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知道那晚回去后又发生了什么?
+甜就完事了
+除了bug与ooc我一无所有
我们私奔好不好,到最浪漫最动人的地方。
/
“所以。”
沈翊叉起一块三文鱼,“你确定我们要在这个时候讨论休假?”
他的语气囊括了所有的难以置信及匪夷所思,好像这场晚上十一点才开始的进食只有他一人觉得憋屈,数小时前他们还困在办公室里,对着两台电脑荧幕、三沓报告、还有一段语焉不详的录音在摧残自己的发际线。
沈翊足足画了二十五幅肖像,外加九张地形结构分析图,最后一笔结束时他扔了手中的笔,从压皱的图纸中挑出了嫌疑度最高的几张,再对照录像反复推敲,从六点到十点,直到...
沈翊足足画了二十五幅肖像,外加九张地形结构分析图,最后一笔结束时他扔了手中的笔,从压皱的图纸中挑出了嫌疑度最高的几张,再对照录像反复推敲,从六点到十点,直到他的眼睛被冷光照得血丝密布。
真的结束工作时指针已经走过了十一,杜城在沈翊外表缤纷的冰箱里找到了仅存的食物,抹盐,热油,平底锅滋滋作响,杜城的厨艺马马虎虎,但富含油脂和DHA的三文鱼很好地舒缓了画家的表情。
白猫跳上餐桌,伸爪去扒拉奶油蘑菇汤,沈翊把蘑菇挑了出来,然后在白猫的注视下独吞了唯一一碗浓汤。
他差不多快习惯这样的作息了,只是偶尔碰上难缠的案子,沉重的压力依然让人在抓狂的边缘试探,听见杜城谈论休假时沈翊是震惊的,连白猫抢了他的鱼都没能让他回神。
警队劳模杜队长,爱岗敬业第一人,为了破案能把自己淹水里,为了逮人能毫不犹豫跳陷阱,现在,在他们刚刚确认完嫌疑人,等待搜查令和逮捕令的情况下,要跟沈翊谈论休假的事情。
“你说,休假?”沈翊又问了一次。
休假。一个对他们而言基本不存在的词。
“休假。”杜城肯定地道。
休假。一个对他们而言可能很需要的词。
在两句叙述间他们完成了一次身份的阐述。
也不晓得是不是李晗对甜宠剧的迷恋终于成功感染了杜城,粉红病毒在他体内发挥干扰,那颗硬汉的钢铁心在某一刻,开始思考关于他有一个交往对象的事实。
客观来说他们的交往历程不太让人愉悦,毕竟谁也忘不了七年前的意外,可事到如今他们终于找到共处的方式,可以挨着肩膀当战友,也能穿着裤衩在对方面前走来走去,在气氛恰好的时候做点成年人之间的事情。
画家。艺术家。创作者。随便什么样的称呼,总之让人下意识与浪漫联想在一块,那种轻飘飘会让人感觉甜蜜的可卡因代品,所有艺术家的标准配备,他们花费数千年用无数材质与形状去讴歌的东西。
浪漫!他与沈翊的生活里最为缺乏的东西。
这念头刚一浮现就如野草疯长,萌发的烦恼困惑与少女心在杜城心里长成参天巨木,遮住顶上灿烂阳光,树荫底下冷飕飕的,沈翊还会不解风情地在树皮上提笔到此一游。
客观来说,沈翊并没有在日常表露太多他的艺术家情怀,不会伤春悲秋,不会明媚忧伤仰望天空,更多时候他忙着和被害人沟通,从贫瘠的文字里榨出墨水,或者面对视频里亲妈都认不出来的脸苦思冥想。
沈翊会认真纠正他,“我是有钱,但不是傻。”
也只有在作画时,沈翊身上的艺术家之魂才会展露存在感,他提笔就切割出属于自己的世界,那里有一切情绪的寄托,有最冷静的疯狂,在冰层之下|龘流动着的岩浆,而杜城,他在第五次询问天蓝与天青蓝的差别时,正式失去了拜访那里的机会。
虽然杜城觉得即使明白那些也没用,艺术家在创作时都是孤独的,没有人能参与那些过程,他们只有自己。
那么,孤军奋战的杜队长认为自己也是艺术家了,他很孤独,他很忧伤,他想创作一个浪漫风景,应该要有鲜花或恰到好处的灯光,而不是快过期的干面包和那只始终爱抢食的白猫。
裤衩!裤衩得最先排除在外!形象很重要,何况他们离七年之痒的老夫老妻还特别遥远,生活该是热情或柔情,不该以粗糙邋遢的模样在对方面前脱龘裤子走来走去。
“当然是玫瑰钻石鲜花啊,浪漫。”李晗双手合十,摆出少女祈祷的样子。
“我觉得应该送钱!”蒋峰大喊,“上交工资卡才实用!”
猎罪天团在出主意和八卦方面有着超乎寻常的敏锐,他们恰好代表了务实与浪漫的两端,谁都觉得自己的提议更好,杜城觉得自己需要一视同仁,小孩才做选择,成年人全部都要。
然后从那天开始,沈翊每天早上都会在自己的办公桌上收到一支花。
署名不具,玫瑰的尖刺被修剪,在凌|龘乱的桌面像一簇兀自燃烧的火焰,千百年来被代指爱情的花朵,阿佛洛狄忒的血。
画像师伸手捏了捏柔软的花瓣,脑海中立刻浮现杜城抓耳挠腮再蹑手蹑脚,最后假装若无其事的模样,那双握惯武器的手肯定不习惯这么细腻的东西,于是沈翊在早晨的阳光里笑出声,眉眼柔软地舒展着。
在这一百多个小时他不只收到花,还有许多充满土豪气息的礼物,它们明晃晃地展露着送礼之人的笨拙和诚心,杜警官难得把心思从工作中抽了一点出来,上交工资卡的模样像极某种待夸的犬科。
“我晚上订了间餐厅。”
杜城靠在他的办公桌旁削铅笔,他让自己的模样看起来很随意,好像这样的邀约本来就是一种日常,而不是出于某种粉红色的幻想,如果忽略那支快被削没的笔身,这看起来会很有说服力。
“嗯,好啊。”
沈翊从他手中抢救了那支铅笔的性命,他握住杜城的手指,表现得充满惊喜和期待。
晚上六点沈翊准时出现在餐厅门口。
他今天难得没有加班,回家后好好将自己整理了一通,他对妆点自己向来很有心得,知道要以什么样子去贴合背景,衣衫讲究地熨平,连头发都仔细梳出该有的弧线,出门前甚至在镜子前又确认了一次。
完美。他小小自信了一把。
侍者引着他坐到临窗的位置,外头正巧在进行一次日夜的更迭,鲜艳的橘红洒满了半片天空,城市的顶端是浓紫色的,星子冒出光芒,而钢铁丛林的霓虹比那几颗遥远的天体更亮。
沈翊总是很容易被这样的风景吸引,艺术家的眼睛永远忙着感受一切事物,直到他的手机嗡嗡作响,几封消息接连在屏幕上浮出。
六点半,杜城困在审讯室里与犯人干瞪眼。
旁边的蒋峰发誓,如果不是好几次他眼疾手快把杜城摁回座椅里,他的职业生涯里就要多一条亲手逮捕队长的风光事迹。
没有人知道杜城和沈翊今晚的约会,所以蒋峰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急躁,他们都不是会把情爱挂在嘴边的个性,所以杜城不能一拳抡在那个该死的犯人脸上,大喊老龘子现在要去约会,然后把烂摊子交给蒋峰。
最后的晚餐就会变成路边大排档,或者干脆回家泡两碗方便面加火腿肠。
沈翊吸溜着面条,突然说道:“我觉得这样也不错。”
这是他们数不清第几次的约会失败,回家时已过零点,杜城看着手机里那条取消订位的消息,一脸挫败,“哦。”
他大概能猜到对方是在表达安慰,很体贴,沈翊从来不曾要求他什么,除了工作上的分歧之外,最多不过是叫他不要把穿过的袜子乱扔,垃圾分类要做好,回家时记得要换猫砂。
然后他拒绝了玫瑰、礼物、一切杜城觉得会讨人喜欢的东西,只顺走自己碗里唯一的火腿肠。
“其实”沈翊看着杜城消沉的模样,开口欲言,后又摇头,“没什么。”
他将狼籍的餐桌留给杜城。
每回轮到沈翊收拾的时候就这样,摸龘摸跳到怀里的白猫,再眨着眼睛去看杜城,好像无法起身都是猫儿的责任,所以可以抱着猫心安理得偷懒。
杜警官故作恶狠狠的模样,“我下回可不干了啊!”
