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规范养犬管理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记者从琅琊区城管局获悉,为加强滁州养犬的规范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倡导市民文明规范养犬行为,结合滁州市实际,通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

滁城规范养犬管理范围:“世纪大道—上海路—会峰路—创业路—龙蟠大道—金陵路—敬梓路—西涧路—凤凰洼水库—琅琊山北大门—丰乐亭—市一水厂—西涧路—永康路—世纪大道”所合围区域以及合围区域外、中心城区内经批准建设的居住小区。

二、登记管理

(一)养犬人应当携带犬只到具备资质的免疫机构进行狂犬疫苗接种,领取免疫证明。

(二)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免疫证明之日起七日内,持免疫证明到市城管执法局确定的地点办理犬只信息管理标识。

三、行为管理

(一)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为犬只佩戴有效的犬只信息管理标识,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犬绳、犬链等牵领,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等人员,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二)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市场、商场、饭店、学校、医院、图书馆、展览馆、影剧院、体育馆、车站等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止标志的公园、绿地、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士携带扶助犬的除外。各街道可根据实际选定适当的室外公共场所设置遛犬区域,鼓励商场、市场设置犬只寄存处。

(三)禁止在滁州市区从事犬只经营性养殖活动。

(四)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符合条件饲养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犬证。

四、法律责任

(一)养犬人违反规定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二)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绳)牵引的犬只,予以收容。

(四)行政执法部门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准确将有关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不文明养犬行为,纳入所在单位文明创建考核扣分项。

特此通告

琅琊区养犬整治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致养犬居民的公开信

滁城养犬居民:

您好!

为了保障广大市民人身安全,维护滁城优美人居环境,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提倡文明养犬,创建文明城市,自2016年12月1日起,滁城实施《滁城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和2019年12月21日实施《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现将有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滁城实行限制养犬制度

根据《滁城限制养犬管理办法》第二条:城区限制养犬区域指“世纪大道—上海路—会峰路—创业路—龙蟠大道—金陵路—敬梓路—西涧路—凤凰洼水库—琅琊山北大门—丰乐亭—市一水厂—西涧路—永康路—世纪大道”所合围区域以及合围区域外、中心城区内经批准建设的居住小区。

根据《滁城限制养犬管理办法》第十条:限养区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禁止饲养成年犬肩部高度超过61厘米的大型犬、烈性犬;确需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必须具备:居住场所为尚未规划建设的自然村庄村民自建房,且有单独院落,无饲养犬只扰民的不良记录,圈养或者拴养,并签订文明养犬责任书等条件。不符合《滁城限制养犬管理办法》规定饲养的犬只,自行将犬只转让或移送至限养区域外饲养,也可以送市犬只收容所收容。

二、大型犬、烈性犬标准和品种名录

大型犬标准。犬肩高度61厘米以上(含61厘米)的为大型犬。

烈性犬种类(含以下血统的杂交犬):

1、獒犬类:西藏獒犬、纽波利顿、巴西非拉犬、法国波尔多獒犬、阿根廷杜高犬、英国斗牛獒犬。

2、斗犬类: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牛头梗、美国斯塔福斗牛梗。

3、牧羊犬类:德国牧羊犬、中亚牧羊犬、克罗地亚牧羊犬、塔塔尔牧羊犬、卡斯特牧羊犬、皮卡迪牧羊犬、伊利里牧羊犬。

4、猎犬类:阿富汗猎犬、伊卑萨猎犬、爱尔兰猎狼犬、法国猎犬、卡累利亚猎熊犬、德国猎梗,苏俄猎狼犬。

5、其他犬类:杜宾犬、拳师犬、罗威纳犬、大丹犬、葡萄牙善泳犬、秋田犬、比利时玛利诺斯犬、伯恩山犬、罗德西亚脊背犬、阿里埃日犬、刺毛犬、爱尔兰赛特犬。

三、养犬实行登记管理和佩戴犬牌制度

(一)市农业部门指定的免疫地点

(二)养犬登记、办理标识牌流程

养犬人携犬只带身份证、户口本、免疫证明、房产证(租赁房产手续)→服务大厅点→审验证件→输入系统→摄像、拍照→制卡→领取养犬信息管理卡和犬牌→挂标识牌。

四、文明养犬应遵守的规定

(一)犬只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养犬人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市场、商场、饭店、学校、医院、图书馆、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等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公园、绿地、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士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二)遛犬牵绳,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三)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养犬人应该管理好所养犬只,如犬吠等影响他人的,立即采取制止、移送等相应措施,妥善处理,消除干扰。

(四)养犬者自觉服从管理。

五、法律责任

根据《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绳)牵引的,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未及时清理犬便、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加强养犬管理是滁城广大居民的迫切愿望。请各位养犬户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我市的养犬管理工作,让美好的滁州因您而美丽、因您而和谐。

THE END
1.CCTV.com■多数居民赞成限制凶狗 ■禁养犬主人挠头皮 ■狗场、宠物医院愁生意 资料图片 9月1日起,杭州将实行新的限制养犬名录。重点限养区内只准养33种犬及他们之间繁衍的犬,且身高在45厘米以内,身长在60厘米以内。一般限养区禁养33种犬及他们间繁衍的犬。 https://news.cctv.com/china/20070811/102320.shtml
1.《林华时间》:牵紧“文明绳”做文明养犬人主持人:禁养大型犬标准是什么? 嘉宾:犬体高(犬肩峰最高处至地面的垂直距离)超过60厘米或体长(犬肩点至臀端外缘之间的距离)超过100厘米(含体高60厘米,体长100厘米)的犬只为大型犬。https://m.jnnews.tv/p/765021.html
2.农业部将规范宠物狗市场禁私人繁殖狗进行买卖仔细的辨别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不少都是由于管理规定中"一刀切"的标准引发的,目前,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是按照狗的体型来区别能养不能养。比如,有媒体梳理,金毛、萨摩耶、拉不拉多等在城市里禁养大型犬,伤人的概率是1星,而体型合格、并且通常被认为娇小可爱的京巴,伤人概率则为4颗星,与松狮相同、仅次于藏獒。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7/id/10418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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