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省、市属中学:
为做好2021年中考中招工作,现将中考中招加分照顾审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福州市2021年中招照顾规定
(一)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二)计生加分政策
初中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中考),学习和学籍均在农村初中的“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享受加2分照顾。农村初中在福州市区指2017年1月前享受免费提供作业本的学校及长乐城区中学以外的乡镇学校,在六县(市)指除城区中学以外的乡镇学校。
(三)台侨生加分政策
户口在本市的归侨考生、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地区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享受加3分照顾。
(四)军人子女中招优待办法
1.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顾。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5分照顾。
3.当地驻军子女,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五)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办法
1.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顾。
2.在职消防救援人员中,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顾。
3.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不含辞职、辞退下同)消防员,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六)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从2026年起取消所有少数民族考生的中考加分政策)
连江县小沧畲族乡、罗源县霍口畲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1)学籍或学习在城区学校的,享受3分照顾;(2)学籍和学习均在农村学校的,享受5分照顾;(3)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考,普高批第一志愿1A报福州民族中学(罗源)或连江华侨中学民族班的,享受15分照顾。
(七)公安警察及烈士子女加分政策
1.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公安英模子女,享受10分照顾。
2.烈士(含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警察等)子女,享受20分照顾。
(八)照顾加分说明
1.加分照顾政策仅适用于应届毕业生。社会考生(往届生)不享受政策照顾。
2.凡按政策享受多项照顾加分的考生,其照顾加分不能累加,仅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
3.根据《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管理处罚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等手段取得中招照顾加分的,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4.2021年“福州市中招加分照顾考生审核办法的通知”另文公布。
二、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开具证明及审核办法:
2.教育部门和卫健部门在计生加分审核时的工作分工:
考生是否符合“初中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中考)学习和学籍均在农村初中”由学校和管辖中招办审核,符合的,学校才能在计生加分申请表上盖印,并交由考生或家长带至卫健部门申请身份认定。其中,六区农村初中指永南中学、城门中学、福州21中、盘屿中学、福州30中、螺洲中学、金砂初中、龙山初中、海云初中、琅岐中学、宦溪中学、北峰中学以及长乐区除长乐一中、华侨中学、城关中学、吴航中学、朝阳中学、航城中学之外的所有初中学校。
考生是否符合“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身份,由卫健部门审核。
3.材料要求
(1)独生子女身份证明材料指: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原件(离异或丧偶家庭再婚后未再生育证明)及2份复印件。
(2)二女绝育家庭女儿身份证明材料指: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离异或丧偶家庭再婚后未再生育证明)、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二女户父母一方落实绝育措施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开具证明及审核办法
1.享受加分照顾的军人子女开具证明办法详见2020年3月出下发的《关于军人子女办理中考加分审核登记的通知》,证明材料经家长递交至学校所在人武部并转省军区,材料审核不需要经过学校。
2.享受同分优先录取照顾的当地驻军(现役军人)子女由当地驻军部队出具文字证明并注明父母子女关系,考生于5月19日前将证明材料提交学校进行网上录入。逾期不予办理。
四、户口在本市的归侨考生、华侨(归侨)子女
(二)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做好“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书出具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侨侨政〔2017〕2号),材料要求如下:
1.归侨身份的认定(凭下列1-4条款之一和第5条)
五、台湾地区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
(一)开具证明办法:
考生在学校领取《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或到福州市中招网下载。考生或家长携带经学校盖印的《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10日至5月21日前往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具中考加分身份证明,逾期和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台胞考生:
(1)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三)(一式两份)
(2)台胞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2.台籍考生: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审核办法:
1.办理地址为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121台胞台企窗口(代办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入场)。
六、其余照顾对象开具证明办法
(一)审核程序及要求
1.考生在学校领取《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或到福州市中招网下载。
4.少数民族考生农村学校的认定办法同计生加分考生。
5.逾期和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及开具证明的签章单位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因公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提供由公安、司法、人事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警因公牺牲或伤残证明或荣誉证明,有效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由福州市公安局(人事训练处)或省监狱管理局核实盖章。
3.烈士子女提供县(市)区人民政府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以及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烈属证明,到福州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核实盖章。
4.省、设区市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提供《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证书、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由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核实盖章。
附件:1.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一):供少数民族考生填写
2.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二):供烈士子女、见义勇为本人或子女、警察子女填写
3.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三):供台湾地区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填写
4.福州市“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书审核表
5.福州市区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加分申请表(供市区报考的学生填写)
6.福州六县(市)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加分申请表(供六县报考的学生填写)
福州市中招办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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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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