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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清采招第20240145号(TC2419EFA)
项目名称:动物实验室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94.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分项预算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动物专用麻醉机
1套
6.50万元
详见采购需求
2
动物专用呼吸机
4.20万元
3
心电监护仪
18.00万元
4
高频电刀
1.60万元
5
低温等离子灭菌机
12.50万元
6
动物内窥镜系统
12.80万元
7
动物腹腔镜系统
19.80万元
8
超声刀
5.60万元
9
除颤仪
6.00万元
10
脑电双频指数监护仪(BIS)
7.00万元
注: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2)主要标的内容:动物实验室设备。
(3)用途:用于动物实验。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第四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华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
联系方式:胡老师,010-64308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方式:侯东艳、张涵睿、邓嘉莹、蒋雪娜、陈思佳,010-61954122、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