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问我:用学佛的话说,她这辈子这样,上辈子得做多少坏事啊。老师你研究这块,报应是的确存在,为什么不能直接报应到干坏事的人身上呢?
1、天生残疾是不是果报?
是的。
这和遭遇意外还不一样。我以前写过《什么是果报》,说像飞机失事、无故被砍这些,都不是果报。有人会有疑问:天生残疾不是自己能控制的,遭遇意外也不是,同样不受自己控制,为什么一个是果报,一个不是?
这是因为,讨论“遭遇意外”,不需要引入“前世”“后世”,可以明确地把意外归因于其他,比如,歹徒冲向幼儿园,是歹徒的行为;飞机失事,是天气原因或飞机故障。但是,“天生残疾”,你不能说,是没有任何原因的、随机的。——这种见解,佛教称为“无因论”,是恶见。
可以说原因不明。但不是没有原因。今天,我们至少比古代更了解,遗传病史、基因缺陷、孕期生活与护理都会影响到胎儿健康。当把所有能了解的原因都排除在外时,剩下的不明了部分,把它归为“先天”“天生”。
佛教不认为有个“天”或造物主“生”出这样的小孩。而认为一切都是因缘和合而生。那么,“天生残疾”作为结果,它的原因是要追溯到小孩未生之前的。面对那种原因,才说“天生残疾”是果报,而非面对其他。
说“果报”,是针对引起它的“业”。就像张三只有在面对他父亲时,才是儿子。父亲不在场,张三面对其他任何人,都不是儿子。
在讨论“飞机失事”“暴徒砍人”时,我们很清晰地看到“飞机故障”“狂徒报复”这些原因,无辜者的遭遇和这些原因放在一起,好比张三和与他长相近似但不是他父亲的人站在一起,就可以明确地说,张三不是儿子——别人的所作所为,落到你头上,带来的任何结果,都不是你的果报。
如果没有任何人和张三站在一起,单独问张三:张三是不是爹娘生的?是不是儿子?
那自然要说,张三是儿子。因为,任何人都有父母。尽管是谁我们不一定知道。
2、果报为什么错综复杂?
因果的复杂在于错综。错综在于缘起。
比如,事件B和事件C之间,B是C的异熟因,C是B的异熟果(果报)。这很明确。A是B的能作因,B是A的增上果;C是D的能作因,D是C的增上果,也很明确。但如果问:C是A的什么果、D是B的什么果呢?
一般来说,是增上果。不过,如果A和B关系密切,说C是A的果报(异熟果),也是可以的。
佛教里,什么是果报?
比如,命,就是果报。命,在任何时候都是异熟果。《俱舍论》叫“命唯是异熟”。
说一个人“天生残疾”,是在说他的“命”,是考虑到“天生残疾”与“命”接近,说“天生残疾是果报”。而很多“不幸遭遇”,不宜看成是命——走在大街上,车轧过泥坑,溅了你一身泥,“这是命”——真的不是。就算出车祸死亡,一般也不宜看成是“命”。
有没有适合看成是命的时候呢?也有。一个人喝了2斤白酒,还要开车,在市区飙到180,人家说他“不要命了”——这样发生了车祸,就是果报。因为可以很清晰地看见他本人的行为和结果的关联。不过,被他撞到的路人甲的遭遇,不是果报,而是结果——因为路人甲的遭遇和路人甲的行为之间,没有明显联系。
可以给“果报”下个粗糙的定义:
果报是自身行为引起的结果。——这个表述并不严谨。严格来说,佛教不承认有真正的“自身”。不过,在行为(业)与它所导致的结果(果报)之间,可以找到一条毫不紊乱的线,把这条线说成“自相续”,或者“自身”。这里说的“自身”,不限于这辈子的自己——上辈子、无数前世,只要流淌在造业受报的河流里,都叫“自身”。说“命”是果报,因为这辈子的命,是前世自身的行为所引起的。
还可以更通俗地说:只有自己选择的结果,才是果报。只是,凡夫在选择的时候,根本看不清选择会带来什么结果。不管他是否看清,他的选择与结果之间真实存在的联系,就是业果关系。
一旦对应现实,会无比复杂,这是缘起的深邃。比如,出了车祸住院三十天,“住院三十天”是不是果报?
