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遵义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4
遵义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20-2030年)
二零二一年二月
《遵义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规划编制单位: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邹家文
副组长:史忠辉何键
技术指导组
周招洪肖礼华马啸天龙冲冲
编制组
宋娇朱忠胜韩洪波田景权王泽伦冯睿
张钊余兵亚覃普袁子婵秦智宇刘森
李云黄锡阳张劲松袁福双陈兴奇何润霞
王金娜李建修范卉吴进军肖竺宏曾琼
郑玉强徐建忠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一节前言2
第二节编制依据4
第三节目标任务7
第四节基本原则8
第五节规划范围9
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10
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10
第七节水产养殖业发展分析18
第八节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26
第三章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27
第九节功能区划概述27
第十节禁止养殖区29
第十一节限制养殖区31
第十二节养殖区32
第四章环境影响说明40
第五章保障措施41
第十三节加强组织领导41
第十四节强化监督检查41
第十五节完善生态保护42
第十六节其他保障措施43
第六章附则44
第十七节关于规划效力44
第十八节关于规划附件44
附表:45
附图:76
第一章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全省生态渔业发展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18〕32号)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合理开发利用我市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切实维护水产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保障水产品供给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等11厅局《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农发〔2020〕51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本规划。
第一节前言
一、面临形势
遵义市以大娄山山脉为分水岭,把全市河流分为乌江、赤水河和綦江三大水系,均属长江流域,全市天然河流10公里以上的有290条,20km2以上的有412条。全市主要养殖方式有池塘养殖、稻田养鱼、流水养殖、湖库生态养殖、循环水养殖等。传统池塘养殖方式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养殖技术更新慢、种业发展质量不高、饲料转型升级慢、疫病防控压力大。创新养殖方式,提升养殖效能,从而促进渔业发展,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早已迫在眉睫。
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快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统筹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即水产养殖过程中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发展水产养殖业,决不能破坏生态环境,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2017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坚守“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保护和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我市全面拆除网箱养殖1690.5亩,恢复了乌江山青水绿的面貌。网箱养殖拆除后,全市水产品总量减少4万余吨,水产品人均占有量仅为6.68kg,这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标准46.28kg,水产品市场需求大、前景广阔。
二、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的有关要求,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发布了《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要求各地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进一步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2019年2月,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要求加快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优化养殖生产布局,积极拓展养殖空间,鼓励发展不投饵的生态养殖。2020年6月,省农业农村厅等11厅局《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农发〔2020〕51号)、2020年7月,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省、市、县三级要全面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发布工作。
三、目的意义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布局的重要依据,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手。为科学利用水域滩涂资源,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管理,改善养殖生产环境,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妥善处理好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改善提升水环境质量和促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科学划定“三区”为抓手,优化水产养殖业生产布局,推进水产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规划。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
第二节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1]《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12]《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13]《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14]《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15]《贵州省渔业条例》
[16]《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17]《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
[18]《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
[19]《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
[20]《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21]《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22]《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
[23]《遵义市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二、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6月16日)
[3]《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4]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73号
