流浪猫狗归谁管,如今有了新答案
家住北京大兴的李阿姨最近抱怨,小区里有五六只流浪猫,夜里一直叫,影响人正常休息,而且流浪猫会在停车场、楼道排泄,污染环境。“小区里一些爱心人士会给这些流浪猫投食,但是未对这些流浪猫采取免疫措施,小朋友接触会有安全隐患。”李阿姨不免担忧。
当下,每个城市都有很多流浪猫狗,也有不少爱心人士自发照看,自费为它们绝育、免疫,但是随着流浪猫狗数量的增多,单靠个人力量很难长期维持。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对流浪犬、猫的管理进行了规定,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此前,上海就已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设立犬只收容所,负责收容流浪犬只,符合相应条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领养。
湖北省襄阳市某流浪猫救助组织的负责人认为,由政府方面出面加强对流浪猫狗的管理与控制,对流浪猫狗当前生存状况的改善是有利的,可以解决民间自发力量在场地、资金等方面的不足。
浙江省温州市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表示,此前针对流浪猫狗影响居民生活的状况,街道办会在收到反映后及时联系行政执法大队,由专门团队前往街道对流浪猫狗进行捕捉,并展开后续收容工作,此次动物防疫法明确了街道办、居委会等作为对辖区内流浪猫狗的管理和控制主体,街道办也将严格依法履责,探索多种可持续方式管控流浪猫狗,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本报记者王金虎刘华东本报通讯员杜雨欣陈建佳吴佳儒,原题为《养宠将有哪些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