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消息近日,一块“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广场区间”的告示牌出现在中心广场显眼的位置。犬只禁入广场引起市民热议,不少市民在采访中表示对此理解并支持。市综合执法局希望市民自觉遵守《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不携带犬只进入广场,共同维护城市良好形象。
设置犬只禁入告示后仍有犬只在广场嬉戏
9月1日晚,中心广场入口处一块红色的告示牌分外显眼,告示牌内容为根据《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禁止携带犬只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办公区、学校、医院、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商场、广场等公共场所,但盲人、肢体重残人士携带导盲犬、扶助犬的除外,违反本条例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大多数市民对此表示支持和理解
中心广场是绵竹人的会客厅,也是市民锻炼休闲的重要场所,每天都会聚集大量人员,对于禁止宠物入内,市民们的看法也有不同。
“宠物虽然可爱,可是在草坪上肆意奔跑,随地大小便,总不太好。”市民赵茜虽然很喜欢小动物,但是总感觉宠物进入公共场所还是有些欠妥,毕竟践踏草坪,随意大小便等行为非常破坏广场的环境。也有市民在采访中表示,身边有朋友对宠物过敏,不少中老年人也不太喜欢狗狗,特别是对于大型犬非常恐惧,禁止犬只进入广场,应该是大多数市民的愿望。
采访中,大多数市民对此表示理解并支持犬只禁入广场,均提到犬只可能破坏环境。另外,广场人流量大,担心不小心踩踏到宠物引起不必要的争执。
综合执法局:希望市民主动遵守条例
9月2日,记者致电市综合执法局。据工作人员介绍,此前该局接到多起投诉,均与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有关。根据《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该局以中心广场为试点,设置告示牌,禁止犬只进入广场,目前不少市民主动配合,广场上的犬只明显减少。根据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禁止携带犬只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办公区、学校、医院、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但盲人、肢体重残人士携带导盲犬、扶助犬的除外。一旦违反,将按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罚。目前该局主要以劝导为主,引导市民主动遵守条例,下一步,或将在全市铺开,希望市民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