要看面向什么。住院本身,不是车祸的异熟果,是车祸的增上果——住院是“选择住院”的异熟果。问题是:住院是不是有选择的余地?在很多时候、很多人看来,没得选,“医生说了,必须住院”——如果从“车祸”到“住院”这个环节看成必然,那么,“住院”就是“车祸”邻近的增上果。这时候,问“住院是不是果报”,就等于问“车祸是不是果报”。如果“死亡”和“车祸”有极紧密的联系,车祸后连抢救的可能都没有,问“死亡是不是果报”,也等于问“车祸是不是果报”。——事件邻近的增上果,有时候是可以替代事件本身来说的。
前面提到的事件A和D,虽然D严格意义上是A的增上果,但如果B与A邻近,D与C邻近,而C是B的异熟果,那么,说D是A的果报,有时候也可以,但有时候就不合适,要视情况而定。
比如,A0是张三很穷,A1是他快饿死了,A2是他遇见一个卖面包的,A3是他想吃面包,……An是他想偷窃,B是他偷了面包,C是他下辈子天生残疾,D是残疾的他一生不幸。
这里,C是B的果报,比较明确。C、D关系密切,说D是B的果报,也可以。能不能说D是A的果报呢?大部分时候不能。——因为,B才是明确的“业”。在B之前,引起B的无穷多原因,我们统称为A,A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无数事件的集合,在A当中,作为状态的A0、A1、A2,都不能说是与B很邻近的能作因,换句话说:穷,并不决定你偷;饿,也不决定你偷。在偷窃与饿死之间,偷窃并不是唯一的选择。不过,到了“想偷窃”的An,这就是业了,可以把An看成与B邻近的能作因,甚至同类因、遍行因,B是由An引起的,说D是An的果报(异熟果),没有问题。
3、憨女人前世造了多大恶业?
现在,回到开头的故事。
先说憨女人的丈夫。他的结果是:妻子跟别的男人上床、把妇科病传给他,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是果报。因为,是他选择了娶憨女人——他不娶,没人逼他,但他还是娶了憨女人。
这样说其实也不严谨,也粗糙。因为,逼迫虽然不在明显的地方,但在潜在的地方:在农村,打光棍是可耻的,抬不起头。以他的条件,又娶不起正常女人。
严格说来,娶憨女人,既有他的选择,又有难以选择的成分。属于他的选择导致的结果,就是果报;其余不是。
娶了憨女人是不是一定会有那些结果?当然不是。如果是城里人,住在文明的社区,到处有监控,也可以避免。哪怕在农村,如果天天在家守着妻子,也可以。但不现实,因为不下地干活、不赶集,就没饭吃。如果丈夫走到哪儿把她带到哪儿,会有很大拖累。丈夫想得到女人的好处(性生活、传宗接代),又不愿承担或承担不起照看的负担,就会有这样的结果。所以,丈夫的遭遇,在相当程度上是自己的选择。自身选择的结果,就是果报。
对憨女人来说,哪些是果报?
出嫁不是。——嫁给谁不是她说了算,不是她的选择。是她娘家人的选择。憨女人母亲的遭遇,也在相当程度上是果报,是她决定把智力障碍的女儿嫁到外村,她想让憨女儿生个孩子来照顾女儿后半生。
头脑正常的人,果报会多一些。因为可选择的余地更大。为什么轮回中主要是人在造业?因为其他众生相比人来说都是弱智,选择少之又少。狼一辈子吃肉、杀生,造业很少、很轻,比不了人拍死一只蚊子。
村里男人拿出糖果,向憨女人提出上床的交换时,同意是不是憨女人的选择呢?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但也不是在完全的程度上。就像一辈子只上过两天班,可以说一辈子没上过班,但也不是完全没上过。
作者讲到一个细节,有个麻子图省钱,没买糖,用糖纸包了冰糖去骗憨女人,憨女人事后发现不对,跑到麻子家闹。——这说明,憨女人不是完全无知。只是她对糖果和性的价值,没有建立起符合她所处环境的普遍标准。这里不是说“普遍标准”就对。假如不是几块糖,而是几万块钱,村里人也许会觉得合情合理——“彩礼”嘛。如果不是几万块,而是几套商品房,恐怕城市里的人也觉得合理。人们笑她憨,只是因为她对糖果和性的价值判断,与周围人差异太大。
相比憨女人的遭遇,更适合看成“果报”的,是她的价值判断(你或许可以说那是“错误认知”,假如认为拿彩礼或者商品房去换性和婚姻就是“正确认知”的话;憨女人有她的憨,而生活在一个时代的人却未必了解时代的憨和时代感染给自己的憨)。
价值判断带来的悲剧、不幸和痛苦,是绝不限于憨女人的。智商情商非常高的人,也会因为价值判断带来极大损失,陷入极大痛苦,甚至自杀。难道憨女人的一生就注定比那些看着光鲜内心痛苦的“成功人士”更不幸吗?恐怕也不见得。
憨女人的价值判断是怎样形成的?
一方面,抚育她成长的母亲,有重大过失。她在抚养傻闺女的过程中,为了好哄,用廉价的糖果不断强化她的渴望,让憨女儿渐渐坚牢地以为糖果是世界上最重要最有价值的东西。这是用养猫养狗的方式养女儿——源于憨女人母亲本身的无知,她不知道她的行为将给自己带来多大痛苦。
另一方面,是憨女人本身的智力障碍。智力障碍是她建立那种价值判断的基础。相对“价值判断”,更应该说,天生的智力障碍是她的果报。
一个人出生就有智力障碍,或者其他残疾,这些先天缺陷,佛教是看成果报的。也就是说,把它看成是由自身行为引起的——又不可能由这辈子自身的行为引起,那就只能由前世的行为。
有人会质疑:前世干坏事的不是我,他干坏事,这辈子我生下来智力障碍,合理吗?为什么不让他本人受报?我跟他又没有关系。
需要深入理解自己和众生的关系,才能明白这一点:我跟他不是绝然没有关系。昨天的小偷偷了东西,今天被抓,他能不能说“我太冤枉!我今天根本没偷,应该去抓昨天偷东西的那人”?