下回,下回,每次都说着下回,结果每次都在重复同样的场景,比如沈翊永远不曾碰过的锅碗瓢盆,或者他们无疾而终的约会。
订位前杜城的表情很郑重,好像明天就算彗星砸下来也不能阻止他准时离开分局大门。
长达将近十小时的跟踪与猎捕,他和目标在巷弄间斗智斗勇,藏在角落时杜城满脑子想的都是flag不能随便立,接着他矮身和垃圾桶蹲在一起,看几只老鼠从他面前欢快地奔跑而过。
“你忙完了吗?”沈翊问道,手里拿着画册,他正在整理凌|龘乱的纸张。
杜城顺手接过,随口答道,“嗯。”
他很疲倦,无论是因为工作还是又一次的爽约,那种对事情不可控的无力感使他有些沮丧,也只是一点点,但足够让沈翊敏锐地发现。
沈翊突然说:“走吧。”
“去哪?”
那人没有回答,下一秒就握起他的手腕开始奔跑。
杜城在呼啸而过的风声里听见沈翊大喊,“带你私奔啊!”
他们在暮色渐深的海岸边一路狂奔,背对着挤满人群的地方朝远处而去,橘红夕照洒了他们满身,沈翊好像要不管不顾的跑,就这么跑到人烟不至的地方。
海风卷起他们的衣角,杜城还攥着沈翊的画册,跑动间不慎松开了手,画纸立刻像被揉碎的雪花,被狂风卷着四散。
沈翊猛然回过头,眼里盛满碎星,他用力吻上杜城的唇,他们在夏日的雪景里接吻。
“有件事情你必须明白。”沈翊贴在杜城耳边轻声道:“我其实比你想象中还要更喜欢你一点。”
啊,该死,艺术家!他们怎么能那么擅长掌握氛围,这很浪漫,特别特别浪漫,位于左胸的脏器正因这样的情话而颤动着,大脑品尝到如同可卡因的欢愉,杜城得承认他被打动了,手无寸铁,然后一败涂地。
他看见沈翊狡黠的笑容,眯起眼睛像某种猫科,他正因为胜利沾沾自喜,而杜城总会因此退让一切。
如果事后他没有在海边扔掉鞋子卷起裤管,一张一张将那些飞掉的画纸给收回来的话,他会更喜欢艺术家这个突如其来的惊喜。
“天快黑啦,那儿还一张呢,那儿。”
“我下回可不干了啊!”
END
剧情永远庸俗,爱情永远浪漫
【猎罪图鉴|城翊】世界上有三种……
“你说那是消磨、是笑柄、是罪过,但那是我一个人的英雄主义。”
0/
房间的床帘被严丝合缝地拉上。
昏暗,潮湿,空气里弥漫着情事过后旖旎糜醉的气息,甜腻得像是伊甸园中的苹果,勾着挠着人心底最直白的欲望。
沈翊想要翻身,但腰间的酸软...
沈翊想要翻身,但腰间的酸软让他不由自主地跌回熟悉的怀抱里。那怀抱宽厚而温暖,他索性放任自己沉溺其中。不止,他还挪了挪身体,企图和身后的人贴的更近。
杜城的睡眠不深,需要二十四小时待命的职业将他的敏感度锻炼到了极致。几乎是在沈翊试图翻身的那一刻,他被困倦模糊的意识就回了笼。但杜城没有动作,只是等着沈翊找到他舒适的位置,再熟练地揽住他的爱人。
一个不带有任何情欲的吻落在沈翊的肩头,干净得像是没有上色的画布,抑或是窗外盛开着的洁白的玉兰花。
太阳已经高高地悬挂在上空。
这是他们再平常不过的一个休息日。
1/
杜城是个很有少年气的人。
这是沈翊在看见他的第一眼时就给出的评价。尽管他充满荷尔蒙的身材以及高大的身影和传统意义上清秀俊逸的少年丝毫不搭边,但在审讯室里,在杜城推开门的那一刻,沈翊的脑海里便只剩“少年”二字。
身为绘画艺术创作者,沈翊的注意点显然和旁人不同。他喜欢观察人的眼睛,面部的肌肉可以控制,身体的语言可以伪装。只有眼睛,眼睛与众不同,哪怕你竭力去藏,也总会在暗流下涌动着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情感。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
沈翊在看那双眼里看到了深深的倦怠和愤怒,足以笼罩着他的悲伤,以及那微而不弱的,希望。是了,希望,这个象征着热血的词语,是少年永恒的座右铭。
沈翊看过太多沉重又浑浊的眼眸,这与年龄无关,世人大多被名誉和利益裹挟着向前,经历了太多的失望和挫折,再看到他人的苦难时也变得麻木不仁起来,于是乎大家都顺其自然地忘却了,那些泪水的滚烫下也是一群群第一次经历痛苦的人。
能有这样一双复杂却终究以希望和热血为底色的眼,沈翊想,这是一种天赋。
痛苦与喜乐,天堂与地狱地撕扯几乎是一个艺术家的灵感之树最为渴望的甘泉。沈翊迫不及待地想要去把眼前的警官画下来。那必定是一副疯狂又美好的画作。
.
“我就是画不出来你能怎样!”
“你是警察,警察抓不到人找我干嘛!”
“可是你的画害死了一个警察!”
“你别再画了,你的画只会害人。”
灵感之树破碎了,像是本该供放在橱窗里的水晶球,刹那间粉身碎骨。玻璃锋利的碎片落在沈翊的身上,他痛得几乎握不住笔。事实上,他确实放下了笔,如同年轻的警官眼里熄灭的希望。
我该下地狱的。沈翊想。
2/
火在黑夜中肆虐。鲜红跳跃的火光像是撒旦吐着蛇芯子的话语,罪恶招摇起舞。
沈翊坐在江边的断壁颓垣上,看着这场火吞噬了他所有得意的作品,冷漠的像是个局外人。
“你真的没必要这样。”
这是这两天他听到的最多的话。一个冉冉升起的新星的陨落几乎是任何一个圈子里都热衷于谈论的话题,沈翊退隐的消息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艺术圈里传播。那些曾经的好友,喜爱自己作品的朋友,或仅仅只是羡慕他的同辈和后生,都在他面前带着惋惜的表情这样说着。仿佛艺术界少了他沈翊就没有办法正常运转。
沈翊清楚,其实没有什么非他不可。
除了那个眼里曾闪着光芒的警察。
他的一念之差间接地害死了一位优秀的警察,而他那该死的记忆又熄灭了另一位年轻警官的希望。
他是艺术界的神,人们说他受尽了缪斯女神偏爱。他的笔是天神的旨意,为人间带来属于上帝的礼物。他曾经也这样以为。他心安理得地做着缪斯女神的情人,享受着天赋和努力给他带来的一切。
可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他能三岁画老,能通过一张照片推测一个人的过去和未来。但是他却没有办法让那位警察重新走在阳光下,做北江的守护神。
缪斯不会爱上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混蛋。
3/
长到足以让沈翊从头开始一点一点学会刑侦技巧,学会犯罪心理,长到足以让他考了研,考了公,获得了编制,长到足以让他一点一点敲碎自己的傲骨,然后将血肉连着筋骨的残骸重塑,最终温和地笑着在406的门前说:“好久不见。”
这很难,尤其是遍寻身边也找不出一个支持者。人们从惋惜,到质疑,再到嗤笑。沈翊像是一个在黑暗里的踽踽独行者,疾风骤雨刮去了他的皮肉,伴随着刺骨的疼痛。
不过这好像还不错,沈翊自得其乐,省得他自己动手。
4/
这实在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沈翊皱着眉头睁开眼,思绪零散又破碎,他不知为何想起了过去,那如同杜城下巴青色的胡渣一般令人讨厌的七年。
沈翊想着就翻过身,杜城和他当年初见的样子早已不同了。青春过去,成熟的中年男人的眼底是抹不去的青黛——彻夜翻看卷宗留下的,他们都不是能尽情熬夜为一桩案件,为一副画的少年了。沈翊有些气馁,伸手去揪杜城脸上的胡渣,还没用力就被杜城虚虚地握住。
那人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醒的,此刻正笑着看他。杜城很宝贝沈翊的手,哪怕情到浓时也只是轻轻地握着。他知道那是沈翊认为的自身价值的全部,他用这双手去赎尽他认为自己该背负的罪,并和那本不属于他的错和解。
于是沈翊很轻松地拽下了他的胡子。
嘶。杜城吸了一口气:“你闹我呢。”
爱人氤氲的气息轻吐在他的颈肩,温暖得让沈翊想要落泪,他仰头吻着杜城眼底的淤青:“那七年很苦吧?”
