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研究中心顾问罗豪才同志出席会议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陈斯喜同志出席会议
研究中心主任、学术委员会秘书长李仕春同志作工作汇报
孙佑海(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社社长、原研究室副主任):2011年工作计划非常好,大家都充分的肯定。我提几个建议:第一个是促进。我们这个机构促进有关机构发布一些关于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指导性案例,指导各级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怎么办。第二个是食品安全研究范围还需要往前延伸:一是添加剂的问题,二是关于食品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第三个,我们这个中心搞一个很有份量的报告,有案例,有理论,有国外经验的借鉴,又很符合中国国情的建议,上报给中央,把这个事情说透,让中央领导批示。
许新建(国家质检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第一个,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要把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光是靠刚性的力度也解决不了关键问题。第二个,有这么一个好的平台,确实需要跟我们监管部门加强联系。我觉得建立的联络员制度挺好的。因为为什么呢?光靠我们开展会议联络是不够的,你比如说像有一些工作,我们已经做的重复了。你像要开展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的研究,实际上我们早就开始研究了。我们还给总局、国务院领导形成一个报告。第三个,有好多事情需要研究,怎么来利用这个平台。一个就是我们现在的监管,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我们的监管陷入一个现象,媒体曝光,然后高层重视,中央领导批示,然后监管部门出动搞整治等等。这个里头的问题,我们的行业组织,我们的消费者组织如何发挥作用,不能全部是政府监管部门冲在一线。第二个具体的事情,比如说食品召回的管理制度,在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前,基本上没有召回的案例出现。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召回制度,但企业是很难去主动召回的。第三个具体的东西就是关于婴幼儿的乳粉监管的问题。比如说驻厂监督的问题,现在落实到地方政府,驻厂监管很难搞,一个是人员的资质、内容问题,地方政府很难操作。
出席领导与专家名单
领导
罗豪才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斯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专家
全国人大
黄薇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石耀宇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司副司长
最高人民法院
孙佑海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社长、原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正局级)
最高人民检察院
聂建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
公安部
冯毅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处长
商务部
刘红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处长
卫生部
陈锐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刘松涛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干部
农业部
李迎宾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立法处处长
工信部
高伏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
国家工商总局
肖学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处长
国家质检总局
许新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副司长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王柏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副调研员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南开大学
宋华琳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