——如果这样认为,就是断见。从断见出发,会引生邪见。邪见,是认为不存在因果,认为痛苦不是错误行为的结果,而是纯属偶然。
一个人会忘掉自己所做的坏事,看不见自己的无知。如果能准确看见,就不无知了。憨女人的母亲,在养育过程中不断向憨女儿灌输糖果的珍贵稀有,是绝对想不到这种灌输也要为女儿后来的悲剧负责的。——她为什么这样灌输?因为傻孩子这样哄起来省事。在她咒骂那些作践女儿的人时,是决计想不到自己也要负一部分责任的。
若更严重地猜测,憨女人的智力障碍,也有可能是她母亲的过失——憨女人的姐妹智力正常、她自己产下的女儿也智力正常。憨女人在妈妈严格的三年监护后,产下女儿,她妈妈立即让孩子和她分开、隔绝,一口母乳没喝过,三年不允许见面,认为只有这样才可能让孩子不像她一样憨。后来,孩子果然智力正常,但对憨女人一点感情都没有,孩子外婆慢慢把精力放在孩子身上,不再管憨女人了。可以想想:真正憨的到底是憨女人,还是她智力正常的母亲?
作者问:憨女人上辈子是造了多少业,才有这样的报应?
在佛教看来,一件报应由一件业引起,不会由很多业。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憨女人前世(不限于上辈子)一定造了比常人更多、更重的恶业吗?
不见得。
别人以为憨女人今生承受的痛苦,和她今生真正承受的痛苦,是两码事。她是人们眼中被侮辱和被伤害的人,但于她自己而言,智力障碍让她并不能理解其中的绝大部分侮辱和伤害,也就让她免于很多精神上的创伤与痛苦。同样由于智力障碍,憨女人今生所造恶业少之又少——因为她不够清醒、无法选择。
之所以说她的很多遭遇,诸如出嫁、被骗、染病、遭毒打、死去……几乎都不是果报,正因为,她在今生能选择的余地极小极小。这些都不是她选择的结果。包括染病,也不是她的自愿。虽然看起来是经她同意的“交换”,但发生在双方智力极不对等的情况下,不能说是她的选择。因此,真正是她果报的,就是天生的智力障碍。假如智力障碍不是天生,而是她母亲的过失导致,那么,连智力障碍都不是果报,只有投胎是果报。
正常小孩两三岁的时候,也不知道糖果和性孰轻孰重,五六岁后就慢慢知道了。在性发育之前就能明白诸事价值几何,由此能避免憨女人的悲剧。但未必能避免别的悲剧、时代社会施加的重负。人们所明白的“诸事价值几何”,往往也是他所处的时代环境赋予的。
比如重男轻女的地区,一个人因为生不出儿子担心绝后,痛不欲生,这种苦也很难受。甚至不能说就比憨女人一生所受的痛苦轻。这是精神上的痛苦。肉体上,也有害了其他病,晚年一年又一年在屎尿堆里捱到死的老人,他们身体上的痛苦,也未必就比憨女人轻。憨女人所遭受的淫辱、作践,主要是给憨女人的母亲、丈夫带来痛苦,而憨女人本身浑然不觉。这种痛苦,也是来自憨女人母亲、丈夫的价值判断。
再想:生为憨女人更痛苦、不幸,还是生为一只猫、一只狗更痛苦、不幸?
假如在两者中选,你是愿意过流浪猫的一辈子,还是过憨女人的一辈子?憨女人还有好心邻居给她施舍剩馍剩饭,而流浪猫狗要到垃圾箱里扒拉吃的,身上长满臭藓、毒虱,不见得就比得妇科病的女人痛苦更轻……
不说流浪猫,就算宠物猫,吃高级猫粮,得到精心照料,活到十几二十岁,一辈子关在房间里,半岁绝育,一生意义只在供人娱乐——这样的一生,和憨女人的一生,谁的痛苦更少谁的痛苦更多?
憨女人知道自己的遭遇意味着什么吗?很大程度上她不知道。用性交换糖果,她不痛苦,也不羞耻,这本身对她而言,难说是不幸,只有染上妇科病,疾病的痛苦和丈夫的毒打,才是她能亲身感受的不幸。她作为被人嫌弃、可怜、哀叹的女人,在生理心理上的苦楚,未必比得上哀嚎咒骂村里畜生、守护她三年最终无奈把心思放在外孙女身上而不再管她的母亲。
来思考:一人曾造很大恶业,一人曾造中等恶业,一人曾造较小恶业,如果这三种业对应投生为憨女人母亲、憨女人、猫,会怎样对应呢?
依佛教,一般来说,造很大恶业,投生为猫;中等恶业,投生为憨女人母亲;较小恶业,投生为憨女人。
我们看憨女人那样不幸,一生悲惨、短寿,被人糟践,切勿以为她前世造过大恶。生为智力正常的我们,完全可能前世造过比她更大更多的恶业,也完全可能今生承受比她更深更重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