这其实不算是一个合格的问句。答案人尽皆知。背负着所有人的不解和怀疑,为了一个公认无法得到结果的案子去独自搜集证据的七年,不需要言语描述,仅仅是那一柜的照片和物件就足以道出他的不易。
杜城不知道沈翊为什么提起这个,但他只觉这不是一个好兆头,所以他伸手弹了一下沈翊的脑袋。嘣的一声清脆响亮,稀释了空气中沉闷,“你呢。你的那七年呢,我的小画家。”
杜城的眼睛亮晶晶的,沈翊看向他时,仿佛透过了那双眼看到了七年前那个一腔热血小警官。他想我至少不是什么也没做成,你看,我最终点亮了他眼里的光芒。
缪斯女神坐着爱情的马车又一次到来了,沈翊觉得他身体里属于艺术家的部分渐渐苏醒,他想了想,给出了一个很艺术家的答案:“我的那七年?那是我一个人的英雄主义。”
世人笑我为了一个渺茫的结果舍弃一切。他们说那是消磨,是笑柄,是罪过,但我历尽千山,碎骨又涅槃,终于还是改变了结果,那是我一个人的英雄主义。
END.
官方番外!!
我不允许还没有人知道猎罪图鉴的这些小番外!!让整个电视剧更加完整。
猫猫狗狗的对决!咱就说杜城被小翊翊一整个拿捏
所以,阿次,成名的代价是什么呢?
“叫人家修狗勾~”
“我的快乐源泉就是他!”
“勇敢的灵魂啊,请大步向前。”
6.5K一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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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年龄设定遵照原剧,杜城的36岁生日是第一季完结的三年后。
②杜城回去的点是十年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七年前”。
③沈翊第一次回去的点是路海洲离开、第一季完结。
00
你有过,超越生命的遗憾吗?
01
直到杜城下葬,沈翊都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直到杜城下葬,沈翊都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他一直在与杜倾一起忙葬礼的事,他看着素来独当一面的姐姐在人群尽散后一个人抱着杜城走时穿的衣服无声地哭到撕心裂肺。
沈翊明白,她是自责的。那些杜城从不感兴趣的社交场合,那些总是让他慌张的觥筹交错。或许如果没有她的极力邀请,或许如果没有那场宴会,一切都不会发生。
但她有什么错呢,她只是一个很爱弟弟却又要一个人扛起家业的姐姐而已。
沈翊垂下眼睛,他自己都分辨不清自己此时的情绪。他甚至有一瞬间很理解十年前的杜城。
当年的杜城不是恨沈翊,他只是恨而已。
此时的沈翊,心境何其相似。
最终没有走进去,穿着白色衬衫的单薄身影轻轻退出去,关上那间屋子的门,背过身,任由姐姐的情绪在那片黑暗中暴裂无声。
相比之下,沈翊无法解释自己的冷静。他哭不出来。
哪怕是那场葬礼,他看着黑白照片上端正微笑的爱人,看着他躺在那个铁柜子里被火舌吞噬。
火葬场弥漫着浓烈刺鼻的味道,但却少见人捂住口鼻。沈翊被呛得有些咳嗽,眼眶熏得红彤彤的,却最终也没落下泪来。
他想起自己去世的老师,也是那样安静苍白地躺在太平间的小格子里。他隐约记得当时自己是哭了的,有人给他递了纸。他应该是很难过的,但如今再想起来,却感受不到心里的任何波澜了。
他看见杜城往日的好兄弟在他的墓碑旁边哭得颤抖,看见吊唁者送来的花在风中落下花瓣,看见灰尘落在石碑上、掉进那个红色颜料描摹的名字里。
他一个人在那块碑前坐了许久,风几乎洞穿他,起身时一阵眩晕。
“杜城,我先回家了。”
他离开的时候这样说道。
02
在情绪消亡殆尽后,人类会遵循本能做事。
沈翊一个人推开家门,晓玄照例跑到他脚边蹭蹭脸。他给食碗加了猫粮,那袋粮快要见底了,他转身喊了一声杜城的名字,说记得周末一起去趟超市。
无人应答。他愣了愣才回过神来,转而打开网购软件下单。
沈翊照例睡在了床的右侧。他睡相很差,常常自己踹开被子。半夜被冻醒,他下意识向左边抓了抓,却扑了个空。
紧紧闭着眼睛,狠狠喘了两口气用被子将自己裹住,努力入睡。
转天早上醒来已然是太阳当头。他们的工作性质常常熬夜加班没有准点儿,独居的时候会自己定闹钟,但与杜城在一起之后从来都是靠听他的闹钟,但往往最终也是要靠那人把自己拉起来,用胡子扎他的脸,他才会委屈巴巴地睁开眼睛。
他不在了,那只手机也没有再被充上电。
沈翊匆忙地收拾好自己准备出门,都已经走到门口才隐约想起来昨天张局跟他说让他休息休息,给他延了三天的假。
对,他和杜城原本一同请了两天假。他不想去姐姐的宴会,沈翊哄了好久,最终二人折中,决定生日第二天两个人一同再过一次。
葬礼花掉了三天,他的假期还剩一天。
沈翊又觉得头晕,想回床上躺下,恍惚间看到杜城站在厨房里,围着那条充满恶趣味的粉红格子围裙叫他快来吃饭。
冰箱里还有两盘可以速食的意大利面,那也是杜城买的。家里一直是杜城做饭,他只负责拿好餐具在餐桌上等着就好。
他几乎被杜城养废了。
将面放进微波炉打了两分钟,拿出来的时候他还没回过神,高温接触皮肤,他被狠狠烫了一下,没端稳的塑料碟子扣在厨房白色的瓷砖地上。
他匆忙找抹布去擦,晓玄听到声音跑进来,踩着地上的汤汁舔,白色的毛沾满了橘红色的酱料。
又是熟悉的眩晕感,沈翊一时腿软,支撑不住地跪在地上干呕。他觉得窒息,大口地喘气,晓玄被吓到了,一下子跳出去,毛发上的橙红色沾染得到处都是。
他是在那一瞬间想起杜城的血,无穷无尽流淌的、无法洗净的、肆意漫延的红色。人在极度的悲伤时,大脑会帮助你选择逃避,在杜城走后,他几乎想不起来那晚的情形了。
他的爱人死了。倒在他面前。
他哭不出来,只是一个劲儿的呕,额头的青筋暴起,他最终吐出一口血。手肘脱力倒在地上。
洁白瓷砖上的肉酱结了油膜,像极了腐烂的人体组织。杜城总会有意让他回避这些——他总把他保护得好好的,将沈翊与死亡隔开距离,挡在他与被伤害的可能之间。
自己似乎总是在被保护着的。从前是老师,现在的杜城。不对,现在不是杜城了。那些保护他的所有,都定格在了从前。
僵硬冰冷的尸体。腥臭氧化的血液。
脑海中的红色与白色盘桓着,旋转着,像一场耗尽所有生命力却永不停息的追逐。
哦,原来,我是这样难过的。
在失去意识前,他这样想着。
03
听到这些论调还是很多年前,他们常调侃如果以后死掉,那一定会停在画完某幅画的时候,那简直是一生中最美妙的瞬间。
沈翊总是笑笑。他少有对于自己塑造的什么甚为满意的时候,所以沈翊曾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拥有这样一份心境。
04
人类的情绪是有上限的吗?如果太难过的话,也会死掉吗?
如果死掉了,自己会停留在哪个瞬间呢?会有杜城吗?一定有的吧。
或许是杜城跟他表白的那一天?
身材高大的他举着一束玫瑰突然出现在沈翊面前,扭捏许久最后挤出一句:“那个,我,沈翊你说呢?”
沈翊哈哈大笑,却还是伸手接过花。是娇艳欲滴的红玫瑰,荆叶的脉络还聚着水珠,与对面人红透了的脸颊交相辉映。
“我说什么啊?说我都能听到你的心跳声了,某些人看起来真紧张啊。”
或许是他们吵架的那一天?