[6]《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的通知》(农办渔〔2017〕71号)
[7]《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八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的通知》(农办渔〔2015〕39号)
[8]《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九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的通知》(农办渔〔2016〕60号)
[9]《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林草局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9〕28号)
[10]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25号)
[11]《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号)
[12]《贵州省农委关于加强培育新动能建设新业态宏观渔业绿色发展的意见》(黔农发〔2017〕84号)
[13]《贵州省农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228号)
[14]《贵州省水运发展规划(2012-2030年)》
[1]《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2]《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SC/T1135.1-2017)
第三节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二、规划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以改善提升水环境质量和促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优化水产养殖业生产布局,推进水产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科学规划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稳定基本养殖水域。
按照禁止养殖区全面退出,限制养殖区严格控制,养殖区鼓励绿色发展的原则,制定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管理措施,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为建立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监管能力相配套、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特色生态渔业产业格局奠定基础。
三、重点任务
(二)提高养殖水域管理水平。根据养殖水域范围及功能区划分,结合全省生态红线管理要求和生态渔业发展要求,提出养殖区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以水域滩涂养殖证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加大渔业执法力度,规范养殖水域滩涂管理。
(三)推进水产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发展稻鱼综合种养,湖库养殖,池塘工程化、集装箱等循环水生态养殖模式,优化养殖尾水治理,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推进水产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第四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遵义市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需求,形成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思路,科学规划“三区”,结合实际,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区域,制定养殖水域滩涂管理具体措施,确保我市渔业绿色发展。
二、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划定“三区”,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航道、行洪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和公共安全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
三、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稳定池塘、山塘养殖,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和鲟鱼健康养殖,鼓励集装箱循环水、池塘工程化循环水等现代节水渔业生态养殖,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五、坚持科学发展、市场主导原则。通过不断优化渔业结构,拓宽渔业发展空间,提高渔业发展活力。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发展特色品种,提升产品品质,引导水产养殖生产,实现提质增效。
第五节规划范围
本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范围是遵义市境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涉及全市各县(区、市)。
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一、地理位置
遵义市位于贵州省北部,地处东经106°17′22″—107°26′25″,北纬27°13′15″—28°04′09″之间,幅员面积30762km2。市域东西绵延247.5km,南北相距232.5km。南临贵阳市,北倚重庆市,西接四川省,是国家规划长江中上游综合开发和黔中经济区综合开发重要区域。以大娄山山脉为分水岭,把全市河流分为乌江、赤水河和綦江三大水系,均属长江流域。独特的气候环境以及复杂的水系组成孕育着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赤水河作为长江上游的一级通江支流,更是目前国内唯一没有水利工程的一级支流,有着大量的名特优鱼类、丰富的水产种质资源。
二、地形地貌
遵义市处于云贵高原向湖南丘陵和四川盆地过渡的斜坡地带,地形起伏大,地貌类型复杂。海拔高度一般在800~1300米,在全国地势第二级阶梯上。遵义市平坝及河谷盆地面积占6.57%,丘陵占28.35%,山地占65.08%。大娄山山脉自西南向东北横亘其间,成为天然屏障,是市内南北水系的分水岭,在地貌上明显地把遵义市划分为两大片,山南是贵州高原的主体之一,以低中山丘陵和宽谷盆地为主,一般耕地比较集中连片,土地利用率较高,是粮食、油料作物的主要产地。遵义市地貌类型,根据成因,可分成三大类:熔蚀地貌区、熔蚀构造地貌区和侵蚀地貌区。其中以溶蚀和熔蚀构造地貌(岩溶地貌)分布最广,约占遵义市土地面积的75%。遵义市海拔最低处在赤水市境内与四川省合江县交界的习水河与赤水河汇合口,海拔221米;最高处在桐梓县的柏枝坝箐坝自然保护区牛角寨,海拔2227米,是大娄山山脉的最高峰。
三、水域滩涂资源
(一)水库(水电站)、山塘
全市水库(水电站)(以下简称水库)较多,有乌江渡水库、构皮滩水库、思林水库、方竹水库、石垭子水库、鱼塘库区、圆满贯水库、杨家园水库等大中小型水库,共计590座,占全省的22.34%,正常蓄水位面积26559公顷,占全省的17.56%;遵义市共有山塘4090座,水面面积约1936公顷。
表1遵义市水库统计表单位:座、公顷
类别
大型
中型
小型
小计
数量
面积
饮用水源水库
0
13
1925
67
1217
80
3142
非饮用水源水库
5
15769
23
2985
482
4663
510
23417
合计
36
4910
549
5880
590
26559
注:面积为水库正常蓄水位面积。
(二)河流
遵义市河流均属长江流域,分属乌江水系和长上干水系(赤水河、綦江),较大河流有乌江及其支流湘江、芙蓉江、洪渡河,赤水河及其支流桐梓河、习水河,綦江及其支流羊蹬河,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72.4亿m3,约占贵州省的17.4%。全市河流的河长共9148.5km,10公里以上的河流共290条,有20km2以上的河流412条,其中20~100km2的324条、101~300km2的63条、301~1000km2的14条、1000km2以上11条。
(三)稻田
全市有水稻田总面积约119066.67公顷,其中宜渔养殖面积约37133.32公顷,占水稻田总面积的31.19%。
(四)池塘
全市现有养殖池塘面积5472.75公顷(含流水养殖)。
(五)地下水资源
遵义市地下水资源十分丰富,溶洞水、山泉水资源水温在10-20℃之间,溶氧充足、水质无污染,适宜开展冷水性鱼类(鲑鳟鱼)、亚冷水性鱼类(鲟鱼、裂腹鱼)流水养殖。据《遵义市水资源公报》,2018年遵义市地下水资源量为40.12亿立方米,详见下表:
