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安局解读养犬管理条例八大问题引关注东北网黑龙江

(一)问:等到2014年办证是不是就能比2013年办证的少缴纳一年的管理服务费?

答:不能。因为第二年年检的日期是按照第一年办理养犬登记证的日期计算的,所以说什么时候办理都是一样的。比如说2013年12月1日办证的,就是在2014年12月1日进行年检,2014年1月1日办证的,是在2015年1月1日进行年检。

(二)问:300元犬只管理服务费的用途?

答:按照《条例》规定,第一年收取的300元管理服务费是用于犬只的免疫、电子身份识别制作、伤人责任保险、尸体无害化处理及留检机构建设、人员芯片注射服务费用、租赁光纤费用支出。

第二年收取的200元管理服务费是用于犬只的免疫、伤人责任保险、尸体无害化处理及留检机构建设、租赁光纤费用、养犬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三)问:正在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该如何安置?品种难以辨别的犬只咋处理?

答: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居民自《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将禁养的犬只自行安置,没有安置地或无法安置的,可到民间经营的宠物寄养机构进行寄养。对拒不予自行处置的,将按照《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即养犬人违反本条例规定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

我市规定,獒犬、阿根廷杜高犬、牛头梗等39种犬禁养。犬只身高、体长均在准养范围内,但对犬只犬龄及身高、体长能否增长存在争议时,应为犬只办理《临时养犬登记证》,待年检时如符合标准则办理《养犬登记证》,不符合标准则按禁养犬规定处理,对于杂交犬等品种难以辨别的犬只,已为犬只办理《养犬登记证》的,待年检时如符合标准可继续饲养,不符合标准则取消饲养资格,收取的犬只管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四)问:2014年1月1日后公安机关对违法养犬行为将采取哪些巡查方式?如何处理?有哪些程序?

3、对违法养犬行为处理程序: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五)问:公安机关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今年10月11日起开始办理养犬登记,11月1日-12月31日在办证大厅进行免疫、保险、办理养犬登记证、犬牌并注射犬只电子身份证识别标识等工作。目前养犬人到居住所在地派出所登记备案的准养犬只数量是9000余只,到各区犬只办证大厅办理养犬登记证的数量为2000余只。有哪些具体方案敦促养犬人尽快对犬只登记、办证?

答:敦促养犬人尽快对犬只登记、办证的具体工作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前期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动员电视、报刊、电子传媒、电台、互联网以及官方微博等信息传播媒介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工作,引导市民文明养犬、依法办理《养犬登记证》。二是动员党政机关各级干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凡是家中饲养犬只的,主动依法办理养犬登记证。三是积极发动全市基层社区干部,走进养犬居民家中,与养犬居民面对面交流,推进准养犬只及时办证有效开展。四是按照《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对禁养犬只饲养人要及时劝告其自行处置禁养犬只,拒不予自行处置的,将依法对犬只进行留检;对未取得养犬登记证书或者未经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留检犬只,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做到刚性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批评惩戒与依法执罚相结合,打击少数与教育多数相结合,公正、平和、文明执法,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避免执法行为被负面炒作,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谐双赢。

(六)问:公安机关对禁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将采取哪些管理措施?对狂犬如何处理?

狂犬捕杀方法:捕杀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批,如最终确定需捕杀,为了体现人性化执法,我们仅采取安乐法捕杀,尸体交由畜牧兽医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问:办理养犬登记证是否可以跨区办理?

(八)问:市民办理《养犬登记证》程序是什么,办证地点在哪?

答:一、办理养犬登记证流程

1、养犬市民到居住所在地派出所领取《个人申请养犬登记证审批表》。

2、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初审,并与辖区民警签订《养犬治安责任书》。

3、养犬市民携带犬只及《申请表》到办证大厅,由办证大厅公安及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审核犬只是否符合标准、合格收费。