说来好笑,他们吵得面红耳赤人尽皆知,但即便是那样激烈的情绪竟然会湮没于漫长岁月,如此彻底地溶解在北江长久的风中,沉进记忆深处。时至今日,他一丁点儿也想不起来当时吵架的理由。
总之,那一天他低着头自己从警|局回家,杜城跑出来追他,喘着粗气,按着他的肩膀在原地站了半天也没有讲话,最终只抿着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便签纸,上面写着力道深刻的两行字。
我还在生气,我知道你也在生气。
但是你能不能继续喜欢我。
凭什么啊!沈翊气结,两个人谁也不让谁地站在柏油马路上大眼瞪小眼。最终双双笑出来,杜城拉着他的手往回走。沈翊的手腕沾着杜城手心的汗,傍晚的十字路口熙攘万分,夕阳的暖乎乎地照着,在汽车的鸣笛声中,杜城以极快的语速跟他讲了一句对不起。
“哦,没关系。”
到底是哪一天呢?哪一天都好,有杜城就好。
05
他肆意生长的思绪在杜城出现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沈翊,想什么呢?”
有人从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熟悉的人从光里走出来朝他笑着。以杜城身形的轮廓为起点,四周的风景一寸寸蔓延开来,逐渐清晰。
“你真想跟他走啊?”看他沉默许久,杜城皱起眉头,眼神带着点考究地盯着他。
沈翊转身去看,路海洲的车渐行渐远,消失在警|局外的拐弯处。
是那桩旷日持久的案件彻底完结的那一天,阳光很好,把绵亘数年的过往都照了个透亮。他第一次能如此坦荡地望向自己喜欢的人,能毫不躲闪地与他四目相对。
这也是一个起点,能够磊落讲爱恨的起点。不同于406门前的久别重逢,这一次消弭了愧疚,跨越了遗憾。
爱终于可以只有爱。
从这一秒之后,沈翊能够知道所有即将发生的事情。三分钟后杜城会提出请他吃饭,他们会沿着警|局对面的路一直走,因为路边纷发的优惠券走进一家家常菜馆,杜城会和他絮絮叨叨谈起很多过往,罕见地提起雷队,提起自己不曾参与的岁月。
然后这一天就结束了,不会发生任何特别的事。这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天了。
沈翊一个人躺在卧室的床上,晓玄还是一只小猫,厨房的瓷砖也光洁如新。
原来,千挑万选果过的、所谓“如此好”的一天,竟然是这样普通的一天。他想不通,但嘴角依旧带着笑容。
也没错吧,拥有杜城的每一天,都可以被称为最好的一天。
06
沈翊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自己睁开眼睛,手机上的日历翻过一页,日子真的过了下去,如此平凡正常却又如此离奇地来到新的一天。
他骑车上班,等红灯的时候在街角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几分钟后,他跨下自行车,该是会在警|局的门口遇到一个走投无路的农民工大爷。他身患多种基础病,家里吃着低保依旧入不敷出。儿子很孝顺,为了撑起这个家去一家酒吧陪酒,收入不菲。
大约在一周前,他因为无意间撞破了客人之间白fen的交易而被灭口。
大爷拉着他的胳膊,严重的绝望与无助同许多年前没有丝毫偏差。
他把人带进队里的接待室,让同事联系派|出|所的同志帮忙。那位死者的手机里留下了一张模糊的照片,沈翊意料之中地看着那位父亲将照片拿出来,便已经在脑海中复原出清晰的场景。
而这件事,他三年前用了两天。
也就是这两天,即使杜城同样在酒吧查出了线索,但等他们去抓人的时候,那伙人因事情败露自知无法逃脱而去了那个大爷家里,他们赶到时,他已经躺在血泊里了无生气。
这一次,他能救下他的。
“给我一个小时。”沈翊拿着照片进了406,飞快地画出那张画。警队全体出动,沈翊看着杜城的背影,心里无端泛起一阵不安。
蒋峰压着人回来的时候,沈翊正在门口送那位大爷回家。
他扫视一圈,却没看到杜城的影子。
“城队呢?”
“我们抓人的时候他受伤了,但是没有大碍,正在市医院——哎沈老师!小心!”
记忆里杜城被鲜血染红的样子又一次浮现在他面前,身体比大脑先一步做出反应,他迈开步子就要往医院跑。
他闯了红灯,正常行驶的公交车疯狂鸣笛,他被一股突如其来的力量猛得甩了出去,额角磕在地上,衣服刮破了多处,泥土和血混在一起满身狼狈。
他顾不得这些,撑着身子起来去看。
是那个大爷,半截身子被卷入车底,脸上纵横的苍老纹路被血液填平,沈翊依稀看见他的嘴动了动,像是在说谢谢。
那位农民工当场身亡,送到医院之后,甚至没有进过急诊的手术室。
07
“沈翊!”他没顾着自己的伤,跑到他身边,想伸手检查,却又被他失魂落魄的神色与脸上的伤痕吓到,手足无措地蹲在他面前小声问他有没有事。
“杜城,他死了。”
“他不会怪你的。”
“可是,杜城,那个人死了。”他说着泪水也顺着脸颊往下淌,他扬起脸的方向冲着杜城,眼神却空洞,更像是透过他在凝视别的什么。
杜城没心思在意,看着眼前人一副即将破碎的模样想开口却说不出话,只是小心地把人拉到怀里,扶着他去处理伤口。
没有人能够改变既定发生的事。沈翊在目睹那场死亡后清晰地意识到这个道理。
一声不吭地任由医生帮他消毒上药,他看着眼前的白大褂晃来晃去,又想起杜城死后那无穷无尽的白,想起打翻的意面,而后是红色,而后又是杜城。
这是一个无解的循环。
沈翊闭上眼睛。
他想要救人,到头来只能拉着更多的人受伤。
杜城在他旁边小声安抚他,像哄小孩儿一样跟他讲忍一下,没关系,马上就不疼了。
护士有些看笑了,而他却自顾自闭着眼睛,泪水却止不住地滚下来。
人一辈子,会为了同一个人、一次又一次孤注一掷吗。
七年前他放弃艺术,选择去考警校。是为了杜城。
如今,同样的事,为了杜城,他再做一次就好了。
如果不能修改命定结局、拉你出深渊,那我选择,以身殉道。
如果死亡注定降临,那这一次,我们一命换一命。
О8
但这一次,对于沈翊则不同了。
那是一条独属于他的逆流河,推开水波、逆势而上的每一步都是倒计时。
这几乎可以被称为一场行为艺术。在无人处,他时长这样自嘲。
他以近乎庆贺的方式重新活过每一天,也纪念着每一天,以坦然轻快的步伐开启新的、毫不犹豫地奔向死亡的每一天。
像为自己制作墓碑的绝症病人,每一寸阳光都是名为逝去的献礼,他孑然一身地攀登着伟岸的雪山,每近一尺,都愈发寒冷,却也愈发勇敢。
爱的赞歌是一往无前,勇敢的灵魂请孤注一掷。
按照坐标轴,他与杜城相爱,靠近,相拥而眠。
那是普通的一晚。月光温柔撒落,他轻轻伸出手,接住清冷光华如斯。身后有爱人细小的鼾声,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缩进熟悉的温暖怀抱。
今天结束,明天也会是很好的一天,是他奔向那场极力促成的意外的倒数第五天。
09
沈翊许久没有喝过酒了。
三年了,北江城依旧春风和煦,万物生长,只有他一个人被永久地围困在那场离别。
明知道所有事只要按照它既定的轨迹发展就好,可这许多日夜,他从不敢熟睡、不敢有丝毫差池。
不知是否是太久没碰过酒精的缘故,他只轻轻抿了几口便有些头晕,借故躲到楼上,解开两颗扣子,在他本就该站好的位置站定。
“喝不了就别喝了。”杜城跟在他后面上来,以同样的角度俯下身子,夺过他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像三年前,也像很多年前。
要是能停在这一刻就好了。没有痛、没有伤害、没有生离死别。
第一次,他在酒精的作用下,鬼使身材地抛出只属于当下这个沈翊的问题。
“如果能够再来一次,你会怎么选择?”
他一路描摹旧时光,太久了,那个名为沈翊的灵魂,太久没有真切地体验与爱过。
他不知道自己在问什么,却第一次也唯一一次跳出轨道,执着地等一个早已无所谓的答案。
“我啊?和现在一样呗......”
其实杜城也不确切地知道沈翊在问什么,草草回顾自己目前为止的三旬人生,掠过每一个分岔路口,一时竟觉得生命是如此圆满。
沈翊站在他身边,用眼神一次又一次勾勒杜城的轮廓,嗓子有些嘶哑,不死心追问道:“那我呢?”
