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试行两月杂音不绝
这一政策出台后,在民众及医务人员中引起强烈反响,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曾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让医患双方签不收红包协议很可笑,医生入职第一天就宣誓过,另外,难道大家签订了协议就真的没人收红包了吗?
尽管“红包协议”被各种讽刺、挖苦,甚至是反对声、骂声淹没,但在5月1日这个节点到来后,乌市各医院都在想办法深入推进。“红包协议”已试两月,本以为仅会遭到医生专家的反对,不料患者对此也非常抵触。无奈、委屈、烦、假……下面,就让记者带您看看“红包协议”在执行中遭遇的尴尬。
拒绝医疗红包。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琰秦鹏摄影报道)
记者调查
收受红包,往事随风
7月伊始,记者对乌市5家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了调查,其中,不乐意签订“红包协议”的医生达七成以上,多集中在临床科室。还有一部分医生认为,“红包协议”非但不会有所作用,还会造成医院重复工作。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一位外科医生对记者说:“有收红包的,但那只是个别医生的行为。收受病人或者家属红包的时代早就过去了,现在又把老问题重新提出来,让人搞不懂。”
自治区人民医院一位刘姓主任觉得,签订红包协议多此一举。他说,从2006年开始,医院就开始签署《医患合约》,拒收红包的规定赫然在上,大家已接受了这种方式,为什么还要拿出来专门签订?
自治区肿瘤医院一位负责人坦言,1999年至2005年,收受红包现象在全国各大医院都很严重,新疆也不例外。为抑制住这股歪风邪气,各家医院纷纷制定对策。比如通过下达内部文件明确告知医生不得收受红包;将不得向医生送红包写进“住院通知”;向患者发放问卷调查,对收受红包行为进行随访。
记者从乌市各医院的纪检部门了解到,近年来,他们在接到的患者投诉中,80%以上属医疗技术、医疗费用、医疗服务态度问题,关于医生收受红包的投诉基本为零。
手术伴风险,送钱也没用
投诉为“0”?事实果真如此吗?
面对记者质疑,自治区肿瘤医院接受采访的一名负责人说,医院对收受红包监管是一部分,更多的原因是,大多数患者没有经济能力送红包。
据了解,在以前,新疆大多数医院医生收受红包的在500元至2000元之间,不像内地一些大城市,个别名医仅红包,一次性就收受达万元。所以说,能够送得起红包,愿意送红包的人一定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患者病情危重,二是患者家庭经济条件很不错。起初,在收受红包时,个别医生的确心安理得,但他们忘了,医学是一个没有高峰的学科,就算做了上万例同样的手术,也无法保证下一个手术不会出现意外。收受红包后,手术出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在医疗机构里屡有发生。
随着医患纠纷越来越多,医生收受红包的行为逐年下降。而患者也逐渐明白,手术中,不单单是主刀医生很重要,麻醉师、主治医生、手术助手等都不可或缺,红包是送不完的。家住天津路的沈彦君告诉记者,她生孩子时,家人也曾给主治医生送过红包,但立刻被拒绝了,从那以后,她对医生的信任度提高了不少。
双方说法
医生:“红包协议”是侮辱,是质疑
记者随即采访了10名医务工作者,80%的医生认为“红包协议”并没有实质作用,反而是对医生乃至整个医疗行业的一种侮辱和质疑。
在医疗一线工作了10多年的赵医生告诉记者,这么多年来,她从没收过患者的一分钱。她一直信奉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自己的薪酬已支付了自己的劳动,拒受红包是医务工作者绝对的准则和底线。“收受红包只是个别人的行为,不代表整个行业。”赵医生说。
王医生从事医疗工作已有几十年,提及“红包协议”,他气愤地说:“这些年大家已淡忘收受红包这件事儿了,现在突然提出来,就让有些患者觉得,这是不是在变向提醒他们要送红包了。这是对好医生的侮辱!”