表2遵义市地下水资源统计表单位:亿立方米
县(区、市)
地下水资源量
红花岗区
0.68
汇川区
2.34
新蒲新区
1.35
播州区
4.01
桐梓县
3.91
绥阳县
3.38
正安县
2.85
道真自治县
2.37
务川自治县
3.04
凤冈县
2.74
湄潭县
2.49
余庆县
2.61
习水县
3.97
赤水市
2.42
仁怀市
1.96
40.12
第二条自然气候条件
遵义市地处贵州省北部,属于中亚热带高原湿润季风区,一年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无霜期长,约250-350天,多云寡照,全年平均气温15.1℃,年总辐射介于3253~3718兆焦/平方米之间,年日照时数1000h~1300h之间,日照率23%~29%。遵义市雨水整体较为丰沛,年平均降水量900mm~1200mm,变化范围800mm~1600mm。降水量一年之内地区分布不均,总趋势是由东至西递减增。
遵义市自然灾害主要有:(一)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岩体崩塌、地面塌陷等。(二)气象灾害:一是冬季低温雨雪天气多。1月下旬低温雪凝天气强渡最大,范围最广。二是春季冰雹多,局地雹灾重。三是夏季暴雨多,局地洪灾和地质灾重。多数暴雨天气分布不均,局地短时降水强度较大。
第三条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一、浮游植物种类
全市境内水域浮游植物主要共9门134属,浮游植物总密度为2500~16000万个/L,总平均生物量为1.6mg/L。生物量夏季最大,冬季最小。
二、浮游动物种类
全市境内水域浮游动物种类有原生动物,轮虫类,枝角类,桡足类四大类30属122种,是滤食性鱼类良好的天然饵料,总平均的密度为1700个/升,总平均生物量1.3毫克/升。
三、底栖动物
全市境内水域底栖动物有软体动物68种,主要为河蚬、螺蛳、三角帆蚌等;环节动物主要为尾鳃蚓、蛭类等;水生昆虫主要为蜉蝣科幼虫和摇蚊科幼虫。尤以螺类资源丰富,浅水区夏季生物量达到90.55g/m2。
四、鱼类资源
五、大型水生植物
全市境内水域大型水生植物有苦草、菹草等沉水植物66种。
六、水生经济动物资源
全市境内水域主要经济食用鱼类有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鳊鱼、鲫鱼、鮰鱼、黄颡鱼、鲈鱼、鲶鱼、泥鳅、鲟鱼、中华倒刺鲃、中华鳕鱼等。
主要经济甲壳类有罗氏沼虾、克氏原螯虾、南美白对虾、蟹(河蟹)等。
主要经济贝类有河蚌、螺蛳、河蚬等。
主要经济两栖(爬行)类有大鲵、蛙、甲鱼、龟类等十多种。
第四条水域环境状况
根据《遵义市水资源公报》,以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氟化物、挥发酚、氰化物、六价铬、砷、汞、铜、镉、铅、锌、硒、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等为评价参数,遵义市2014年-2018年水质状况见表3。
表3遵义市2014-2018年水质状况表单位:km
年份
评价河长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劣Ⅴ类
主要污染物
2014
955
519.52
297.96
—
137.52
总磷、氟化物
2015
978.6
736.88
79.26
162.45
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
2016
1195.6
884.4
79.2
76.5
155.5
2017
877.2
86.4
40
115.5
2018
155.7
7.2
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总磷
第五条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综合我市水域滩涂资源、水文气候条件、水生生物资源、水环境状况,对水库、河流、池塘、稻田等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如下:
一、水库
二、河流
由于梯级开发的影响,全市主要河流(除赤水河干流外)已不同程度梯级开发,剩余的天然流水河段有限,是喜流水生境鱼类栖息繁殖的重要水域。河道通常具有防洪功能,洪水对养殖存在较大风险,市内没有利用天然河流开展水产养殖,因此,本规划未对河流承载力进行评估。
三、池塘
我市池塘较为零星分散,规范化程度不高,池塘条件及养殖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多数小、浅,设施配套不足,总体产量不高,没有大规模的池塘商品鱼基地。近年来发展了一定规模设施渔业,虽产量较高,但体量较小。整体因池塘状况、养殖设施条件、气候状况和养殖技术水平的不同,池塘养殖产量基本与省内其他区域相当,一般在250~1000kg/亩。
我市地下水、水库渠道水、河道水等流水资源丰富,溶氧充足、水质无污染,适宜开展冷水性鱼类流水养殖,据了解,全市流水池养殖产量一般在25~100kg/m3,处于中高水平。
四、稻田
贵州省稻田养鱼历史悠久,稻田条件、养殖技术水平、资金投入等差异较大,养殖产量一般在10~50kg/亩。遵义市保灌稻田资源丰富,宜渔稻田有70余万亩,养殖水平与省内其他区域相当,养殖产量基本在10~50kg/亩(稻虾在100~150kg/亩)。
第七节水产养殖业发展分析
第一条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一、养殖面积
2019年全市养殖面积为14196.66公顷,其中,池塘养殖面积5467.33公顷、水库养殖面积7148.33公顷、河沟养殖面积1022公顷,其它养殖面积为559公顷;全市稻田养殖面积36789.8公顷(未计入水产养殖总面积)。
二、养殖方式
2017年以前,遵义市养殖方式以池塘、网箱养殖为主。但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升级换代需求越来越强烈、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传统的池塘、网箱养殖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渔业生产需求。因此,遵义市立足资源禀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大力推广发展生态渔业;
一是稻田生态渔业。一水多用、一田多收既破解了国家要粮、社会要美和农民要钱的矛盾,又能解决渔业要空间、要效益的问题;当前,全市所辖区县均有稻田养殖,主要以稻鱼为主,还有稻蟹、稻虾、稻鸭、稻鳖、稻蛙等模式。现已有4家稻渔综合种养企业加入“全国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技术创新联盟”,2家企业获得“全国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殊荣。
二是循环水生态设施养殖。通过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把养殖水体中的固体物、悬浮物、可溶性物质等从水体中排出,实现水体循环利用。具有节水节地、节能减排、易操易控、保护环境、提质增效等优点。目前,全市范围内的循环水生态养殖方式有池塘工程化循环水生态养殖、异位循环水生态养殖、陆基集装箱循环水生态养殖、圆筒式循环水生态养殖、封闭式工厂化循环水生态养殖等。
三是放牧式净水渔业。通过在水库、山塘等水面放养以花白鲢为主的滤食性鱼类,不投饵,以水中的浮游生物作为天然饵料,既可以生产出优质的鱼产品,又可以节约养殖成本、净化水质,实现生态环保、绿色发展。
三、养殖品种
全市水产养殖品种有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鲫鱼、鲂鱼、鲶鱼、泥鳅、鮰鱼、黄颡鱼、鲑鱼、鳟鱼、长吻鮠、黄鳝、鲈鱼、罗非鱼、鲟鱼等鱼类及大鲵、虾、蟹、鳖、蛙等品种。
四、水产品产量与产值
2019年淡水养殖产量为62816.91吨,其中,其中鱼类产量为61744.91,占淡水养殖产量的98.29%;甲壳类产量为504吨,贝类产量为386吨,其它名特优养殖品种产量为182吨。
2019年渔业经济总产值154082.62万元,其中,渔业产值150167.24万元,渔业流通和服务业3915.38万元。2019年淡水养殖产值144855.54万元,占渔业经济总产值94.01%。
第二条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一、区位条件
遵义市东与铜仁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相邻,南临贵阳市,西接四川省泸州市,北倚重庆市,全市有土地面积30762km2,是成渝—黔中经济区走廊的核心区和主廊道,是西南地区承接南北、连接东西的重要交通枢纽。全市辖4个区、9个县、2个县级市。市域东西绵延247.5公里,南北相距232.5公里。遵义市中心城区南到省会贵阳市144公里、北达重庆市239公里。遵义市已建成高速公路21条,建成里程1412公里,通车里程1319公里。其中,杭瑞、兰海、银百等高速公路的开通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出行,也带动了地方的经济发展。新舟机场、茅台机场相继建成通航,分别可通航城市46个和31个,使我市成为中西部地区唯一拥有两座民航机场的地级市。
二、经济总量
