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被称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获得国籍、申报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河南省卫健委、河南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发布《河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为加强孕产妇的“人证核验”,《办法》明确,将可信身份识别认证(实人+实名的人脸识别)运用到孕产妇住院登记、分娩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等环节,实现孕期—产时—办证的身份识别和闭环管理,加强识别核验,确保“人”“证”一致。
为从源头堵塞管理漏洞,《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实行逐级申领与发放制度。申领配发《出生医学证明》时,至少需2名证件管理人员在场查验。同时,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要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落实专人运送和保管空白证明,办理出入库时至少有2名管理人员查验并填写出入库登记本。并且,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要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存放双人双锁和专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印章(包括专用章、补发专用章及电子印章)专人管理制度,实行证章分离、分别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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