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出台禁止违法饲养鸡鸭禽畜禁止乱张贴小广告规范拱门设置相关通告

11月8日,住在锦绣苑附近的市民陈先生致电本报热线82003110反映,位于塘岸街西段锦绣苑门口的福丁便利店几个月前开始在笼子里饲养鸡鸭,并在人行道上现杀现卖,不仅臭味熏人,各种污渍还留一地。

接到来电后,记者立即前往现场,只见店面门口人行道上摆放着显眼的鸡笼、鸭笼。记者观察发现,这家便利店左边是一间装潢精致的建行自助取款机房,再往左是一家生意兴隆的快餐厅;而便利店右侧,穿过锦绣苑门口,连排的同样是几家小饭馆。鸡笼、鸭笼穿插其中,满满都是违和感。

不仅如此,店面门口的公共场所更是变成了私人清洁间,从各种物品身上冲刷下的污渍,让原本朱红的人行道板砖染上了一道道“黑斑”。

“听说前几天有城管人员上门来劝说,就先撤掉了,但是昨天立冬,不但这些笼子被重新摆了出来,人行道还变成‘屠宰场’,杀鸡、宰鸭、开膛、破肚、放血、拔毛,整个流程都齐全了。”陈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

和陈先生有相同困扰的,还有周边的商户。“天气热的时候味道很冲,而且风一吹,鸭毛、鸡毛就飘到店里来了。”说完,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随手就从身上抓起了一片羽毛,而记者也在地板上发现了不少鸭毛、鸡毛的踪迹。

现场

民房顶楼现“露天饲养场”整改通知送上门

近日,记者跟随晋江市行政执法局进行现场走访。

该居民所住建筑属于自建房,共三层半。执法人员到达时并没有直接发现饲养鸡鸭的痕迹,然而,顺着三楼的铁楼梯往上爬,推开一扇正方形地窗,数十只鸡鸭瞬间出现在眼前。除了地上满满的污泥及鸡鸭排泄物散发的恶臭外,记者发现,这个“露天饲养场”并没有明显的围栏,风一吹,鸡鸭毛及干掉的粪便就直接“扑向”邻居家阳台。

养成文明习惯既要靠引导也要靠法治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违法饲养鸡鸭禽畜的通告》

禁养区范围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流域及21条小流域县(市)级及以上划定的工业区(开发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护区

●禁养区禁止饲养鸡、鸭、鹅、鸽、兔、牛、羊、猪等家畜家禽

●鉴于晋江市大部分处于机场禁飞区,不得饲养信鸽,宠物猫、狗的饲养需做好动物防疫,不得影响他人

●主次干道两边等非市场区域一律不得贩卖鸡鸭禽畜

●餐饮经营单位用作食材的鸡鸭禽畜一律不得在公共场所暂养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区核心区民俗和商业活动拱门彩旗等设置行为的通告》

市区核心区范围东至和平路西至晋宁路北至双龙路南至福兴路规范对象

市区核心区的住户和酒店、商家、企业、社区组织等公私机构

凡需在市区核心区设置婚丧喜庆拱门的,应向辖区行政执法中队报备;上述行为未报备、未按规范设置的,由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声音

晋江市政协委员许文林:近年来,我们欣喜地看到城市文明程度有了极大提升。美中不足的是,在市区内随意饲养禽畜、随意设置拱门彩旗,以及制造“城市牛皮癣”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些不文明现象不仅影响着城市整洁卫生,也一定程度上困扰着群众的正常生活。这三份通告的出台很有必要,不仅响应了绝大多数群众的呼声,也将有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移风易俗,为晋江市力争2017年跻身全国文明城市创设良好条件,应该支持,值得点赞。

晋江市中医院急诊内科主任丁志平:冬春季节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高发季节,入冬以来就要加强防控,首先要做到的就是避免与禽类直接接触,不在禁养区内私自饲养禽类、宰杀禽类。防疫工作没有做到位,会增加市民与禽流感病毒接触的概率,进而增加发生禽流感的可能性。因此,无论是饲养还是宰杀活禽,都应该到专门的场所。

执法就得硬起来!