据《2019年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全市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483.32亿元,增长9.7%,排全省第2位,高于全省、高于西部、高于全国;按产业分,第一产业增加值431.87亿元,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1593.12亿元,增长12.3%;第三产业增加值1458.33亿元,增长8.0%。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2.5%;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5亿元,增长0.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4%;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4.1%、1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52元、13565元,分别增长9.4%、10.6%;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93.5%。
2019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457.03亿元,比上年增长5.5%。其中,种植业增加值304.11亿元,增长7.0%;林业增加值25.02亿元,增长2.6%;畜牧业增加值92.96亿元,下降3.6%;渔业增加值9.79亿元,下降9.2%;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25.15亿元,增长11.0%。
三、产业结构及调整方向
当前,中国水产养殖已经发展到一定的阶段,资源和环境的刚性倒逼水产养殖产生变革。针对当前国内、国际渔业发展现状和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环境背景下以新战略、新思维、“调优结构布局,促推渔业转型升级”,为适应新常态、为现代渔业转型出谋划策成为当前产业发展共同推进的目标。
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等11厅局《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农发〔2020〕51号)提出,近年来,水产养殖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保障优质蛋白供给、降低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利用强度、促进渔业产业兴旺和渔民生活富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也不同程度存在养殖布局和产业结构不合理、局部地区养殖密度过高等问题。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函〔2019〕47号),明确以“零网箱·生态鱼”为目标,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水产养殖生产全过程,以渔控草、以渔净水,推动渔业高效益、高品质与高产量均衡发展。遵义渔业发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树牢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寻求差异化发展,发展特色渔业、生态渔业、休闲渔业;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以大力探索推进陆基式集装箱、高位池、工厂化循环水等一系列设施化生态渔业技术模式,稳步推进稻渔综合种养、鲟鱼健康养殖为主攻方向,加快推动了渔业转型升级进程。
第三条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一、市场发展潜力
据《中国统计年鉴》(2019年)显示,全国人口139538万人,水产品产量6457.7万吨,人均水产品占有量为46.28kg,贵州省水产品产量23.7万吨,人均占有量约6.58kg,遵义市水产品产量5.34万吨,人均(按800万人估算)约6.68kg,略高于全省,但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4.43%,差距显著。据《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预测,到2020年人均水产品摄入量为18kg,折合鲜活水产品36kg,目前看来,遵义市水产品市场还有较大空间。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合理健康的膳食已然成为人们的焦点议题。水产品具有低脂肪、低胆固醇、高蛋白、味道鲜美等特点,加之广泛的知识普及,使得广大消费者对水产品营养价值认识更加深入,水产品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市场需求日益渐增。
二、发展趋势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有效解决广大群众吃鱼难、吃鱼贵的问题,遵义市大力发展网箱养殖,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养殖水域规划先行意识,相应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滞后,导致网箱养殖对水体造成了污染。当前,为消除网箱养殖对水体造成的污染,保护和修复水域生态环境,遵义市全面拆除了辖区内网箱养殖,调结构,转方式,积极推广环保、健康的水产养殖模式。未来,遵义市渔业将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养殖,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健康养殖为内涵,大力推广稻田综合种养、循环水设施渔业生态养殖、受控式流水养殖、湖库生态养殖,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域环境持续改善,提高水产养殖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渔业,将渔业景观、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有效整合,打破单一发展养殖的模式,形成集养殖、观光、旅游、休闲、垂钓、餐饮为一体的的产业模式。通过推动休闲观光渔业的发展,对第三产业的发展起到有效促进作用,确保渔业资源与人文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有效融合,更利于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提升水产品品质,随着民众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心理已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型,对健康、绿色、无公害的水产品需求日益增加。在新形势下,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强化水产品质量监管,通过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健康养殖,生产健康、绿色、无公害的水产品培育特色水产品,高效、绿色发展之路成为必然。
三、养殖水域滩涂需求分析
网箱全面拆除,天然水域全面禁捕,池塘等传统渔业资源缺乏,没有大规模的养殖池塘,渔业发展在确保生态底线的原则下,对养殖水域滩涂进行科学充分利用成为遵义市生态渔业发展、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渔业现代化的需要。
受地形地貌影响,遵义市池塘资源十分有限,加上生态红线和国土空间管理要求,难以发展大规模池塘商品鱼养殖基地,稳定现有池塘养殖水域,改善池塘条件和配套设施水平,推动池塘循环水养殖、高位池养殖等先进养殖技术应用,提高池塘精养单产水平,成为池塘养殖主要发展方向。
遵义江河资源丰富,是水生生物的重要栖息水域,以生态保护、环境优先为出发点,在江河水域实施资源增殖,作为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确保生态环境稳定,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全市水库、山塘较多,科学实施放养滤食性鱼类为主的生态渔业、净水渔业,对放养鱼类进行回捕,既符合长江禁捕政策要求,又可提供稳定的水产品供应,是全市养殖水域利用的重要资源。
近年来,大力发展稻田综合种养,稻田将成为全市可利用的重要水域资源。鲟鱼养殖已成为全市生态渔业的重要组成,地下水、渠道水、河道水等流水资源必将成为渔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第八节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根据全市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禀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产业发展需要,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承载力基础上,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确保水产品供给;同时优化水域滩涂规划布局,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全面提升渔业发展整体素质,建设功能更加清晰、管控更加有力、发展更加生态的渔业产业体系,实现渔业提质增效、稳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总目标。
