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网络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和提交网络报名申请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以及免除报名费用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也需要进行注册、报名、缴费。
2.笔试加分
(二)网络资格审核
(三)网络缴费
(四)退费
免笔试的考生、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招考的考生、重复缴费的考生,可办理退费。
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准考证打印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递补后出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情况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
(四)成绩计算
进行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需进行面试,按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成绩计算方法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排名先后;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依照面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确定排名先后;免笔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加试后的考试总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五)体检和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分别由州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环节时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环节时已出现过递补的,不再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针对部分一岗招聘多人的岗位,采取不明确到具体招聘单位,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岗位。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专业目录参照《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
(一)招聘政策咨询:
(二)笔试考务咨询
(三)网络报名系统问题咨询
九、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本公告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红河州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蒙自市振兴路红河政务服务大楼(导航输入“红河州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