这次,他没等来一个答案,余光扫到那抹银色,闭上眼睛,用尽全力推开杜城,用自己的身体挡上去。
死亡原来并没有想象中的痛,亦或者,疼痛并不能刺穿他旷日持久以爱构建的防线。
短暂的五感缺失后,是一片白芒,而后是光。他隐约听见远处有人喊他的名字。
他循着声音前进,走到第七步的时有强风吹拂,又是熟悉的光——这一次,是一间陌生的房间。
沈翊很快便反应过来,摸出手机查看日历——又是三年前。但这次早了些,早到他还没有去北江分|局报道,早到他还没有与杜城重逢。
他站起身环顾四周,这明显是一间油画工作室,每一幅的笔触他都是那样熟悉,之间轻轻点上画纸右下角的署名。
这是他的工作室,每一幅画都出自他手。他许久没有用过这样明艳的色彩了,在他间接害死雷队之后,他也再画不出这样清透的画了。
在决心成为警|察之前,他每每拿起笔,脑海中便会响起杜城的声音。
“你不配画画。”
愧疚是不会被遗忘的情绪,翻腾、回荡,在他想要宣|泄的一次又一次。
他烧掉所有作品,看火舌吞噬一切,闭上眼睛,终于有片刻安宁。
许多年后,他可以坦然讲,是雷队让他找到了自己灵魂的归宿。但于当时十几岁的沈翊来说,是赎罪亦是自救。
10
沈翊并没有分心太久,他迅速意识到不对,用眼神在画室里扫视一周无果后,又打开手机疯狂地搜索着那个身影。
依旧无果。
杜城。
这一次,他的人生里,没有杜城了。
11
还好,他没有消失,他还在。
他思索良久,搜集着各种信息拼凑自己所在时空的过往。
七年前的案子并没有影响他,他真的如所有人期许的那样成为了知名艺术家。老师依旧在那一年去世,只不过这次没有含恨而终。
他意识到有什么变数发生,既定的事实没有改变,可这一次却是全新的因果。他不曾插手过往,而这一切的改变就意味着——
沈翊决定赌一把。
他利用自己在美院挂职的身份协助了一起案件的破获,而后以此为绩联系到张局,主动提出愿意到警|局做顾问,协助破案。
他终于站在熟悉的办公室门口。屏住呼吸推开那扇门,熟悉又陌生的陈列——在他不曾到访的岁月,那间屋子仍保留着雷队生活过的印记。
他有些庆幸,又难过起来。
他庆幸于自己倾尽全力保护的人仍有重新属于自己的机会,他也难过,他的爱人被困在那里这许多年。
背后熟悉的脚步声想起,沈翊深吸了一口气回过身,果然是最熟悉的面孔。
他赌对了——杜城的眼神中没有那燎原的恨意。
“好久不见。”沈翊努力回忆着剧本。
“是你吗?”杜城没有配合,而是径直走过来抱住他。
“是我,久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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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蛋是一些后面故事的暗示】
球球红心吧呜呜,感谢阅读。
还有一个人没看过这些神仙文文我都会难过的OK?
很多高质量的文文都没有很高的热度
这些神仙太太应该被注意到好吗!!!
个人喜欢温和的日常和现实向
下面介绍几篇热度不高但真的真的很好看的文!
麻烦把热度都给太太们!!!!
所以不要只给我点赞!
去把太太们的小红心点爆!!!!!!!!
“我们私奔好不好,到最浪漫动人的地方。”
这篇太绝了!!我心中的no1!都给我去看!文笔很好,剧情贴和,人物也一点都不ooc!画面感好强!几次约饭都不成功真的很符合他们的工作了!最后一起在海边捡画纸真的又好笑又甜好吗?沈翊慵懒浪漫但也务实且自立,我真的很喜欢这种没有把他纯纯作为一个娇娇小猫的文!杜城的人设也不只是宠妻无度的队长。成年人的恋爱,带着点疏离但又刻骨成熟的浪漫!还不够心动吗!!
“愧疚不是我爱你的开始,沈翊本身才是一切情感的起源。”
我也好爱这篇!是杜城视角的书信体,篇幅没有很长,但杜城平实质朴又热烈的爱意在字里行间体现的好动人!我感觉我能想象城队是如何一边脸红心里暗骂矫情,一边真情流露给他的爱人写下周年的信件。爱死了好吗!作者的文笔也很好,就是那么温和又那么浓烈的爱啊!都给我去看!!!!
“每一次的遇见都不是巧合,他们总有谁在努力。”
这篇热度真的低的离谱了!是钓系猫猫和自我攻略的狗狗的双向奔赴的故事。谁能不喜欢醉酒尤其是故意装醉的猫猫啊!占有欲!白切黑!沈翊的处心积虑,杜城的摸摸纵容,太太笔下的城翊张力拉满了好吗!去看,别逼我跪下来求你!
“永俦偕老。”
这篇比起之前的三篇热度算高了。但是能让一个励志只看甜文的人二刷乃至三刷的be文有多优秀不用说了吧!太太的文笔超好,文字的运用真的很纯熟,剧情层层铺垫,伏笔超多,最后的反转赚走的是谁的眼泪我不说!超惊喜的事太太用画作为一个小的线索真的又被震撼到!还不去看!
“此后,这世上再无人懂他。”
写的是很多年后杜城逝去,沈翊封笔后的故事。这个视角真的很独特了好吗!这种相伴十几年直到生命尽头的爱情真的让人看到就忍不住落泪!他们终究行至暮年,那个曾经一腔热血的刑侦大队队长,那个惊才绝艳的天才画像师,都将在岁月中消逝。但不变的是,杜城和沈翊的相知相伴。很好哭!也真的很好看!
最后强调一遍,热度都给太太们!!!!
有私设情节与原剧有出入
长度8k下篇战损预警!!!
“杜城把沈翊的画笔说成了染血的尖刀,沈翊就把刀尖冲向自己猛地扎下去,杀死那个自视甚高的自己,用余生来赎本不属于他的罪。”
1.
人的目光会不受控制地被熟悉的事物吸引,沈翊是,杜城也不例外。七年前的初遇是在警局,而七年后的重逢还是在警局。
隔着几米的距离,沈翊想说的话千言万语,可到了嘴边只剩了一句“好久不见。”
七年里,那根刺在杜城的心里生根发芽,长出愤怒的藤蔓缠绕住杜城的心。七年前的画面仍历历在目,杜城忘不掉,沈翊更忘不掉...
七年里,那根刺在杜城的心里生根发芽,长出愤怒的藤蔓缠绕住杜城的心。七年前的画面仍历历在目,杜城忘不掉,沈翊更忘不掉。引以为傲的画笔被说成染血的利刃,他成了邪恶的帮凶,本就游走于黑白间的艺术被蒙上血色的纱,恍惚间沈翊举起尖刀朝向自己猛地扎进去,杀死了那个自视甚高的自己,去用余生去赎本不属于他的罪。
杜城对他的抵触在沈翊的预料之内。无数个漫长的黑夜,沈翊都会躺在临摹的人像堆里想象重逢时的场景,他的手上还淌着颜料,红色的,同新鲜血液般腥地令人作呕。杜城大概会让他卷铺盖滚蛋吧,沈翊想着脑海里渐渐浮现那双充满愤怒却又渐渐绝望的双眼,那双眼大抵会如淬了毒般冰冷。
现在沈翊看到了在心里预演了无数遍的场景,和他想得大差不差。面对杜城的挖苦,沈翊只是笑笑说“希望我以后可以帮到你。”
这一夜,沈翊做了个梦,梦里他从悬崖坠落无尽深海,阳光照不进来的海底昏暗压抑,熟悉又令他惧怕的窒息感涌上心头,他拼命地向上挣扎,却停滞在原位徘徊,海草紧紧缠绕住他的脚踝,他越陷越深。“算了吧”沈翊想着,他累了,要不就算了吧,忽然他听到耳边响起杜城缥缈的声音“快回来,我需要你”,杜城的声音混着海浪的声音一声接着一声渐渐清晰,沈翊也渐渐燃起了求生的念想,他拼尽全力扯断了海草向岸边游去,他知道岸上在有人等着他。
等沈翊爬上了岸,他看清了杜城的脸,那张脸上写满了冷漠与质疑,一开口就是冰冷的话语“别画了,你的画只能害人”说罢,他伸出手推向沈翊,将他推进了万丈深渊。
“我可以的。”沈翊大喊着睁开眼,转过头闹钟显示此刻为凌晨三点二十八分。沈翊大汗淋漓,额头上挂满了冷汗,他的双手抑制不住地颤抖,紧抓着被角大口地喘息,恨不得将整个胸腔灌满新鲜空气。梦里杜城的脸仿佛近在眼前,这梦太过真实,太过惊悚。
重逢的第一晚,沈翊做了一个鲜血淋漓的噩梦。
2.
