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广大市民人身安全,防止因烈性犬只失控造成突发性致人伤亡事件,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2011年2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中,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原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市宠物行业协会研究确定《上海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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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需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规?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养犬人饲养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不得虐待饲养的犬只。
做好文明养犬人,请记住这六个警示语:依法办证、一户一犬、牵好犬绳、清理粪便、制止犬吠、立即就医。
依法办证
★《条例》第十条规定:本市依法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犬只出生满三个月的,养犬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将饲养的犬只送至兽医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植入电子标识。
*狂犬病是一种高度致死性的人兽共患病,一旦患病,死亡率达100%!所以为了狗狗、家人和身边人的安全,为狗狗注射狂犬病疫苗,必不可少!
一户一犬
★《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
在上海城市化地区内,个人养犬数量上是有限制的,一户仅限饲养一条狗狗。
牵好犬绳
★《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对您的爱犬而言,牵犬绳能有效防止爱犬走失、车祸等突发情况发生;对他人而言,牵犬绳能防止爱犬伤人,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
清理粪便
★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请随身携带袋子、卫生纸等,遛狗时及时清理爱犬粪便,做一名合格的“铲屎官”。
制止犬吠
★根据《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如果您的爱犬对路人不友善地吠叫,请及时制止。
立刻就医
★《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养犬人不得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养犬人不得放任或者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