4、由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为合格犬只进行免疫。

5、由芯片公司工作人员为合格犬只进行芯片注射。

6、由信息录入人员将犬只登记信息录入养犬管理系统,复核、改写植入的芯片信息,进行标准犬只证照拍摄。

7、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为犬只办理保险业务。

8、由信息录入工作人员复核原始登记资料及管理系统登记信息,如信息一致,打印并发放《养犬登记证》、犬牌,将原始资料存档。

THE END
1.2024宠物店寄养专属协议.docx变更与终止10.1合同生效10.2合同变更10.3合同终止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违约行为11.2违约责任第十二条特殊条款12.1节假日安排12.2紧急联系第十三条附则13.1附件13.2签字盖章第十四条完整性与副本14.1合同完整性14.2副本数量与分发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宠物店:指甲方经营的一家提供宠物寄养、宠物美容、宠物...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359155493.html
2.宠物寄养行业需规范管理(建议)新闻报道规范宠物寄养行业,无论是收费标准、寄养责任与义务、纠纷处理等,都需要一笔“明白账”。一方面,需加强监管,完善行业服务规范;另一方面,对于宠物主人来说,在选择寄养宠物时要仔细确认店家资质,签订书面寄养协议,明确宠物健康状况、服务内容、风险责任等。 明确规矩、加强监管,解决寄养行业不规范的问题,才能让消费者更明白...https://cpc.people.com.cn/n1/2024/0520/c64387-40239121.html
3.宠物寄养新选择PPT模板下载宠物寄养新选择,PPT其他,PPT其他行业,PPT黄色,PPT静态模板,PPT产品介绍,PPT全部真实文案https://www.officeplus.cn/PPT/detail/PptContent-68300/
4.买到“星期狗”猫咪遇到“医疗事故“...宠物经济...宠物寄养服务系宠物经济下的新型服务项目,本案中,商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明确宠物店的经营范围。宠物寄养服务的特殊性在于,服务期间商家应当对寄养的宠物尽到看护及看管责任,即商家既应当保证寄养宠物的生命安全,也应当保证在主人“监护权...https://www.bj148.org/123/202303/t20230316_1648561.html
5.长安限养办对辖区宠物店进行登记检查长安限养办对辖区宠物店进行登记检查 11月25日,长安分局限养办对辖区的宠物店进行检查,对宠物店的犬只登记情况进行核查,严格落实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的要求,禁止大型犬、烈性犬寄养在宠物店。https://www.meipian.cn/2jhsz590
1.给它一个家,犬只领养流程来啦!2024年9月4日16时30分许,和某某在金山汽贸城携带犬只出户未牵系,根据《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和某某作出责令改正,并处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狗狗是人类忠实的伙伴。然而,因部分养犬人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宠物的粪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给他人造成了很多困扰,影响公共环境和...https://www.lijiang.cn/article/141024.html
2.2024寄养宠物生病,宠物店是否赔偿如果宠物主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医生确实有操作不当的地方,就是医疗事故。但是国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都以人作为立法的出发点,条例适用的是人,不是动物。目前全国关于宠物医疗问题还没有一个规范性的文件。 由于宠物没有和自然人一样等同的“人身权”,在宠物医疗事故纠纷发生时,宠物主人只能以“物”的所有人的身份...https://www.66law.cn/laws/972036.aspx
3.春节宠物寄养“一笼难求”:主人预约上门服务宠物却遭断粮3天3夜...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从事动物寄养活动,应当符合以下包括“有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有相应的消毒、废物处理或者暂存设施设备;有与其服务规模相适应的隔离饲养器具和动物活动空间;有完善的动物防疫管理制度”的条件。 另外,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科了解到,居民住宅区及地下室严禁寄养宠物。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1902091040592920.html
4.案件快报丨宠物寄养期间被咬死,宠物医院应如何赔偿?宠物犬寄养期间,因宠物医院管理不当,导致宠物犬被其他大型犬咬死,宠物医院是否应当赔偿?近日,顺义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01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4日,金某将宠物犬交予宠物医院寄养。2023年8月8日,宠物犬被医院中的其他大型犬咬死。为宠物犬举办葬礼并将其安葬后,金某将宠物医院诉至法院,称其疏于照顾、管理不...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7344072
5.寄养宠物被要求加付清洁费业内人士:旧能选择有寄养资质门店对此,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农业执法部门对于宠物的管辖权限只有检疫防疫,宠物调运前会进行产地检疫,对于宠物交易、寄养这类经营行为,建议向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馈。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相关人士表示,依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养犬人和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一...https://www.workercn.cn/c/2024-07-03/8296053.shtml
6.高邮养犬管理条例第一条本市城区(高邮镇、市经济开发区、城南新区)内养犬、经营犬只和对养犬活动进行管理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二条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犬只要栓养或圈养,出户必须由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牵领,束长度不超过2米的牵引带,并采取防止犬只咬伤他人的措施。 https://www.chongwu365.cn/statute/99054.html
7.宠物饲养人的网上世界为宠物爱好者提供喂养繁殖、训导美容、医疗救治等经验交流,提供宠物寄养,宠物交易、宠物器具、寄养、护理等服务信息,分享宠物喂养过程的各种乐趣,发现有同样爱好的您。http://www.pet09.com/
8.大型狗寄养大型狗寄养中心宠物寄养中心则会要求入托的小朋友必须是健康的,一般在接受寄养之前,都会对狗狗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然后要和主人签订一系列寄养条例。宠物主人要填写详细的表格,写清楚爱犬的生活习惯交给你狗狗的"临时家长"。比如狗狗的时间,外出习惯、喂饲的时间和食量、业余爱好、兽医的电话、地址等等,***你狗狗短暂的寄养生活能够平...http://hxianguansmd5.cn.china.cn/supply/4566804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