第三章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功能区划概述
本规划将全市水域滩涂功能区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主要划分方法如下。
一、禁止养殖区
(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规划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水域滩涂划为禁止养殖区。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在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和关键生境建立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其他保护地,实行严格的保护和管理”的要求,结合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需要,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级、省级)范围全部列入禁止养殖区。
(四)将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列为禁止养殖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水域滩涂。
(六)规划期内新增符合禁止养殖区条件的水域滩涂按程序纳入禁止养殖区。
二、限制养殖区
(一)将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划为限制养殖区。
(二)自然保护地除禁止养殖区外其他区域内的水域滩涂划为限制养殖区。
(三)规划期内新增符合限制养殖区条件的水域滩涂按程序纳入限制养殖区。
三、养殖区
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以外的其他水域滩涂划定为养殖区,主要有以下4种类型。
(一)池塘养殖区。包括规划期内传统养殖池塘涉及的水域,以及利用地下水、水库底层水、河道水等建立的流水养殖设施涉及的区域。
(二)湖库养殖区。禁止养殖区以外的水库、山塘等湖库水域规划为湖库养殖区。
(三)稻田综合种养区。包括全部宜渔稻田。
(四)其他养殖区。已有或新增的符合规定的其他养殖区。
第十节禁止养殖区
一、禁止养殖区范围
(一)全市所有具有饮用水功能的一级保护区全部划为禁止养殖区。包括全市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91处(详见附表1),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33处(详见附表2),涉及湖库型饮用水源处、河流型水源处、水库型水源处、地下水型水源处。
除上述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其他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也纳入禁止养殖区。饮用水源具体位置、范围等信息有变更则以水利部门公布的为准。
(二)全市其他各类生态红线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域滩涂全部划为禁止养殖区,包括1处世界自然遗产地自然核心区,2处地质公园(国家级)核心区,24处自然保护区(国省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核心区和缓冲区,8处风景名胜区(国家级、省级)核心景区,9处湿地公园(国家级、省级)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22处森林公园(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核心景观区和生态保育区,4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级、省级)等区域的水域滩涂。详细名单见附表3—附表9。
(三)全市36个通航河段的航道水域和7个港口35个码头全部划为禁止养殖区。详细名单见附表10—附表11,信息有变更则以交通、海事等部门公布的为准。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养殖的水域划为禁止养殖区。
(七)规划期内水域滩涂生态功能发生变化,或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上述禁止养殖区要求的限制养殖区、养殖区,调整其限制养殖区或养殖区功能划分,纳入禁止养殖区。
二、禁止养殖区管理措施
(一)禁止养殖区内禁止设置人工养殖设施,禁止开展水产养殖。
(二)禁止养殖区划定前存在于禁止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应限期搬迁或关停。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的生产生活。
第十一节限制养殖区
一、限制养殖区范围
(一)全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的水域滩涂规划为限制养殖区。
(二)全市自然保护地内除禁止养殖区外的其他水域滩涂划为限制养殖区。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四)规划期内新增符合上述限制养殖区要求水域滩涂,按程序调整功能区划分,纳入限制养殖区。
二、限制养殖区管理措施
(二)限制养殖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划定前已有的水产养殖,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的生产生活。
(三)鼓励限养区内的水域发展净水渔业,优化水域环境。
第十二节养殖区
本规划划定的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湖库养殖区(水库养殖和山塘养殖)、稻田综合种养区、其他养殖区等4种类型。
全市规划养殖区总面积30825.75公顷(不包括设施渔业),其中,池塘养殖区(包括流水池)5472.75公顷,水库养殖区23417公顷,山塘养殖区1936公顷。另,稻田综合种养37133.32公顷。
一、养殖区范围
(一)池塘养殖区
池塘养殖区涉及全市15个县(区、市),现有池塘(不包括流水养殖池)面积5461公顷,全部划为养殖区。其中,播州区最多,达1388公顷,其他依次为赤水市、务川县、正安县、汇川区、湄潭县、仁怀市、习水县、凤冈县,绥阳县,道真县,新蒲新区,桐梓县,红花岗区,余庆县最少,仅70公顷。各县(区、市)数据见表4。
在规划期内批准建设的、新增的养殖池塘等涉及的区域,纳入池塘养殖区。
表4遵义市池塘养殖区统计表单位:公顷
序号
1
88
2
383
3
1388
4
187
815
6
314
7
337
8
210
9
70
10
197
11
226
12
务川县
500
450
14
道真县
188
15
108
5461
全市现有规划流水养殖池共11.75公顷,全部划为养殖区。其中,绥阳县3.85公顷,面积最大,其他依次为仁怀市、湄潭县、桐梓县、余庆县、播州区、凤冈县、务川县,新蒲新区,赤水市,汇川区。各县(区、市)数据见表5。
在规划期内新增的其他流水养殖池塘等涉及的区域,纳入池塘养殖区。
表5遵义市流水养殖区统计表单位:公顷
规划面积
3.85
1.6
2.52
0.13
0.71
0.9
0.3
0.36
0.82
0.26
11.75
(二)湖库养殖区
1、水库养殖区
除涉及饮用水水源的的水库外,本规划共规划养殖水库510座,正常蓄水位面积23417公顷,其中,大型水库5座,15769公顷;中型23座,2985公顷;小型482座,4663公顷。各县(区、市)分布见表6。
表6遵义市非饮用水水库统计表单位:座
小(一)型
小(二)型
17
109
35
19
22
39
24
26
105
377
2、山塘养殖区
我市山塘主要以灌溉为主,部分具有供水和景观功能。本规划将全市4090处山塘全部规划为湖库养殖区。按数量分,播州区山塘数量最多,为1347座;其他依次是新蒲新区、仁怀市、赤水市、道真县、余庆县、湄潭县、红花岗区、绥阳县、习水县、正安县、凤冈县、务川县,山塘数量最少的是汇川区和桐梓县,分别仅20座。详细情况见表7。
表7遵义市各县(区、市)山塘情况统计表单位:座
山塘数量
170
20
1347
481
453
231
38
308
151
75
29
58
326
4090
部分山塘为当地饮用水水源,则该山塘自动列为禁止养殖区。
(三)稻田综合种养区
全市现有稻田总面积约119066.67公顷,现有养鱼稻田约37133.32公顷,占稻田总面积的31.19%。本规划将37133.32公顷稻田全部规划为稻田综合种养区,其中红花岗区133.33公顷、汇川区666.67公顷、播州区8000.00公顷、新蒲新区333.33公顷、赤水市1333.33公顷、仁怀市1333.33公顷、湄潭县4666.67公顷、凤冈县4666.67公顷、余庆县4000.00公顷、绥阳县1333.33公顷、习水县2000.00公顷、务川县1333.33公顷、正安县4000.00公顷、道真县2000.00公顷、桐梓县1333.33公顷,详细情况见表8。
