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沂南县加快宠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支持政策》
1、问题:新认定的国家和省级宠物企业的有什么政策?
答:对新认定的省级独角兽企业和产业链领航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瞪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6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获得“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省知名品牌”或“省优质品牌”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省、市长质量奖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2、问题:对外招商引资的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对外商在宠物产业直接投资200—500万美元及500万美元(含)以上的,分别按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额的3%、4%给予奖励。
3、问题:对企业上市融资方面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支持有条件的宠物食品用品企业在证券市场上市,提升企业融资能力。对境内、境外首发主板上市成功、募集资金主要投资我县宠物产业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当年度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助50万元。
4、高层次人才到我县就业宠物领域的,有什么政策?
答:择业期内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到宠物产业园区创办企业或到宠物企业就业,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贴3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期3年。落实临沂市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对2022年6月30日(含)后新到我县创办宠物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在我县首次购房,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引进宠物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端人才、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议”。
5、问题:我县针对加快宠物产业高质量发展出台了支持政策,如果在我县开办一家宠物饲料生产企业,该怎么办理宠物饲料生产许可?
答:开办一家宠物饲料生产企业,在立项、选址等工作完成后。畜牧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会帮助企业按照《宠物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的规定,对机构人员、厂区布局、设施设备、生产工艺、管理制度健全等方面进行跟进指导。建设完成后,企业需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上填报《饲料生产许可申请》,省畜牧兽医局接到申请后,会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会派专家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合格,由省畜牧兽医局发放《饲料生产经营许可证》。宠物零食不属于饲料,不需要办理《饲料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