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龚雷刘琼)近年来,鞋圈文化盛行,“炒鞋”甚至被戏称为新的“投资风口”,投机行为的背后,不仅隐藏了市场泡沫风险,更有不法分子借“炒鞋”为由进行诈骗。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小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小严不服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手网站相识虚构“鞋圈大佬”形象
2019年6月底,黄某至小严的山东老家想要找到小严本人问清楚,但是小严却避而不及。10天后,黄某终于在其老家的火车站找了小严本人,两人在火车站补充签订了书面购鞋合同,黄某再次支付了部分尾款,小严方向黄某在武汉的客户小陈发了包裹。可是让小黄没想到的是,客户小陈在收货后却告诉小黄,收到的所谓的限量版球鞋竟都是假货。此时,黄某才反应出自己遇到了骗子,向苏州警方报警。
“期鞋”交易让炒鞋党钻了空子
问及为何觉得对方是骗子,黄某坦诚称:“我一共向小严买了450双左右的期货球鞋,只有6双武汉的球鞋发货了,而且还说假货。他不发货的理由也是千奇百怪,还躲着见我。我也问了圈子里的人,根本没号人,不像他自己吹嘘的那样。”
“三个月中,小严几乎没有任何发货,那你为何还要继续向小严订货?”询问中,警方这样问黄某。
购鞋款挥霍一空用于“报复性消费”
在讯问中,小严称,自己并未诈骗黄某,他已经将购鞋款都转账给了其上游的渠道商,甚至向警方说出了数个“鞋圈”知名炒鞋商及具体转账金额,同时向警方表示,自己有在北京与成都均有实体店股份,可以退还被害人黄某一半的“购鞋款”,还虚构其受唐某指使“拖货”欺骗黄某,并约定与黄某四六开分账。
公安机关至北京调查后,发现小严自称有股份的店铺员工根本不认识小严,在进一步核实后,才发现小严根本不具有任何实体店股份,也没有向所谓的上游炒鞋商支付“炒鞋款”。
问及百万余元的钱款去向时,小严称骗了黄某后,只能通过“报复性消费”填补内心的恐慌。花10万元买了辆二手宝马车,花了1万元网购了宠物狗,花了七八万元购买鞋子、衣服,花了六七万招待朋友……“2019年6月的消费堪称灾难式,花钱特别厉害,就像中了一百万奖券一样。”小严这样评价自己的6月。
调查背景“鞋圈大佬”竟是在校大学生
在调查中,小严的真实身份渐渐浮出水面。1999年出生的小严是某高等专科学校的大四学生,案发时其正在某医院实习,实习工资仅有1400元每月,根本无力承担起其高额消费。据小严自述,其13岁开始接触“鞋圈”,16岁时成为了某知名贴吧的吧主,认识了很多和他一样喜欢玩鞋的人,渐渐进入了“鞋圈”。
“我是个普通的工人,月薪也就两千六七,他妈妈身体一直不好,偶尔出去做个零工,我们住的房子都是政府的公租房,家里是没什么收入的。说实话,我对孩子关心不够,只是听说他之前有过自杀的倾向,是他妈妈带去医院看病的,具体情况我也没多问。”谈到这里,小严的父亲眼眶湿润。
法院:从无无交付能力及意愿,应认定为诈骗罪
庭审中,小严自愿认罪认罚,小严的辩护人提出应当定性为为合同诈骗罪,被告人不是在交往之初就产生了非法占有的故意,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被告人与被害人有明确的合同约定。
被告人小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私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综上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
法官说法
随着投机鞋市场的泡沫越来越大,“炒鞋”市场绝非遍地黄金,炒鞋中的饥饿营销、虚假交易、制假售假、诈骗等套路层出不清。相对而言,年轻人的经济实力与风险承受能力都较弱,对于此类“炒物”类的资本游戏更应当敬而远之,不能抱着短期致富的心态盲目跟风进入市场。对此,基层法官建议:第一,价格管理、金融等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于此类投机市场的监管;第二,销售平台、品牌商应当避免饥饿营销,合理限定销售价格,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第三,在中学、大学教育中增加基础财富管理教育,引导形成健康、积极的财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