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就学就读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明、购房合同、结婚证等证明材料之一。
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在设区市的市辖区之间流动的人员除外。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首次申领免收卡体工本费。
①办理地点:去当地的镇区派出所或居委或行政服务中心。②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2份。2.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数码回执),去照相馆拍照一寸免冠照片2张。3.公司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公司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住房证明、房产证)或本地高校在读学生,满足其一即可。③办理流程:1.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随同的,还需要同时填写《随同的未满16周岁人员情况》表、填写《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或者《临时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以上两表,名称可能略有差别)。2.先登记,登记满半年(6个月),即可领取居住证。
1.身份证正反面拍照。2.本人正面照。3.住址、个人信息填写,可选租赁房屋。4.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明:住房证明、房产证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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