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我家在诸暨的房子租给了一对中年夫妻后,他们一直在要求换家里家具之类的。说什么餐桌晃了没法用,床晃了没法用,要求换什么什么规格的家具,具体想和各位有房东经验的朋友探讨如下几点:
1.一般签完租房合同之后,是不是就视为租客应该接受房屋内一切设施?床、桌子这种软装的维修或者更换,应该由租客自己承担费用?那对夫妻已经住进去俩月了,现在还在要这要那,完全不在房东应该负责的范围内吧?能通过什么途径申请法律援助之类的吗?
2.在租给这对中年夫妻之前还租给一对年轻夫妻,我妈说他们提过一次床板不太稳的感觉,跟他们说过是不是螺丝不太紧之后他们也没再提过这个问题,反而是这对中年夫妻住进来之后一直说床根本没法睡,还要求换多少多少钱的床这种,这种对比能否作为之后呈堂证供之类?
3.现在已经给他们换了床,但还在那里说床不行要我妈去诸暨跑一趟看,我听她语音里还说什么我现在就在你家楼下,你下来,我想说这种在家楼下围堵的是不是已经构成扰乱居民治安了?如果是的话如何有效投诉和举报?
想请各位网友支招,这种贪得无厌的租客要怎么处理。
19楼帮帮团联系到楼主,了解详细情况。
据了解,房东(即楼主妈妈)是通过私人中介将房子出租给了这次的租客,租房合同为格式合同,自己并没有仔细看。在出租房屋前,房东没有和租客明确约定过“若房内大件家具(比如床)在出租期间产生损坏,谁来负责维修”。
楼主认为,房东的确有义务帮助租客解决屋内家具的问题,但凡事都应有个限度:“我们和租客之间最主要的矛盾点,是租客在提出家具有问题后,妈妈作为房东进行了解决,但租客依然不满解决结果。甚至为此来到杭州自己家楼下,租客的行为已经影响到自己和妈妈的正常生活。”
能看到,了解事情的关键之处在于明晰,房东、租客两者之间权利义务的确定。这些在租赁合同中应有体现。
房东、租客权利义务如何确定?
浙江新篇律师事务所李旻律师介绍,“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包括“若房内家具在出租期间产生损坏,由谁负责”等。合同具体内容可以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进行订立及修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生法律效力,以合同内约定的内容替代法律默认的规定。”
也就是说,像楼主遇到的求助情况,一般情况下,合同里都会写明“若房内家具在出租期间产生损坏,由谁负责”。合同约定内容可以有效保障双方权益,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可依据合同内容进行协商。
那如果合同里没有写明“若房内家具在出租期间产生损坏,由谁负责”呢?
李旻律师表示,一般在没有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情形下,需要使用法律默认规定的条款。首先需要明确问题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是出租方责任还是承租方的责任。如为出租方责任,那么才存在维修的问题,只有无法维修的情况下,出租方才负有更换的责任。而如果是承租方导致家具损坏,出租方不仅没有维修的义务,而且有要求承租方进行赔偿的权利。
事件最后,楼主通过跟租客商量共同解决了问题。
“我也不想为了这个事情再跑一次诸暨,已经免了租客三个月水电费,几百块钱肯定有的,让他们自己去买床算了。省得我买了,又说不满意。”
帖子下方,不少网友觉得,租客有点得寸进尺。
也有房东认为,房子租出去,只要不是认为故意损坏,就应该保证东西好好的,去修理一下换一下也无妨。
其实就是,使用不当坏掉租客自行负责,正常损耗房东负责。
面对租房纠纷,不少人认为,还是按合同办事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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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效避免租房纠纷的方法,就是在租房前双方就事无巨细的约定好,后面再出事情大家按章办事,即“丑话说在前头”。
浙江新篇律师事务所李旻律师建议,一般情况下,房东可在出租房屋之前,明确室内的家具及房屋的具体状况,并和房客签单确认。这样一来,如果出现问题,也大致上可以知道什么原因导致损坏,以及责任在哪一方。
如果房东嫌维修家具麻烦,以后大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无论家具或房屋出现什么问题,均由租客承担维修责任,费用均由租客承担。不过如此一来,房屋恐怕租出去比较困难,租金也会比较低。
同理,建议租客在租房时,也要明确“若房内大件家具(比如床)在出租期间产生损坏,谁来负责维修”等约定条款并保留证据。若后续出现纠纷,也可便于租客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