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休一天痛经假,花半天去医院开证明?“小众”假期落地难
休一天痛经假,花半天去医院开证明
记者调查“小众”假期落地难
“痛经假”并非云南首创。而《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即使一些地方通过行政法规规定了“痛经假”,但当地仍有不少劳动者反映,这项规定“停留在纸面上”。除“痛经假”外,法律法规及一些地方还明确规定了探亲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实践中同样存在落地难的情况。
当成事假病假处理
休痛经假阻碍重重
然而,当她试探性地向单位询问是否可以休“痛经假”时,得到的回复却是“工作性质不允许”“痛经有那么严重吗,还需要请假”?
“痛经严重的时候真的很痛苦。”田女士说,多年来,如果上班当天正好赶上经期,她必须提前两个小时吃下止疼药,才能勉力支撑。如果因痛经严重走事假程序报批,就面临换班、扣全勤、绩效奖金等问题。
然而,记者采访多名来自上述面向所有职工规定有“痛经假”的省份劳动者发现,“痛经假”并未得到普遍落实。有劳动者直言“没听说过”“不知道有这个假”;有劳动者称自己不敢申请,同事也没人申请;有劳动者申请“痛经假”时,被单位按照事假、病假处理。
此外,因为一些地方要求“痛经假”有医院证明,在实践中又出现了一些痛经者无力外出就医开证明,或难以就医自证有痛经问题的现实困境。
“尝试申请过一次‘痛经假’,以后再也不休了,宁愿疼死在单位。”让在北京工作的慕女士发出如此感慨的原因是,他们公司女性员工虽然可以休“痛经假”,但必须提供正规医院的证明。“有一次,我拖着沉重的步伐好不容易走到医院,医生初步检查后又提出要抽血、做B超,折腾了一上午花了300多元才开出休一天假的假条。”
采访中,还有受访者提出这样的担忧:“痛经假”如果普遍落实,会不会又加重针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枷锁?
不了解或不敢休假
小众假期落地不易
以陪产假为例,各地在计划生育条例中均规定有10天到30天不等的男性陪产假(有些规定中称护理假),而落地的难度同样不小。
一年前,在山东某公司任职的张先生因妻子坐月子期间身体非常虚弱,需要人贴身照顾,于是向公司提出想休假照顾妻子。不料,公司领导先是质疑他家中情况的真实性,之后又说公司目前正处于项目攻坚阶段,他作为核心成员之一不能在这个时候离开。
尽管张先生表示可以安排好工作交接,甚至提出可以远程办公,但领导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最终张先生只请了几天事假,在照顾妻子的同时还得担心工作上的事情,身心俱疲。
与陪产假类似,近年来多地出台新政,加码生育、婚假等福利,其中明确规定了育儿假和护理假。例如,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的实施办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的育儿假;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日的护理假。
记者近日采访多名在天津工作的劳动者,他们均表示所在公司不设立或自己从未享受过育儿假、护理假。
被明文规定的休假权利,劳动者在申请时却受到用人单位阻挠,由此引发不少纠纷。
今年4月30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劳动争议案例。员工因家中不满6个月的幼儿住院请育儿假未获批,改请事假仍未获批。公司以其旷工3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被法院判决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2万余元。
东莞中院在判决中指出,陈某以其未满6个月的幼儿住院为由申请休育儿假,既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也符合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在休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陈某又根据公司要求变更为请事假。某科技公司在明知陈某幼儿住院的情况下,仍以请假不符合规定为由按陈某旷工处理,既不合情也不合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欠缺实施条件机制
完善立法明确规则
为什么一些明文规定、有法可依的假期,在实践中难以真正落地?
二是立法层面,有些休假制度成本分担的合理性有待提高。由于目前的休假大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成本,使得部分用人单位不愿意让员工休假。
三是执法层面,休假制度作为劳动基准的组成部分,目前的监察执法还相对薄弱,没有办法真正做到违法必究。
“需要讨论的一个问题是,休假的设定应当由哪一级法律法规来确定?如果任一层次的地方性立法都可以给劳动者设立休假,就意味着劳动关系权利义务可以由政府各个层级进行任意性调整,这涉及对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不合理干预。”吴文芳说。
吴文芳介绍,我国并存两套休假系统:一方面是原计划经济下因劳动力安排缺乏灵活性所带来的探亲假、婚丧假等大量因事而设的休假;另一方面,我国进行劳动力市场化改革后,开始推广企业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在市场经济国家是让劳动力能够在一定周期得到较好休息或处理各种私人事务的普遍性假期,也就不再因事而设立各类休假。
“对于企业而言,劳动者休假种类较为繁多,可能会导致配合意愿不强。因此,为改善劳动者休假的执行情况,应当对两套休假体系进行整合、融合,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执法。一方面防止各地政策打补丁式的休假规定,另一方面提升休假执法的实际效果。”吴文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