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沧市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
《临沧市“最美村寨”、“最美社区”、“最美单位”、“最美农家”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农业局、民政局、环保局、住建局、新农办、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大中专学校党委,中央、省属驻临单位党组(党委):现将《临沧市“最美村寨”、“最美社区”、“最美单位”、“最美农家”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临沧市委宣传部临沧市文明办临沧市农业局临沧市民政局临沧市环保局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沧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2014年2月11日
临沧市“最美村寨”、“最美社区”、“最美单位”、
“最美农家”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美丽家园建设的决定》(临发〔2013〕64号)精神,为全面提升“新家园行动计划”的质量和水平,着力建设“村美、民富、人欢乐”的“美丽家园”,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最美村寨”、“最美社区”、“最美单位”、“最美农家”创建及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的总体要求,以“传播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以“自然生态美、文化和谐美、生活幸福美、创新引领美”为标准,打造“微笑之城、创业之城、森林之城、洁净之城”,着力建设“村美、民富、人欢乐”的“美丽家园”。大力推介美丽家园的典型,以提高农民素质和乡村文明程度为目标,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建设新环境、发展新文化,为促进临沧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最美村寨”、“最美社区”、“最美单位”、“最美农家”评选活动顺利实施,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组长:杨德聪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成员:李银峰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农办)主任、市新农办主任吴永洲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研究室主任杨明义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何强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王奎荣市农业局局长杨光雄市民政局局长洪斌市环保局局长周平市住建局局长李爱军临沧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三、评选对象各县(区)行政村、自然村、社区、农户;市县(区)各单位
五、评选活动推荐方式(一)“最美村寨”、“最美农家”由各县(区)文明办、农业局、新农办推荐产生首批名单,每县(区)各推荐5个候选村寨、5户农家。(二)“最美单位”由各县(区)文明办、住建局、环保局产生首批名单,每县(区)各推荐5个候选单位,市直单位到市文明办申报。(三)“最美社区”由各县(区)文明办、民政局推荐产生首批名单,每县(区)推荐2个社区。
六、评选活动步骤(一)第一阶段:(2月11日至4月30日)候选村寨、社区、单位、农家逐级推荐,4月20日前由各县(区)文明办报市文明办;4月30日前召开第一次评审会,确定拟展播村寨、社区、单位、农家名单。(二)第二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宣传报道。市级新闻媒体对候选村寨、社区、单位、农家进行专题拍摄,并在《临沧日报》、临沧广播电视台、临沧新闻网开设专版、专栏进行展播。(三)第三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网络、手机投票。在临沧新闻网、中国移动或中国电信开设投票专栏,对候选村寨、社区、单位、农家进行网络投票。(四)第四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召开第二次评审会,评选出“最美村寨”、“最美社区”、“最美单位”、最美农家”。(五)第五阶段:(12月中旬)评选出临沧市十大“最美村寨”、“最美社区”、“最美单位”、“最美农家”,将在全市第十九次精神文明建设暨第十一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进行命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