第一次的任务,杜城就没有带上沈翊,留给他的只有吉普的汽车尾气。沈翊不气不恼,骑上自行车就追了上去。春天的风总是温柔的,微风拂过,沈翊的衣摆扬起,额前的碎发也被吹起,杜城透过后视镜扫到了车后的沈翊,脚踏车,斜挎包,牛仔裤和他干净的脸,是一副连阳光都会偏爱的模样。
雷一斐惨死的模样在杜城心头刻了太久,他听惯了“放一放”的话术,直到今天杜城才开始动摇,“师父或许是不怪他的吧。”杜城想得入神,待他的视线再次回到后视镜时,紧跟着骑车的身影已经不见了踪影。
“画画不行,骑车也不行。”杜城得了理便不饶人般的吐槽着,文职在他的眼里都是些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理论家”,现在又多了个“艺术家”。
可当电梯即将关上的一刹那,那双不能提的手挡住了电梯即将合上的门,沈翊气喘吁吁的上了电梯。
杜城比沈翊高,站在电梯的最里面他看得到沈翊的头顶。沈翊剪掉了长发,现在的他留着干爽清新的短发,大概是电梯空间的封闭,杜城还隐约闻到了洗发水的味道。“七年间,他经历了什么?”杜城的心里疑惑着,或许他当年的那番话真的成为了那把将沈翊剔骨换血的刃。
五楼的距离很近,杜城还在疑惑着,电梯已经到了,沈翊率先走出了电梯。看着前面的身影,杜城脑子里却冒出一个滑稽的想法“原来艺术家可以不是秃头。”
这次的案件进展很快,杜城不得不承认沈翊的画像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帮助。从房屋结构图再到模糊的监控里画出的画像,杜城愈发地觉得记忆里的人和面前的沈翊判若两人。
可为什么遮挡严实又高度模糊的监控沈翊都可以将画像画出来,亲眼见过的人却分毫都想不起呢?是想不起还是不想去想呢?杜城想不通。
杜城看着玻璃背后和蒋歌交谈的沈翊。沈翊注视着对面的女人,他歪着头安静地倾听着,眉眼里尽是道不尽的温柔。他给予了世界最大的善意,也背负着一个沉重的深渊。
杜城不得不承认,沈翊的到来为他们的工作提供了另一种思路和捷径,留个画像师在身边也不错。但雷队的案子总是不时地窜出来挑拨着杜城想要和解的心,他想不通这是雷队的意思还是自己内心深处的仇恨感在作祟。
“算了,想不通就不要想了”杜城在心里告诉自己。可他想通了一件事,他知道他对沈翊垒起的猜忌的大厦在此刻开始动摇。
3.
沈翊收养了一只猫,它叫晓玄。
那是一只白猫,雪白的绒毛蹭在沈翊的牛仔裤上,留下一层薄薄的毛,它在沈翊的颜料盒中穿梭,一不小心就打翻了一盒颜料,正好撒在沈翊的脚边,他的裤脚蹭上了暖黄的麦色。沈翊笑着数落晓玄的调皮,弯腰拾起颜料盒丢进垃圾桶,又抱起晓玄走进浴室。
待调试好了水温,沈翊挽起裤脚抱着晓玄走进浴缸,他慢慢地将晓玄放进水中,一点一点地打湿它的毛发,晓玄很乖,像是知道自己犯了错般,爪子乖巧地搭在沈翊的手臂上。
“咚咚咚”门口不适时地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来访者敲得很急,见没有人开门便扯着嗓子喊着“沈翊,沈翊你在家吗,沈翊?”
是杜城的声音。
接到城南分局借调令,想要借调沈翊为一件“骗婚杀人案”的嫌疑人画像。杜城在看到调令后主动请缨担任起送沈翊去分局的任务。作为一个合格的司机,上门接送客户是最基本的服务,秉持着,自己揽得活自己好好干的原则,杜城驱车来到了沈翊家的老巷子。
等待了许久,就在杜城快要放弃的时候,沈翊开了门。
“你来了,有事吗?”沈翊的身上湿漉漉的,怀里还抱着一只小猫,脚腕上还沾着麦色的颜料,水滴顺着他的裤脚往下滴,很快就在地板上洇出一片水渍,
杜城一脸疑惑地盯着面前这一人一猫,试图靠自己多年来的刑警直觉辨析发生了什么,还没等他分析完,沈翊便欠身留出一人宽的距离“先进来再说吧。”
走进去,里面和杜城想象的一样,路灯都坏了的老巷子会有什么样的好格局,好在沈翊是个爱干净的人,屋里的物件摆放还算整齐,除了正中央的那片颜料。
“局里有任务吗?”沈翊抱着猫往浴缸走去,滴落的水珠跟在身后留下一串痕迹。
杜城跟着水珠也走进了浴室,原来沈翊在给猫洗澡。“城南分局有一桩骗婚杀人案,局里调去支援画像,我来接你过去。”
“可我还没给晓玄洗完澡。”沈翊举起怀里的小猫,打湿的毛发紧贴在小猫的皮肤上,晓玄湿漉漉的配合着沈翊喵地叫了一声。“很急吗?”
“很急,是桩旧案,被害人家属已经等的太久了。”
“那晓玄怎么办?”沈翊低着头抚摸着晓玄,忽然一个想法在他的脑海中闪过,他歪着头笑着看向杜城。
“我没给猫洗过澡,我还得送你去分局。”看透了沈翊背后的小九九,杜城连忙扯着理由逃避给晓玄洗澡的重任。
谁知沈翊根本不理会抗拒的杜城,将晓玄塞进面前的大个子怀里,擦了擦脸上的水渍“我可以打车,而且你说的,很急。暂且委屈一下你啦。”说罢,沈翊径直地走向卧室,准备换衣服出门。
“你还知道我委屈啊!”杜城抱着猫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
“我说的是晓玄。”沈翊头也不回地出了门,留给杜城一个干脆利落的背影。
杜城叹口气,举起怀里的猫四目相对“你会给自己洗澡吗?”
晓玄不耐烦地喵了一声,仿佛在说:你看我会吗?
4.
沈翊看了看还在播着彩铃的手机,选择了上车。“麻烦您了。”
“晓玄洗好了吗?晚饭吃了吗?关于板报我有一个新的想法,就在我桌上的那本书……”
心中的不安感落实了,沈翊有危险,他赶忙按照沈翊所说找到那本书,接着又收到了沈翊发来的车牌号:江RC1438。
5.
杜城的吉普飞奔在寂静的道路上,油门已经被他才到极限,汽车发着低吼的声音,他看着时速表不断地攀升,内心却在叫喊着再快一点,再快一点,杜城不知道沈翊在曹栋的手里能撑多久,他是否还来得及拥有一个当面道歉的机会。
当他再看见沈翊时,是在海里。海水冰冷刺骨,沈翊的双手被反绑在身后,人已经没了意识,随着涌动的暗流向着深海坠落。杜城想伸出手拉住下沉的沈翊,可每当他的手将要触摸到沈翊的衣襟,就有一股暗流将沈翊推得更远,几次他都只差毫厘。
像是海神在告诫他,这个人不属于他,不属于陆地,而属于自由无拘的海洋。
就在杜城以为他抓不到沈翊的时候,沈翊像有了意识般向他飘来,只一刹那杜城就抓到了沈翊。游上岸的那一刻,看着沈翊还有起伏的胸膛,杜城悬在嗓子眼的心放了下来。
他的同事得救了。
深夜的医院寂静无声,可杜城的耳边仿佛依旧在刮着那呼啸的海风,风声盖过了他的祈祷,手仍在抑制不住地发抖,他坐在抢救室门外的长椅上红着眼盯着亮起的灯。额头上还在滴滴答答地流着海水,杜城在后怕,他怕他和当年一样只来得及参加一场葬礼,他怕来不及拉回在鬼门关前游走的沈翊,他怕黑暗再一次吞噬掉他身边的人。
在沈翊家时,杜城在角落里发现了落着一层厚厚的灰的箱子,他好奇地打开发现里面满满的尽是各种各样的画像,有头骨,有男人,有女人,有耄耋老者,有婴幼少年。箱子的附近堆着几个相似的箱子,里面都是相同的内容-画像。
杜城在想,这样数量的画沈翊要没日没夜地画多久才可以堆满这几个箱子。他心中关于七年前的疑惑不断地加深,七年来沈翊到底经历了什么。
他听沈翊的师姐林敏讲过,一场火烧尽了一个艺术家毕生的作品,从那以后沈翊便从美术界彻底消失了。他说,他想要成为改变结果的人。
或许是那场火烧尽了沈翊身为艺术家的一身傲骨,烈火重生后他成为了神,怜爱万物,悲悯众生。
6.
