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始建于1985年,原名中国煤炭经济学院,是原煤炭工业部直属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院校,2003年更为现名。学校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烟台,依山临海,钟灵毓秀,是一所以经济、管理、信息学科见长,经管法文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大学,是全国创业教育示范基地、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建设单位和省级花园式单位、省级文明校园。
学校现有一流课程14门、省级一流课程26门、精品课程1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9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8门、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0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累计为社会输送毕业生十万余人,为党政机关、各行各业提供了宝贵的人才资源。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明显,学生获全国美基层毕业生、全国大学生创业英雄百强、全国青年创业先锋、山东省十大创业之星等荣誉。学校是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立项建设单位、省级创业教育示范校、山东全国首批团中央“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试点单位、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
学校建有“沉浸技术与评价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态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基地”“山东省未来智能金融工程实验室”4个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黄河流域绿色金融与低碳转型发展”“黄河文化与生态保护数字智能技术”“山东能源经济”“未来智能计算”“金融服务转型升级”5个山东省协同创新中心;“智能传感与集成芯片设计”“交通信息智能感知与控制”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智能计算与金融大数据”“智慧应急管理”“智能感知与控制”“行为经济与决策模拟”“新商科数智化”“分子影像智能处理(国际合作联合)”“智能脑计算前沿(国际合作联合)”7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烟台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7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校医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3)基本材料
①《山东工商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带本人签名的扫描件(附件2);
②《山东工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人员汇总表》excel版(附件3);
③应聘层次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④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⑤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容缺”方式(填写并提交《能够按时提交学历学位(认证)书》),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扫描件,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⑦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⑧应聘辅导员岗位,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一年及以上校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部长以上,或担任过一年及以上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担任过一年及以上班长、团支部书记);
⑨应聘校医岗位,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扫描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扫描件以及《研究方向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采取“+容缺”方式,提交《能够按时提交资格或合格证书书》。
以上材料证明模板详见附件4。
2.资格审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并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风度。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