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物的用量药物在生产治疗作用所需要的用量称剂量、药物剂量可以决定药物与动物机体组织器官相互作用的浓度,因而在一定范围内。剂量越大,作用也越强;剂量小,作用就小。临床上所说的剂量即所谓常用量。是指对成年动物产生明显的治疗作用而又不至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剂量。极量是治疗剂量的最大限度,可以看做是“最大治疗量“。为了保证用药的安全,对某些毒剧药规定了极量。药物剂量可以按成年动物个体的用量来表示。有些药物也常按动物每千克体重来表示,临用时需要根据犬、猫体重来计算。除了动物体重、病情外,犬、猫的种类、年龄、给药途径对药物用量有很大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体重10千克犬按儿童用药计算,体重30—50千克大型犬可按照成年人用药计算,幼犬可按婴幼儿用药计算。成年猫通常按2.5千克体重计算用药,或按婴幼儿药量计算。
(四)选择药物的原则
治疗某种疾病,常有数种药物可以采用。但究竟采用哪一种最为恰当,可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决定。①疗效好。为了尽快治愈疾病,应选择疗效好的药物。如治疗幼畜下痢,则四环素、氨苯西林(氨苯青霉素)、黄连素、氯霉素都可采用;但以氯霉素疗效最好,可以作为首选药。②不良反应小。有的药物疗效虽好,但毒副作用严重,选药时不得不放弃,而改用疗效虽稍差但毒副作用较小的药物。例如可待因止咳效果很好,但因有成瘾与抑制呼吸等副作用,所以除非必需,一般不用。③价廉易得。动物是有一定经济价值的,治疗动物疾病,必须精打细算,选择那些疗效确实又价廉易得的药物。例如用磺胺类治疗全身感染,多选用磺胺嚼呢,而少用磺胺甲基异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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