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6月1日《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养犬管理工作得到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养犬管理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管理措施和水平得到有效提高,社会初步形成文明养犬风尚。
我市养犬管理从粗放型管理逐步走向精细化管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了《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珠海市养犬登记办法》《珠海市公安局养犬执法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规范养犬管理工作,使之有章可循。建立珠海市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履行养犬管理职责,推动形成了市政府统一领导,珠海市养犬办具体负责,公安部门为主管单位,财政、住建、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督、城管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区具体落实的组织架构。加大犬只登记力度,运用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对登记准养犬只实行植入电子芯片管理。通过增加办证点、开辟网上预约办证便民渠道,优化准养犬只的登记办证流程。加强执法力量,在全市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市民“养犬不登记、不年审”“遛狗不牵绳”“违规饲养禁养犬只”“超限数量饲养犬只”“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显著减少,犬只伤人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市民文明养犬的意识不断增强,文明养犬氛围逐步形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犬只底数不清。养犬监管工作基础信息薄弱。根据历年市政府向市人大书面报告的统计数据,全市犬只数量2015年超7万只,2018年近4万只,2022年最新估算数据约2.8万只,降幅畸大,但调研中社区、宠物医院、市民代表均反映近几年犬只数量并无明显变化。据市卫健局统计,2021年至2022年5月,全市共为市民接种狂犬疫苗43696剂次,2.8万犬只统计数与之相比明显不合常理,可见养犬底数不清情况仍较突出。
(二)执法力度不强。条例第二十四条对严管区养犬作出明确规定,但目前在严管区内仍存在携犬出户不牵行,不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携犬进入医院、影剧院、商场等公共场所,携犬乘坐公共交通,部分市民一户养多犬、养大型犬、烈性犬等违法养犬行为。主管部门查处率低、处罚手段刚性不足,实际执法中,以警告和教育为主,罚款及没收犬只较少,违法成本低。2015年至今,涉犬警情约3000起,公安部门作出处罚的56宗,城管部门于今年6月才开出首单城市管理领域不文明养犬行为“警告”行政处罚单,主动发现违法问题并执法意愿不强,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威慑力不够。
(三)统筹协调不够。政府对养犬管理的统筹协调不够,多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亟待加强。各部门往往采取临时突击性的运动式执法,造成执法工作被动,缺乏连续性和系统性。
(四)服务理念有待提升。存在重收费轻服务情况。养犬登记办证点与犬只免疫注射点分散,便民利民措施有待加强。宠物公园等犬只活动公共区域建设不足。留检场所建设严重滞后,尚未依法设置永久性犬只留检场所,我市共设有3间临时犬只留检场所,均为购买服务形式的犬只留检场所,分别由香洲区、斗门区和金湾区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设立。临时场地面积较小,条件简陋,功能不全,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香洲区留检场所多次外包和搬迁,现有场所又面临拆迁不得不再次搬迁,留检工作处停滞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正确认识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转变管理服务理念。要充分认识到养犬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当前社会治理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要加强服务和源头管理,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为指导,发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治理,营造养犬群体与非养犬群体和谐共处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落实犬只登记制度,提高大数据管理水平。登记是管理的前提,要提高养犬登记率,运用大数据的手段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养犬管理信息系统作用,完善犬只免疫数据和犬只违法记录等信息。开发养犬管理APP,基层执法人员通过手机端可实时查询犬只信息,完成养犬登记、年审、处罚、流浪犬收容等工作,方便群众的同时,提高执法管理效率。
(四)提高养犬服务水平,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养犬。调研中了解到,养犬市民虽然对减免养犬管理费有一定呼声,但收费后缺乏服务、登不登记没有区别,是导致登记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因此,要在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如登记办证前对养犬人提供培训教育,增加公园和小区内犬只便利服务设施的投放量,加强对犬只留检所的投入,免费为犬只植入芯片、进行绝育,尤其是免费为犬只注射疫苗,确保强制免疫制度落到实处,从源头上减少狂犬病发生的可能性,让市民切实感受到服务,增强依法文明养犬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五)有效整合资源,推进社会共同治理。要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犬只经营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基层群众组织等各种力量参与养犬管理工作。向社区开放辖区犬只登记查询权限,进一步激发基层治理潜能。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市、区两级专业养犬管理力量,弥补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将监控与巡查相结合,形成社区养犬管理长效机制。采取奖励措施,发动市民群众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举报等,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文明养犬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物业、宠物协会等企业、组织的积极性,开展养犬法律法规、文明养犬知识、犬只领养救助等方面的宣传。针对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加大对违法养犬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普及基层社区文明养犬宣传栏、宣传画、提示标语等,通过电视电台、报纸以及新兴媒体等,大力宣传推广文明养犬工作做得较好社区的经验做法,帮助更多市民养成文明养犬的行为习惯。
(七)适时开展法规修订工作。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条例整体立法水平较高,主要制度措施规定较合理,但实施至今已七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存在一些需要修改完善的地方,建议常委会适时对条例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