表8遵义市稻田综合种养区规划表单位:公顷
稻田面积
稻田综合种养规划面积
1000.00
133.33
5133.33
666.67
15200.00
8000.00
4200.00
333.33
1933.33
1333.33
3866.67
13600.00
4666.67
13400.00
8533.33
4000.00
13666.67
12066.67
2000.00
5800.00
7666.67
2600.00
10400.00
119066.67
37133.32
规划期内新增的、符合养殖区条件的宜渔稻田按程序纳入稻田综合种养区。
(四)其他养殖区
其他养殖区主要包括集装箱循环水养殖、陆基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大鲵特色养殖区等,这类养殖设施设置地点选择较广泛,多位于陆域,难以估算涉及的水域滩涂范围和面积。目前,设施渔业已在播州区、正安县等地兴起,建设的养殖设施涉及区域多为陆域,非传统意义的水域滩涂。如播州区已建养殖集装箱20个,占地12亩,已建圆桶陆基循环水养殖57个,占地约30亩;正安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已建车间2个,在建7个,占地面积约50亩。
本规划将现有设施渔业养殖区域全部规划为养殖区,规划期批准建设的其他设施渔业养殖区域自动纳入养殖区范围。
二、养殖区管理措施
(一)养殖区内养殖生产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合理确定养殖密度,科学投饵、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水域环境污染。
(二)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要完善审批手续,健全使用权的招、拍、挂等交易制度。要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
(三)养殖区管理要加强渔政执法,查处无证养殖,对非法侵占养殖水域滩涂行为进行处理,强化社会监督,规范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
(四)跨界和争议养殖水域的管理,由毗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五)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要严格依据规划开展,严格限制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用途的行为。其他项目占用养殖水域滩涂的,须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修订后实施,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
(七)养殖设施建设及养殖行为不得影响河道防洪安全、行洪安全。
(八)湖库养殖区实行放牧式净水生态养殖,放养容量不应超过水体鱼产力。
(九)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区的养殖设施(鱼沟、鱼凼等)面积不超过稻田面积的10%,确保水稻种植面积。
(十一)规划期内省、市对养殖水域滩涂利用和管理政策、规定等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规定执行。
环境影响说明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据,是推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维护渔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三、养殖水域滩涂是水产养殖的基本生产资料。规划提出水库养殖区应开展放牧式净水生态渔业,放养容量不得超过水体鱼产力;池塘养殖区、稻田综合种养区、设施渔业区应当合理确定养殖密度,科学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水域环境污染,有利于促进渔业绿色发展,保证渔业发展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作为渔业管理的空间规划,其实施对生态环境的总体影响是正面的,可有效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对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加强组织领导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布局依据,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区、市)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全局观,高度重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工作,加强对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订和实施的领导,确保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订本规划,各县(区、市)认真做好区域内的水域滩涂规划以及发证登记工作,交通、自然资源、水务、环保等政府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障本规划顺利实施。
第十四节强化监督检查
一、强化用途管制。各县(区、市)要严格根据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功能区划管理养殖水域滩涂,合理布局各种养殖生产方式,严禁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用途。在规划范围外,不得新建及改扩建养殖项目。其他建设等项目占用养殖水域滩涂的,必须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对规划修改后实施,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
二、强化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认真贯彻执行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制度,从事水域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从事苗种生产的还需取得“苗种生产许可证”等,并严格按照证书核定的区域、类型、方式等内容进行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投饵。同时加强养殖证制度实施的组织和领导,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管制,明确水域滩涂养殖证不得涂改、买卖、出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对于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收回“水域滩涂养殖证”。无证使用养殖水域滩涂的要依法查处。
三、强化水产养殖生产执法监管。养殖场(户)认真填写养殖档案,做好养殖投入品记录、引种记录等,做好养殖可追溯制度。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监督养殖主体认真执行各项养殖规章制度,对养殖主体进行培训、宣传等;渔业执法检查部门要配备健全执法装备,强化退捕禁渔宣传,严格执行中央、省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要求,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
第十五节完善生态保护
牢固树立、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强渔业水域的管理,一是要防止工农业废水、生活污水污染等外部环境污染对水产养殖的伤害,尤其要加强重要渔业用水水源的保护,防止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二是要严格控制养殖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养殖污染物防控,对养殖池塘要实行达标整治,开展养殖尾水检测,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引导有条件养殖企业实施循环水养殖技术,达到“零”污染、“零”排放。三是严格执行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划定规定,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水产健康养殖,推广池塘工程化养殖、池塘内循环水养殖、湖库生态增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健康养殖、病害生态防治、节能环保、渔业信息化等新技术,推进生态种养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