在乌市某医院肿瘤外科主刀的李医生说,他曾经遇到过几次患者家属硬塞红包的情况,立刻拒绝后,家属情绪十分激动,执意要他收下,甚至问是不是嫌钱不够多,还有个别家属下跪恳求。“在他们的潜意识里,看到医生收下红包后,才觉得医生会好好给家人治疗。”李医生说,面对这些情况,他选择了暂时收下红包,待治疗结束后,要么当面把钱还给患者家属,要么将钱直接缴入住院费用中再告诉对方,这样既能让病患和家属安心,自己也坚守了道德底线。如今,“红包协议”的签署让他有些拿不准再遇见类似问题时该如何处理。
患者:一纸协议难约束,签订起来有点假
提起“红包协议”,医生是委屈和愤懑的,患者及家属又是怎样的心情?
在采访了近30名患者、家属后,记者发现,约40%的受访者并不知道“红包协议”一事,50%的受访者认为签与不签意义不大,只有10%的受访者表示,协议也许会对医疗行业有所规范。
市民吴艳奇的家人前不久因急性阑尾炎住院,当记者问她是否签订“红包协议”时,她很茫然。“住院时我签了很多协议,具体什么内容还真不知道。心里着急,就想着赶紧让医生先治病。”她说。
市民杨静则认为,国家卫计委下发“红包协议”的初衷一定是好的,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规范医患之间收受红包的行为,从而起到调节医患关系的作用。但收不收红包不是一纸协议能约束的,关键在于医生个人的医德和素质。“还有就是患者不应该惯个别医生收红包的毛病,很多事不应该发生的事都是惯出来的。”她说。
建议措施
改善医疗机制,提高道德素质
采访中,很多患者家属就“红包协议”做了一个比喻——西药治标不治本。一纸协议可能会对阶段性收受红包有所抑制,风头一过,还是会露出头来。要根治收受红包的行为,更多的则应该改善医疗机制和提高医务工作者的自身道德素质。
在铁路局附近工作的杨雨晴认为,收受红包说到底还是钱的事情,如果把收受红包的惩罚机制、医德考核与医生职称、薪酬等级等问题直接挂钩,可能会好一些。如果收红包惩罚损失的金钱比“红包”本身还要多出很多倍,那么即便是个别缺乏医德的医生想要收红包也会先算个账。
“应该给医务工作者建立职业信用档案,信用记录将跟随医生一生的职业生涯,把医德考核结果作为聘用医务人员的一个‘门槛’,这样也许才更利于遏制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杨雨晴说,医院的整体制度和就医大环境是拒收红包的关键所在。
违规将受处罚,大家可监督举报
“红包协议”被大家认为作用甚微,那么,什么才是遏制病患之间“红包”关键呢?
2012年8月1日,卫生部就《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
2013年年底,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其中包括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内容。
据介绍,5月1日起,全区正式执行“医患双方不收受红包”协议的签署工作,由全区各地区、市卫生局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然而各大医院在签署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尴尬。多家大型医院反映,患者入院后,会接触多位医生,如主任医生、副主任医生、住院医生、会诊医生等,只让其中的一位医生与病患签署“红包协议”有失公允,但让每位医生都与患者签署协议,不仅增加了病人入院手续的流程,还会引起患者情绪波动,甚至有患者和家属认为,这是医生索要“好处”的暗示。
马尔当·阿不都热合曼说,根据全国各地医院反馈的实施情况,国家卫计委专门在6月召开了关于“红包协议”签署实施的补充会议。会议中再次强调全国要严格实施“红包协议”的签署工作,并对有收受红包礼品的医务工作者严格查处。但在实施过程和方式上,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调节,并给出了签署方法建议。
一是由院方与病患直接签署协议,二是患者所接受治疗的科室主任签署,三是与治疗片区主任、医疗小组进行签署,第四则是与主治医生直接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