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禅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落实设置犬只禁入标识的通知》,对“犬只禁入”标识进行了统一。7月21日上午,禅城城管执法人员组织了禅城区第一批“犬只禁入”标识的张贴。
为加强文明养犬规范,提高民众文明养犬意识,禅城城管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禁止犬只进入的区域或者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禁入标识”的规定,对重点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
第一批标识张贴地点分别是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百花广场、个别餐饮店和塔坡社区的健身区域。据执法人员介绍,第一批共制作标识牌10000个,主要用于商铺张贴,后续会将标识发至居委会,将标识张贴落实到各商铺。
对于禅城城管张贴“犬只禁入”标识的行为,市民王先生表示赞同:“这样很好,像我们这种带小孩进商场的,小孩对狗比较好奇,好想去摸摸它。如果犬主没留意,狗咬到人或者把谁绊倒也挺危险的。”
当被问到犬主把狗装在宠物包里,带进犬只禁入场所是否可行时,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股长方坤波回应:“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形式携犬只进入带有标识的公共场所,否则将根据《条例》第四十九条:'携带犬只进入犬只禁入区域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现在贴'犬只禁入'标识就是为了让市民知道,标识具有法律效力,违反标识即是违法。”
接下来,禅城区的“犬只禁入”标识将优先在机关单位、博物馆、住宅小区的健身场所和商场、餐饮场所和纪念性公园进行张贴,提醒市民注意文明养犬,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便。市民如果在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看到犬主携带犬只进入,可以进行制止,如果没有效果,可以拍下视频,拨打12319城管热线进行投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