第十六节其他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渔业、环保、防汛、水产养殖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公开执法典型案例,提高群众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建立水产苗种生产培育基地,保障养殖户鱼苗市场供给;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做给养殖户看,带着养殖户赚;建设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站、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保障养殖鱼类疫病安全,保障消费者“舌尖”安全。
三是不定期开展从业教育培训。对水产养殖从业人员要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渔业投入品、休药期、养殖生产档案管理等水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知识、生态保护等进行深入普及,提高渔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养殖水域科学持续健康利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节关于规划效力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发布,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八节关于规划附件
规划附表与附图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表:
附表1遵义市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单
乡(镇)
水源地名称
使用状态
水源类型
水源级别
是否属于万人千吨
服务人口(人)
供水量(m3/d)
批复文号
海龙镇
马老岩水库
在用
湖库型
乡镇
是
1.2万
600
黔府函〔2016〕117号
金鼎山镇
后庄偏洞
地下水型
否
8000
南关办
长堰沟水库
20000
2000
沙湾镇
尚窝沟
7000
250
芝麻镇
团山水库
5500
团泽镇
鲁家坝水库
17700
2600
板桥镇
红峰水库
在建
6000
泗渡镇
双仙水库
18000
750
永兴镇
湄江河上坝村河段
河流型
16000
1400
黔府函〔2015〕27号
复兴镇
安家院子饮用水源
地下水
3500
350
马山镇
石家水井
西河镇
黄泥孔
4000
天城镇
李家堰水库
3800
400
兴隆镇
彭溪沟水库
200
抄乐镇
落花屯村龙塘河
16
高台镇
双红村双山小溪沟
5000
新南镇
凤凰村友谊水库
18
茅坪镇
地关村新寨大水源水库
石莲镇
九坝村正沟水库
9000
1200
天台镇
大安水库
2500
21
大内顶水库
11000
900
大同镇
冲口田
1900
旺隆镇
观音渠
10000
葫市镇
塘子上
1550
489
25
丙安镇
楠木树
停用
150
官渡镇
下坝水库
15000
820
27
长沙镇
大南厂
11600
540
28
长期镇
石板溪
旺隆水库
28700
7200
遵府函〔2020〕12号
30
平星水库
1000
31
元厚镇
米粮水库
4510
32
白云乡
正坝水库
2350
110
33
石堡乡
子厂沟
2800
34
大磏镇
大磏村学田坝组
100
河口镇
阳溪镇下村村
5200
300
旧城镇
永城村李子丫组大河沟老龙洞
3000
37
隆兴镇
隆兴镇浣溪村
洛龙镇
洛龙镇大塘村
平模村
平模村龙井组
三江镇
塘山村马尿水
41
三桥镇
夏家沟村
6500
42
上坝乡
新田坝村
43
桃源乡
桃源村龙洞湾
44
阳溪镇
阳溪村三匹岩
3200
45
忠信镇
赵村厥基塘
46
棕坪乡
照山村大巴头组大河沟
47
进化镇
转角塘
1920
840
48
石径乡
鲊溪沟
49
土溪镇
龙台村
农村
480
50
蜂岩镇
小河村
51
琊川镇
关堰水库
2880
52
王寨镇
祝家洞
2400
53
洋蛟溪
2680
54
花坪镇
董家林
1600
55
红沙沟
56
绥阳镇
龙塘
4800
57
天桥镇
何家沟
漆坪村
59
红溪水库(红江水库)
440
60
中龙洞
61
龙滩口
62
新建镇
黑巷
800
63
毛家冢
64
桥塘村三岔河
1840
65
永和镇
袁家坪
66
永安镇
杨家水井
龙塘水井
68
东山
69
河头水库
黔府函〔2018〕168号
响滩子水库
黔府函〔2018〕167号
71
郑场镇
高滩
/
72
旺草镇
水源沟、大鹰岩
73
大路槽乡
小杉坪
74
黄杨镇
后汤坎
枧坝镇
张凤岩
76
宽阔镇
六井沟
77
茅垭镇
新桥市
78
坪乐乡
北岩脚
79
太白镇
青山
温泉镇
龙塘子
81
小关乡
老林沟
82
青杠塘镇
温水沟
未批复
83
泥高镇
蛤蟆水库
湖库
12000
84
柏村
泥水坳
85
镇南镇
大、小洞
720
86
浞水镇
梅古洞
7600
87
神仙洞
黄都
郎家沟
89
涪洋镇
木浪
5036
90
分水镇
长沟
1500
91
高简
92
大坪街道
朱砂溪
93
红丝乡
化谷溪
94
石朝乡
干沟溪
95
丰乐镇
龙塘沟
7500
96
良村镇
天生水库
1300
97
温水镇
桥头水库
34000
98
坭坝乡
小古池水库
99
寨坝镇
石龙湾水库
双龙乡
金桥水库
101
烂泥槽水库
102
桃林镇
松林水库
未作统计
103
醒民镇
螺蛳湾水库
104
泥巴湾水库
三岔河镇
石门坎
2300
106
二里镇
三岔河
107
程寨镇
娄厂沟
二郎镇
高洞
龙滩坝(马岩沟)
土城镇
石板溪水库
25000
111
回龙镇、九龙街道
塘坊水库
46000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永乐镇
永乐水库
12600
118
新舟镇
杨录村东方红水库
119
新舟镇集镇饮用水源
43000
4500
120
喇叭镇
瓦水水库
230
121
三渡镇
花桥村
1420
122
罗庄村
1211
123
双河村
124
虾子镇
兰生村
1138
140
125
乐安村
2283
262
126
芙蓉江镇
毛家湾
7300
127
新州镇
蚂蝗沟水库
地表水
12800
128
赖子洞
129
碧峰镇
百花庙
130
大洞沟
131
庙塘镇
大水沟
132
黄丛岩
133
桴焉镇
五汇水库
134
瑞溪镇
三洞子
135
和溪镇
龙王店
420
136
土坪镇
大坡
13000
137
班竹镇
龙洞坝
2700
138
钢厂
1800
139
中观镇
猴子阡
流渡镇
三股水
141
谢坝乡
鱼泉子
5400
未划(新增点)
142
晏溪
143
小雅镇
岩上口
144
香树坪
145
乌江镇
龙井湾
146
鸭溪镇
浒洋水库
40000
147
团溪镇
谢龙洞
148
龙坪镇
朱村水库
149
尚嵇镇
清水河水库
32200
5800
保星村水源地
新民镇
下槽饮用水源地
4980
380
152
铁厂镇
木斯千水库
3950
153
西坪镇
青年塘
13100
154
马蹄镇
茅坪水库
155
长岗镇
蔺田村田湾水井
黔府函〔2015〕195号
156
鲁班街道
薛家岩水库
黔府函〔2013〕7号
157
五马镇
雷塘电站
158
梭罗坪水库
黔府函〔2017〕268号
159
喜头镇
龙洞沟
6683
160
学孔镇
盆龙水库
9500
700
161
三合镇
落水孔
162
火石镇
岩口水库
1700
163
合马镇
天生桥
2100
164
大坝镇
杨家岩
9600
630
165
茅台镇
月亮田
166
茅坝镇
青菜河水库
167
龙井镇
168
后山镇
玉爪沟
169
狮溪镇
范家沟水源点
9946
黔府函(2016)117号
小水乡
小水乡石场村罗围岩
171
楚米
高山村九龙场水源点
172
风水镇
龙洞沟集中式饮用水源
173
九坝镇
九坝镇白盐井村篆水坪水库型水源地
174
桐梓
羊磴
1号泉水所在的文峰溪
175
羊磴镇瓦厂湾2号泉饮用水水源
未使用
黔府函〔2016〕118号
176
芭蕉
洞湾冲沟泉点饮用水源
地下
177
高桥
大顶水库饮用水源
178
尧龙山
和平水库
179
茅石
凉水井
遵府函〔2019〕224号
180
容光镇
杨公岩水库
181
官仓镇
楠木水库
21000
182
马鬃
茶园大洞
183
坡渡
鱼溅滩
河流
2900
184
大乌江镇
红渡村红渡大洞
185
敖溪镇
什字洞
186
白泥镇
春景村
构皮滩镇
天生桥村冷水河
关兴镇
穿山甲水库
189
花山乡
洞水村红岩水库
190
松烟镇
李家寨水库
191
龙溪镇
芝州水库
附表2遵义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名单
市(县、区)
水源地级别
水源地类型
库容量(万m3)
服务人口(万人)
供水量(万m3/d)
现状(在用/在建/备用)
遵义市
红岩水库
中心城市
650
黔府函〔2018〕86号
海龙水库
2960
中桥水库
7380
娅石庆
县城
507
2.1
0.64
黔府函〔2007〕114号
共和水库
95.1
设计2.5
1587
21.4
设计4.6
水仙寨
2.83
石板塘水库
595
4.6
0.56
黔府函〔2014〕62号
西山水库
642
4.41
备用
黔府函〔2018〕77号
穿阡水库
1237
2.23
黔府函〔2018〕206号
坛子口水库
966
4.3
黔府函〔2018〕184号
天门河水库
1290
湄江水库
2150
5.6
在建(备用)
湄潭县县城饮用水源
11.8
2.4
后水河水库
1590
13.5
1.39
黔府函〔2015〕183号