沈翊在茫茫汪洋中漂浮着,他卸了力,随着海水渐渐沉入深海,恍惚间他看见了那个女人的身影在向他走近,黑帽红鞋,鲜艳的红唇说着些什么,他试图扯掉女人蒙面的纱,就在即将看见她的样貌时,沈翊喘息着睁开了双眼,映入眼帘的是病房里枯燥的天花板。
他转过头发现杜城在旁边拄着下巴打着盹,眼下一片乌黑。沈翊抿着嘴笑了一下,随后他悄悄地起身,拿起包里随身携带的纸笔,开始勾勾画画。
直到沈翊画完,杜城还没有醒来,沈翊知道他太累了。沈翊尽可能放轻动作,一点一点挪回了床上,刚溺过水的身体还是虚弱的,沈翊无意间地触碰到了沉睡的杜城,杜城瞬间就清醒了过来。
杜城调节着床的高度,为沈翊找到了一个最舒适的高度。他沉默着不说话,眼睛不时地瞥沈翊两眼,不时地望一望窗外的风景。医院靠着海,沈翊的病房楼层也高,向外一看就可以看见漂亮的海景。
在被瞥的第十九次后,沈翊开了口:“要不去海边走走,看你那么喜欢海。”
本就不知所措的杜城在被点破后更加不知所措,他突然觉得沈翊像一只精明的猫,他的眼睛洞察着自己的心里,这只猫有着从人脸看透人心的本事,此刻他开始怀念起晓玄“还是晓玄可爱。”
春日里的海风初有了咸湿的气味,沙滩上的沙冰冻了整个冬天后开始松软。杜城和沈翊并肩地走着,海风吹乱了沈翊的头帘,露出了他精致的容貌。风打透了沈翊单薄的病号服,杜城看着看着忍不住打寒颤的沈翊,脱下了自己的外道批在了沈翊单薄的身体上。
“烧了你的画以后,你都做了什么?”杜城问着。
风模糊了杜城的声音,沈翊愣了一秒才反应过来,杜城见过林敏了,他笑着打趣道“考研,考证,考公呗”。
“我看见了你箱子里的画。”
“和我说说你过去的七年,我想听。”
北江游艇会位置偏僻,人少安静,墙墩儿也多,想怎么画就怎么画,所以沈翊在那里留下了很多幅作品。在画完雷一斐后,沈翊在那里被推下了水,溺水后造成的逆行性失忆让他丢失了关于那张脸的记忆。
面对杜城的质问和指责,一个艺术家引以为傲的画笔停滞在笔记本上,寸步不前。沈翊希望他的画可以改变些什么,但从不是以背负生命这种方式。
杜城把沈翊的画笔说成了染血的尖刀,沈翊就把刀尖冲向自己猛地扎下去,杀死那个自视甚高的自己,用余生去赎本不属于他的罪。
在雷一斐的画像前,沈翊一把火点燃了他所有的画,那些被人们争抢着的画。夜里的天空深邃神秘,艺术家沈翊就在一场烈火中化作云烟,消散在夜晚的海风中。
没人知道在漆黑的夜,沈翊是怎样在人性的谴责下独自捱过,可他也只是个被利用的受害者。
沈翊就这样一头扎进了画像师的世界,从零开始,一点一滴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细节。无数个夜晚,沈翊躺在成堆的画纸中望着窗外,自由的灵魂在向他招手,可他却甘愿钻进世俗的条条框框,约束骨子里那个桀骜不驯的自己。
他说,他要成为改变结果的人。
七年来,他也有过徘徊和恐惧,在黑夜与白昼交织的清晨,在大雨瓢泼的季节,在树叶飘飘的萧瑟,沈翊责问着自己为什么画不出那张脸。
可每个人都有因为畏惧而裹足不前的时候,迈过去,总有另一片风景在尽头等着。
只是他终究还是越不过水的影子。
海风还在吹着,沈翊慢慢地讲述着过去的故事,杜城坐在旁边静静地听着。七个春秋被沈说得轻描淡写,仿佛在烈火里灼烧了七年的人不是他。他变得隐忍,变得通透,变得近乎人情又冷淡如神。
“就练了画像,学了刑侦知识,考了研,考了证,还考了公,为了我的画不再害人,而是帮助更多的人。”
杜城没想过他的话可以在沈翊得心里存放那么久。七年前那句话像根刺深深扎进沈翊的内心,七年后那根刺被沈翊含成了珍珠还给了杜城。
艺术家沈翊是偏执疯狂的,画像师沈翊是共情温柔的,但无论是艺术家还是画像师,沈翊骨子里的那份善良一直没变。
“我知道,这事不怪你,但我就是不知道该怪谁,才会把你当成宣泄口……”
沈翊听着杜城的话没有开口,他知道杜城需七年来的压抑需要一个出口。
他听着杜城讲着他儿时的叛逆,讲着和雷队的过往,讲着窸窣窣的碎片……
太阳西落,余晖洒遍海面像是盖了一层金色的纱,偶有几只海鸥划过,橘色的天和金色的海在远处融为一线,沈翊和杜城坐着聊了很久,夕阳的暖光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我们一起找出躲在黑暗里的罪恶吧。”
“好。”
7.
长达七年的纠葛终被吹散在了重逢那年的海风中。杜城坐在沈翊家的小沙发上,转头就可以看到沈翊的房间,门没关,沈翊正睡着。满月悄悄地爬上了夜空,沈翊房间的灯关着,风轻轻吹动窗前的白纱,朦胧的月光就钻进了沈翊的梦里。
沈翊像是睡的不安稳般,眉头紧皱着,手紧紧地攥住胸前的薄被。杜城见状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轻轻地扯开沈翊的手握在手里。沈翊很瘦,手也骨节分明,指肚上挂着一层薄茧,小手指的关节处同样有茧,这是常年作画的人的手。
杜城见过沈翊对艺术的偏执,见过沈翊画像时的专注,见过沈翊对万物的柔情,却从没见过沈翊卸下防备焦虑不安的样子。沈翊有他自己的固执,认准了一件事就不顾其他的拼命,他有着一张自己的面具,面具下压抑着灵魂里的疯狂。
或许杜城从未走近沈翊,从未冷静下来看看这位画像师。但他知道,他在心里束之高阁的偏见和猜忌的大厦彻底土崩瓦解。杜城忽然很想走进沈翊的世界看看,看看他内心的神。
沈翊第二天醒来时,阳光正好,楼前的老树上落着几只叽叽喳喳的家雀。他起身叠好了被褥,走出房门时却被正在厨房忙着早饭的杜城吓了一跳。
“先洗漱,准备吃早饭。”杜城发现沈翊正一脸惊讶地看着自己,连忙催促他去洗漱。
沈翊“嗯”了一声拐进卫生间开始洗漱,晓玄趴在他脚边舔着毛,和沈翊一起洗漱。
杜城虽是个富家公子,可却有一手好厨艺。沈翊坐在餐桌前看着满满一桌的早餐,拿起筷子吃起来,边吃还不忘夸赞“可以啊,城队好手艺。”
一旁的晓玄喵地叫了两声低头吃起了自己盘子里的食物,仿佛在说“手艺不错。”
杜城到厨房给沈翊添了碗热乎的粥,“我姐给了我两张画展的邀请函,有你一张。”说罢,杜城将邀请函放在了沈翊的手边。
沈翊拿起邀请函,白色的纸张上印着干净典雅的字体“诚挚地邀请您来参加本次画展”。参与画展的画家沈翊大都能叫出来名字,都曾是早年和沈翊同期出道的画家,他们早已在美术界风生水起。沈翊浅浅一笑,将邀请函放回桌上“算了,还有案子要忙”,说罢他继续闷头喝粥。
杜城看得出沈翊眼中一闪而过的落寞,倘若当年没有被扯进案子里来,沈翊应该早已声名鹊起,成为美术界追捧的不可多得的艺术天才。或许是自己挡住了沈翊璀璨的美术生涯。
“去吧,我姐点名要你去,说我不去,你都得去。”
杜倾曾经帮助过自己,自己与其也算投缘,想到这,沈翊也没再推辞,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8.
