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第十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聘指南
一、关于应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有何学历要求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深圳市贯彻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7〕21号),应聘本次辅警招聘中的执法勤务类(详见公告附件1)和技术文职类职位(详见公告附件3)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勤务类(详见公告附件2)和一般文职类职位(详见公告附件4)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和士兵可以为高中及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最长四年内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二)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可以应聘,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须在资格审核环节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等材料;如被聘用,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三)应聘人员的专业有什么要求
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佐证材料。
结合以上情况,应聘人员在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大类的按具体研究方向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就读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如何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本科学历人员。上述人员仅限报考没有专业、学位要求的职位,报名时请在学历栏中对应选择“高级工”或“技师(高级技师)”,并须于2024年5月6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4月22日之前入职深圳市公安局,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临聘人员”,如何理解
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注明:“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4月22日之前入职深圳市公安局,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临聘人员”,是指应聘此类职位的人员,须为深圳市公安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经费保障,以自聘、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等方式直接管理使用的警务辅助类临聘人员,此类人员须于2016年4月22日之前入职,中间无工作经历间断,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其他人员不符合此类职位的应聘条件,不能应聘此类职位。
膳食、保洁、保卫、维修、普通车辆驾驶、物业服务等岗位,不属于警务辅助类岗位,不能应聘此类职位;由深圳市公安局以外的单位经费保障,派驻在深圳市公安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工作的人员,也不能应聘此类职位。
(六)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不限性别”,如何理解
职位表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注明“不限性别”是指男性和女性均可报考该职位。
(七)在职辅警是否可以报考
不可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由深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和管理使用,截至报名首日(2024年5月6日)仍在职的深圳市公安局辅警(包括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不得应聘本次考试。
(八)此次招聘的职位从事哪些工作
此次招聘的执法勤务类辅警主要从事一线执法辅助和执法技术辅助等工作;一般勤务类辅警主要从事治安巡逻、交通安全督导、机训特保、监所管理、警犬训导、禁毒管控、特种驾驶等岗位工作;技术文职类辅警主要从事网络通信保障、非涉密财务管理、毒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分析等岗位工作;一般文职类辅警主要从事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数据分析、视频监控、宣传报道等岗位工作。
(九)此次招聘职位有何其他要求
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中有特殊工作经验、证书等要求的,具体如下:
2.“具有2年以上地市级(不含专业警种、县、区及以下)公安机关110接警中心接线查询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需在资格审核环节提供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指挥情报部门加盖公章认证的从事110接警工作2年以上经历的证明材料。
4.“须持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是指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2024年5月6日)以前取得由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5.“须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2024年5月6日)以前取得由公安交通管理主管机关颁发的准驾车型为A1的机动车驾驶证。
6.“须持有B1或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2024年5月6日)以前取得由公安交通管理主管机关颁发的准驾车型为B1或B2或A1或A2或A3的机动车驾驶证。
7.“须持有D或E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2024年5月6日)以前取得由公安交通管理主管机关颁发的准驾车型为D或E的机动车驾驶证。
8.“须持有公安部警犬基地或广东省公安厅警犬基地授予的警犬技能培训证书”,是指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2024年5月6日)以前取得由公安部警犬基地或广东省公安厅警犬基地授予的警犬技能培训证书。
二、关于报名
(一)如何报名
报名的详细操作说明详见公告附件5。
(二)如何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
确认职位人数情况将于5月9日17:00后在人事考评报名系统内公布,报名期间不再公布人数。最终报名人数情况将于5月15日17:00后在人事考评报名系统内公布。应聘人员可在人事考评报名系统内查询职位报考人数情况。
(三)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
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附件1至4)、应聘指南(附件6)等内容,根据本人年龄、学历、所学专业等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共设置笔试、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5.对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提供不真实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以及在考试、测评、体检等环节作弊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五年内不得应聘深圳市公安局辅警。对恶意报名、攻击网上报名系统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笔试考务费如何缴纳
此次笔试考务费由深圳市公安局承担,考生不需要缴纳笔试考务费。但报名成功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人员,系统将自动记录。
(五)职位提交确认后能否修改个人报名信息、职位信息
不能。应聘人员在职位提交确认前应仔细核对个人报考信息、职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系统提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什么情况下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和职位信息
(七)进入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的考生数小于入围名额,该职位是否会被取消
不会取消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人选。
(八)招聘现场能否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笔试至体检阶段各环节必须提供查验的证件之一,应聘人员须及时打印做好备份,按要求在每个招聘环节出示。由于笔试、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及体检等现场不具备上网及打印条件,请应聘人员提前自行准备准考证,以免在现场查验时因无法提供而影响应考。