牟家沟水库
60.4
1.8
0.7
784
22.14
设计1.59
黔府函〔2019〕108号
沙坝水库
1337
2.2
龙桥溪水库
74.6
0.8007
4931.9
0.65
黔府函〔2018〕176号
八岔林水库
367
设计1
黔府函〔2017〕240
石峰水库
1894
2.3
大茅坡水库
618
渔溪坝水库
388
0.5
三八湖水库
因库区锰背景值超标,自2010年起停用
绿竹坝水库
546
设计3
黔府函〔2017〕99号
水泊渡水库
5510
4.1
黔府函〔2018〕174号
甲子口
3.7
金龙水库
221
牛儿洞水库
0.21
丙安水库
2144
设计7.75
魁龙水库
1179
3.5
黔府函〔2017〕266号
余庆县县城饮用水源
4.2
1.3
附表3遵义市世界自然遗产名录
名称
级别
所在行政区域
总面积(hm2)
建立或晋升批准机关及文号
主要保护对象
中国丹霞赤水世界自然遗产
世界级
72178
2010年8月第34届世界遗产大会审议通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丹霞地质地貌
附表4遵义市地质公园名录
赤水丹霞地质公园
国家级
13457
黔国土资函〔2008〕441号
丹霞地貌
双河溶洞国家地质公园
13900
国土资发〔2004〕16号
溶洞群
附表5遵义市自然保护区名录
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3300
国函〔1992〕166号
桫椤、小黄花茶等国家珍稀濒危植物及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6990
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17期省编办发〔2001〕205号
银杉、黑叶猴等珍稀濒临动植物及赖以生存的生境为主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
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0598
国办发〔2003〕54号
野生动物黑叶猴及其栖息地
贵州习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51911
国函〔1997〕109号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及野生动植物
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6231
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17期省编办发〔2011〕205号;国办发〔2007〕20号晋升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赤水市、仁怀市、习水县
2142
国办函〔2005〕29号
白鲟、达氏鲟、胭脂鱼、岩原鲤等70多种珍稀特有鱼类及其栖息生境
凤冈县万佛山县级自然保护区
县级
8410.09
凤府发〔2002〕39号、遵编办函〔2018〕30号
中亚热带地带性和喀斯特非地带性常绿阔叶林、落叶林混交林森林生态系统及自然环境
百面水自然保护区
省级
19173
湄府发〔2001〕51号黔府函〔2014〕7号
黄杉等森林生态系统
黄莲柏箐市级自然保护区
市级
23007.45
遵府函〔2005〕48号、遵编办函〔2018〕30号
森林生态系统及珍贵野生动植物
桴焉市级自然保护区
24200.5
遵府函〔2001〕130号、遵编办函〔2018〕30号
落叶阔叶林
赤水原生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区
29341
赤府通〔1990〕13号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
遵义市红花岗区大板水自然保护区
620.9
区府复〔2018〕40号
南方红豆杉
仙人山自然保护区
6733.33
县府函〔2004〕130号、汇府复〔2018〕85号
喀斯特地貌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
马福林自然保护区
3710.3
务府发〔2001〕7号
三尖杉、红豆杉等野生植物、白颈长尾雉等珍稀动物
习水县大杉树县级自然保护区
9.16
习府函〔2000〕3号、遵编办函〔2018〕30号
中国杉王及其生境
余庆县洞水县级自然保护区
余府复〔2002〕28号
古树
大河县级自然保护区
绥府通〔2001〕1号、遵编办函〔2018〕30号
白冠长尾雉及其生境
火秋坝县级自然保护区
2466
杉木箐县级自然保护区
森林及水源地
后水河县级自然保护区
石盘垭县级自然保护区
2333
马尾松林等森林生态系统
万里水库自然保护区
2667
水源地、森林生态系统
双河溶洞县级自然保护区
3669
孙家大林县级自然保护区
3003.1
遵县府函〔2004〕130号
森林及野生动植物
附表6遵义市风景名胜区名录
赤水风景名胜区
30000
国函〔1994〕4号
赤水大瀑布、四洞沟、五柱峰、燕子岩等景区和丹霞地貌
湄江风景名胜区
8800
黔府函〔2009〕154号
湄江河、大天门等历史、自然人文景观
仁怀茅台风景名胜区
4450
黔府办发〔2000〕16号
地方特色旅游景区、红色文化、野生动植物
洪渡河风景名胜区
4600
黔府函〔2006〕193号
龙潭古寨、洪渡河漂流、栗园草场、石朝天坑
贵州习水省级风景名胜区
8813
黔府函〔2012〕204号
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余庆县大乌江风景名胜区
11960
黔府函〔2000〕549号
宽阔水省级风景名胜区
18888
黔府〔1990〕57号
森林生态系统
娄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汇川区、桐梓县、红花岗区、播州区、新蒲新区
21021
黔府函〔2000〕775号
娄山关战斗遗址、杨粲墓、海龙屯、沙滩文化、黎庶昌故居、养马城、养鸡池、养鹅池、喀斯特地貌景观保护
附表7遵义市湿地公园名录
贵州凤冈龙潭河国家湿地公园
783.47
林湿发〔2014〕205号
湿地资源生物多样性、湿地景观、文化资源、湿地生态系统
贵州汇川喇叭河国家湿地公园
368.79
湿地公园范围内的河流水库水体景观及水质,动植物以及湿地动植物资源等生物多样性
贵州湄潭湄江湖国家湿地公园
278.7
林湿发〔2014)〕205号
湿地自然风貌、水质
贵州务川洪渡河湿地公园
2172.4
林湿发〔2015〕189号
水体及两岸生态环境
贵州习水东风湖国家级湿地公园
249.06
泥炭鲜及其生态系统
贵州余庆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
2742.9
林湿发〔2012〕341号
动植物和水体
遵义乐民河国家湿地公园
692.6
湿地生态系统
遵义兴隆省级湿地公园
192.51
黔林护通复〔2014〕551号
湿地生物多样性
遵义凤冈蒲水河湿地公园
228.16
黔林护通〔2014〕551号
附表8遵义市森林公园名录
贵州竹海国家森林公园
11930
林业部(林造批字〔1993〕89号)
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地,保护野生动植物,森林资源及生物多样性
贵州燕子岩国家森林公园
11945
赤市林〔2000〕79号
森林生态系统型保护地,保护野生动植物,森林资源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丹霞地貌、瀑布溪流等森林风景资源的自然性和完整性。
贵州大板水国家森林公园
3132
林场许准〔2005〕964号
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
红花岗区、汇川区
1061.77
林场发〔2001〕519号
城市风景林
贵州习水国家级森林公园
14027.46
黔林营复〔2001〕292号
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及其生态系统
九道水国家级森林公园
1244.5
黔林营复〔2004〕45号
野生动植物及生态系统、常绿阔叶林
凤冈县万佛山省级森林公园
2190.46
黔林营复〔2005〕206号
森林、峡谷景观及其环境资源
娄山关森林公园
1366.7
黔林营复〔2001〕292号.黔林营复〔2017〕156号
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长征文化景观、喀斯特地貌景观保护
湄潭龙泉省级森林公园
475.4
黔林营复〔2003〕290号
森林生态资源
仁怀奶子山省级森林公园
1068.69
黔林营复〔2017〕395号
野生动物、天象资源景观
凉风垭省级森林公园
596
黔林营复〔2005〕118号
公园及周边地区森林、野生动物、珍稀植物等
贵州习水箐山省级森林公园
203.83
黔林营许可字〔2011〕1号
余庆老林河省级森林公园
黔营林总许字〔2014〕3号
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
象山省级森林公园
990.53
黔林营复〔2006〕154号
人工马尾松软阔类针阔混交林
余庆玉笏山市级森林公园
950
黔营林总许字〔2014〕4号
森林景观资源、河流湖泊、寺院以及民俗文化资源
道真红关垭县级森林公园
1841.73
遵市林园绿〔2006〕22号
森林生态系统及野生动物
凤冈县西部茶海县级森林公园
1466.67
黔林营复〔2005〕207号
园区内林茶间作、茶中有林、林中有茶的生态景观和环境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