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养了一只禁养犬种,结果跟别的宠物犬“打架”还咬伤了犬主人,又拒绝承认“肇事犬”是自己所养。8月2日记者从芜湖鸠江区法院获悉,近日鸠江区法院速裁团队就审理了一起烈性犬伤人的案件。
2023年2月24日,原告在芜湖市鸠江区某小区牵着狗绳遛狗(银狐犬),遇到被告牵着狗绳遛狗(比特犬)。据小区监控视频显示,被告牵的比特犬突然冲向原告牵的银狐犬,咬住银狐犬的脖子处。直至双方拖拽着两只狗离开监控区域时,比特犬仍未松口。在双方将狗分开后,被告先行离开现场。随后原告发现自己右手被比特犬咬伤,且被告一直未返回便报警处理。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某派出所民警出警后找到被告,此时被告却否认比特犬是其饲养的,原、被告双方调解未果,诉至法院。
根据《芜湖市重点管理区内禁养烈性犬只名录》所列举的禁养犬种,本案案涉比特犬属于禁养犬种,但被告辩称比特犬并非其饲养的,而是流浪狗,且比特犬的咬伤应是比较严重的,而并非像原告的伤口呈点状。
法院审理查明,根据小区监控视频显示,被告于2023年2月23日、24日均在小区内遛比特犬,犬只管理中心于事发当日从被告家中搜查出比特犬并没收,可见被告系案涉比特犬的饲养人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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