三、关于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及聘用
(一)笔试考点如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考点均设在深圳市,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笔试考点及座位全部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安排,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身份证证明身份。”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聘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安局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能否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和计算器
不能。本次考试期间(含笔试、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和有计算、存储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应聘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如何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1:4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核。比如职位序号“2401007”职位拟聘人数为8人,则报考该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有8×4=32人进入资格审核。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安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考生笔试成绩和《公安素质测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入围资格审核。如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
(六)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哪些材料
(七)体能测评有何要求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报考执法勤务类职位表(详见附件1)中的执法技术辅助职位、技术文职类职位表(详见附件3)中的所有职位的考生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应测查全部3个项目。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其中,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重测、复测或补测。
(八)如何确定面试顺序
对入围面试的考生,将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九)一般勤务类职位和一般文职类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线如何划定
一般勤务类职位和一般文职类职位面试采取达标制,面试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公安局统一划定。
(十)总成绩如何计算
1.执法勤务类和技术文职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深圳市公安局划定。其中,对执法勤务类职位表中的执法技术辅助职位和技术文职类职位表中的所有职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公安素质测试》成绩、10米×4往返跑成绩确定名次;对执法勤务类职位表中的执法辅助职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公安素质测试》成绩、1000米(男)/800米(女)跑成绩、10米×4往返跑成绩确定名次。
2.一般勤务类和一般文职类职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仅作为考生是否达标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但不达标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达标合格线由深圳市公安局划定。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公安素质测试》成绩、1000米(男)/800米(女)跑成绩、10米×4往返跑成绩确定名次。
(十一)对应聘人员身高或体重是否有要求
本次招聘没有身高或体重要求。但须通过体能测评,且体检合格。
(十二)体检对视力有何要求
1.报考执法勤务类职位表中的执法技术辅助职位的人员,以及一般文职类、技术文职类职位表中的所有职位的人员,如体检双眼矫正视力低于4.8的,体检不合格。
2.报考执法勤务类职位表中的执法辅助职位的人员,以及报考一般勤务类职位表中的所有职位的人员,如体检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的,体检不合格。
(十三)体检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深圳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招聘单位可以对考生重新进行体检。
(十四)政治考察时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十五)公告中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具有该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情形的”不得应聘。具体情形有哪些
1.应聘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1)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3)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的;
(4)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的;
(5)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的;
(6)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8)受过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被机关按规定取消录用的;被机关或者国有企业辞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12)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或者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
(1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5)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17)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配偶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没有配偶,子女全部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上述人员属于香港、澳门居民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2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1)其他不符合担任深圳市公安局辅警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条件的。
2.应聘人员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1)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4)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聘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
(十六)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有何要求
(十七)考生在招聘过程中,需要申请放弃应聘资格的,应如何处理
考生在招聘过程中,需要申请放弃应聘资格的,应书面向招聘单位提出放弃应聘资格申请。
(十八)拟聘人员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多长
此次公开招聘的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四年(含试用期六个月)。
(十九)辅警入职后是否需要培训
(二十)辅警入职后是否有服务期限要求
有要求,与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相同。具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四、其他
(一)此次招考的查询网站是什么
(二)对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等有疑问的如何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