党校路、塘岸街周边,就有几家善玩“躲猫猫”的活鲜摊贩。锦绣苑小区大门口的便利店便是其中一家。这家便利店不仅超范围经营活鸡活鸭,把屋脚架当作“活鲜柜”,搞得街道臭气熏天,四邻怨声载道,而且在立冬那天,还将人行道变成“屠宰场”,杀鸡宰鸭,开膛破肚,弄得新崭崭的人行道一片狼藉。

“游戏”为何不时上演?归咎起来大致两个原因:一是行为人任性不自觉,无视法规;二是执法者管理不常态,时紧时松。就拿这家便利店来说,不久前执法人员也曾数次登门,然而店主收敛了几天,一见风头过去便又旧态复萌。

不过,应该看到,有了规矩不去执行,或者时紧时松地执行,这方圆照样无法画出来“,躲猫猫”的游戏还得无休无止地玩下去。法若不施,不如无法。没有常态化、刚性化的执法作保障,再多再好的规定也是一纸空文,不仅不能对城市公共生活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还将使市民对行政规定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产生怀疑,善玩“躲猫猫”游戏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让市民“多一分自觉,少一点任性”,不仅要加强规则意识养成教育,而且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执法机制,把刚性执法挺在前面。只有这样,“躲猫猫”的游戏才会有终结的一天。

THE END
1.新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违规饲养家禽专项整治行动近日,新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投诉,称海派公馆小区北侧的苗圃内有人饲养家畜家禽,鸡鸣声严重扰民的情况。 在城市建成区饲养家禽,容易带来传染病原,给居民身体健康带来隐患,而家禽家畜的排泄物和鸡叫声,也会对居民生活和环境造成各种不良影响。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查看情况,经现场勘查,当事人在苗圃内饲养家禽...https://m.163.com/dy/article/JH1ABNFH055670JB.html
2.关于禁养家禽家畜和规范饲养宠物的通告5、4月26日之前,有关人员应将宠物及家禽家畜进行妥善安置和处理。4月26日之后,学校将配合公安机关对在校园内非法放养的宠物、流窜的动物、家禽家畜,采取强制手段统一进行灭杀。对阻挠执行灭杀行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https://xuegong.jsu.edu.cn/info/1043/1211.htm
3.关于县城规划区内禁止畜禽养殖的管理办法第四条畜禽禁养管理坚持县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禁养工作。 (一)镇人民政府负责禁养前期宣传发动工作,负责规划区调查、电视公告、宣传单印发、入户宣传,做到规划区内每个养殖场(养殖户)都知道畜禽禁养,鼓励其自愿放弃养殖或转移到县城规划区外养殖,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执法,形成合力。 http://www.mswk.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6061
4.成都中心城区禁止饲养家禽资讯兽药114网为了破解这一难题,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和市治理办《关于深化社区院落环境综合治理的通知》,即日起,成都将禁止在中心城区内饲养家禽家畜、食用鸽。 http://www.ar114.com.cn/mobile/index.php?itemid=97133&moduleid=21
1.最新散养户的规定是怎样的1、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要求》,省级政府规定的养殖场规模标准以下的养殖专业户、散养户不列为禁养区禁止对象。2、法律依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要求》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https://m.66law.cn/v/wenda/210428.aspx
2.赣州这地规定:城区全面禁养家禽家畜!还有……澎湃号·媒体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赣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赣州市中心城区犬类管理通告(试行)》《赣州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城区等范围开展禁止饲养家禽家畜、规范养犬专项整治。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7495459
3.国务院修改36部法规:市区禁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界面新闻...国务院修改36部法规:市区禁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76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76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1189979.html
4.社区养鸡该咋办济南近期有望出台监管对策精选山东小区居民谈“鸡”色变 枣庄:城区建成区禁养家禽 最近,禽流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一些市民对小区里养的鸡鸭等也很是担心。“禽流感来袭,天气也热了,可小区里着实让很多居民担忧。”家住市中区锦绣苑小区的居民反映说,往日里,小区里养鸡养鸭最多只是让大家觉得不卫生、聒噪,现在生怕那些鸡鸭鹅等禽类把病毒带给自己和...https://www.dzwww.com/best/jxsd/201304/t20130417_8251756.htm
5.无锡宜兴一社区禁养家禽“不整改就取消养老金”,已被责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所以禁养家畜家禽,是为了保护环境,防止家禽乱跑,而对于禁养家禽与入党及生活福利挂钩,是为了督促居民自觉遵守这个“村规民约”。 记者注意到,在屺亭街道和三阳社区的官方微信账号中,都出现过当地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情况。在一份工作简报中,三阳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曹洪强对农村人居环...https://www.jfdaily.com/staticsg/res/html/web/newsDetail.html?id=697608&sid=11
6.畜禽养殖场相关制度6篇(全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三)进行交易的畜禽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不得销售和收购。 二、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防疫、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义务。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4ac9o01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