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416:12浏览量:【字体:大中小】
当事人:娄底市娄星区爱心宠物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1302MA4LWPWBX3
经营场所:娄底市娄星区建设路21号
当事人?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主体资格。
证据二: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1份、喻勇执业兽医资格证复印件1份,证明娄底市娄星区爱心宠物诊所具备的诊疗活动范围不含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
证据三: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照片4份、宠物诊所处方笺复印件2份、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在其诊疗机构内开展母猫、母犬绝育手术并收取1100元手术费用的事实。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实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和第八条第二款“除前款规定的动物医院外,其他动物诊疗机构不得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之规定,应当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一)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予以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参照《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动物卫生监督)序号18“违法情节: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裁量标准:责令停止诊疗活动,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之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1100元;
2.罚款3000元整。
罚没款合计4100元。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农业银行娄底春园支行(收款人:娄底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账号:18580901040004548)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娄底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双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