画展当天,沈翊穿了身穿黑色西装,领口开得恰到好处露出脖颈间的配饰,他本就很瘦,剪裁恰到好处的西装完美地展现了沈翊的身型。杜城也一身休闲西装,米色的外套敞开着没有系扣,内里白色的衬衫隐约透露着紧实的线条。
杜城不懂画,他漫无目的地跟着沈翊,保持着一个不近不远的距离。沈翊消失在美术界太久,久到他都忘记了肆无忌惮地创作是一种什么感觉,沾着颜料的画笔跟随着灵魂的指引在画纸上飞扬起舞,指尖划过的每一处都是独一无二的印记。他沉溺在久违的熟悉感中,感受着艺术在灵魂深处的嘶吼。
“沈翊!”杜倾穿着一身长裙走来,她的声音不大,却足以让周围的人听清这个名字。一瞬间,附近其他人的目光都被吸引过来,有的人惊喜,有的人好奇地打量,他们的目光而同地看着眼前这个温和的男人。
“倾姐,来了。”沈翊微笑着同杜倾打招呼。
这场画展是杜倾公司旗下的一家工作室举办的,后续还有一些工作需要杜倾检查,浅聊寒暄了几句,杜倾便离开了。
杜城注意到了周围人的目光,他下意识地想将沈翊圈在身后。沈翊却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很多熟人。”说罢,就已经有熟人凑了过来,跟沈翊打招呼。
“当年消失得可真彻底啊,竟一幅画也找不到了。”
“沈老师,久仰大名,您看看我这幅画……”
有老朋友,有慕名而来的后生,有曾经看不上沈翊的同辈,渐渐地沈翊的四周围了一圈人。他们不聊生活,不聊命运,只单单畅聊艺术。沈翊站在人群中侃侃而谈,他的声音虽温柔但却坚韧有力,他发表着自己关于绘画的理解。面对老友的调侃,沈翊回着不痛不痒的玩笑话,面对后辈的请教,他并没有以前辈的口吻教导着什么,而是聊着天将画者的灵魂注入作品。
这一刻的沈翊,在最舒服的领域舒展着自己收起太久的羽翼,他在说话时眼睛里泛着光,神采奕奕的样子让一旁的杜城移不开眼。鹰翱翔于天际,鲸畅游在深海,天使本就该归于神明,而杜城觉得沈翊本该属于艺术,他本该做个天才,享受万众瞩目世人追捧,他不该在泥潭里蛰伏七年。
杜城该放沈翊自由,可他们一个不舍得放手,一个不计划离开。
那就为神明办一场画展吧,独属于沈翊的画展,短暂地将他归还于纯粹的艺术,杜城这样想着。
送沈翊回家的路上,杜城试探着问了一句“你举办过画展吗?”
沈翊在副驾上迷迷糊糊地打着瞌睡“没办过,艺术应该是纯粹的,不该染上利益。”
杜城没再答话,一路安静地开着车,直到沈翊下车,他才嘟囔了一句“会有纯粹的艺术展的。”
对于画展的举办,当事人和举办人一直持相反意见,杜城觉得办一场公益画展无伤大雅,沈翊却说自己在美术界消失太久,不适合办画展,哪怕是公益的。
蒋峰和李晗却在这件事上出奇一致地支持杜城,总是在闲暇时跑去沈翊的画室劝说沈翊改变主意。
最后,沈翊同意了,却不是因为蒋峰和李晗的劝说,而是因为M的出现。
玖芙珠宝抢劫案意外地牵扯出来的贺红竟是当年雷队追查的案子的受害者之一,而贺红的外表下藏着的是找沈翊画像的女人。躲在黑暗里七年的组织终于被掀开了一角。
M的暴露和拐卖组织的出现再一次亮起了悬停七年的红灯。杜城和沈翊商量最终决定,这一次他们要主动出击,在犯罪探头的那一刻将他绳之以法,而画展就是一个非常好的诱饵。
“天才画家归来”“沈翊将重出江湖举办画展”网络上有关沈翊的消息铺天盖地,沈翊将举办画展的消息也被吵得沸沸扬扬,不少人也晒出沈翊前些日子参加画展时的照片,许多沈翊的作品也重新归于大众视野。
其中包括北江游艇会上的“三岁画老”的照片及一张模糊的女人画像。
放出了饵,就等于上钩了。
9.
太阳明媚得耀眼,春末的阳光已经有了夏天的温度,烈日透过头顶玻璃将整个画展照得明亮温暖。沈翊站在展厅的角落,一个十分不起眼的位置,他面前的墙上挂着那个女人的画。海水模糊了视线,女人的五官随着海水晃动,鲜红的唇在蔚蓝色的背景中格外扎眼。这幅画的旁边便是那女人的画像,虽被模糊了,但大体的五官还是看得清的。
“你好,请问是沈翊吗?”一个女人缓缓地走到沈翊的身后问。
女人的声音听起来很熟悉,沈翊知道小鱼咬了饵。他转过身浅浅的笑着“好久不见,M。”说罢沈翊让出了画前的位置。女人走上前,看着画中的自己说着“有你的手稿吗?”
沈翊翻着随身的帆布包找出画像的手稿递给面前的女人。女人颤抖着手接过画像,她纤细的手指抚摸着画中人的脸庞,眼泪从眼角滑落,“你画我画得真像啊。”画中是女人在成为贺红前的模样,那个时候的她还是刚进入组织的管理层,那个时候的她还是她。
杜城窝在画展外的车里,透过监控观察着展厅内的动向,监控画面显示,沈翊和M聊了什么,紧接着两个人便走向了展厅的深处。
那是个监控死角。
也没人注意到一个带着厚厚的镜片的男人紧随着M也溜进了画展。
文笔不佳,不喜勿喷!欢迎各种方式的“骚扰”,谢谢!
正式成为搭档以后,沈翊给杜城配了一把钥匙,偶尔下班晚了就叫他到自己家来睡,对此杜城当然没什么意见,反正沈翊的地方大,不至于容不下多一个人。
这天杜城却在沈翊家的洗漱台前犯了愁。
他带来的刮胡刀坏了。
看看自己的电动剃须刀,再看看沈翊的老式手动刀片,杜城在脑子里演练了两遍自己从未进行过的繁琐动作,一时犯了懒,对着镜子摸摸下巴,试图说服自己留点胡茬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沈翊对于他的不修边幅有点小小的惊讶,“今天拍大合照,你就这样去?”
“刮胡刀坏了,你那个我用不来,”杜城摊开双手表示无奈,“就这么点胡子,拍照看不出来吧?”
“你太低估摄影设备了,”沈翊摇摇头,...
“你太低估摄影设备了,”沈翊摇摇头,拉着他回到洗漱台前,撸起袖子放热水,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来吧,我帮你。”
杜城本以为沈翊是开玩笑,没想到沈翊言出必行,连热毛巾都替他投上了,“你自己捂会儿,我给你找个新刀片。”
杜城老老实实由他在脸上敷上厚厚的一层粘腻沫子,有点不适应,“我都不用这个,热水就够了。”
沈翊没搭茬,只是专注地盯着杜城的一圈胡茬,摸来刀片朝他的下巴出手,觉得姿势别扭,就又凑近了点,“你别动,蹲一点,抬抬头。”
太近了,太近了。
杜城一下子闭了嘴,放缓呼吸,目光无所适从地投在镜子里,盯住了沈翊捏着刮胡刀的手。
手指不算纤细,和嫩滑也搭不上边,带着薄薄的一层茧子,掌侧沾着没洗掉的水粉,暖暖和和地偶尔贴一贴他的皮肤。
平时除了画画,沈翊也偶尔做一些人像雕塑,有时会像现在这样,一把小刀松松地握着,凑得极近,刻出眉眼,削出耳鼻,一毫一厘、仔仔细细地下刀,还原出最真实的肌理。
沈翊下手轻得像对待什么奢侈品,杜城走了神,恍惚之间觉得房子里那些常常经受轻抚的作品过得有点幸福。
“我也是第一次给别人刮胡子,你可别动啊。”
“哦,好,”杜城下意识把声音放得很低,想舔舔嘴唇又停下了动作,“没事,你随便弄,我又不怕疼。”
“那可不行,我可不能给城队破了相,”沈翊顿了顿,把刀片在水底下冲一冲,示意杜城照照镜子,“先看看?”
只刮了一半,皮肤微微泛着红,胡茬刮得干净,留下一点点青色,另一半的下半张脸敷着浓白的泡沫,显得莫名滑稽。
“还......不错,”杜城眨眨眼,竖起大拇指,顺手揩掉流到脖子的水和泡沫,“挺干净的。”
沈翊露出几分笑意,举着刀子又凑过来,“来吧,还有一半。”
这回杜城像是彻底放心了一样,倚坐在洗漱台上找了个舒服点的姿势,闭上眼睛,仰着头随沈翊摆弄。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觉得这回沈翊的动作更轻更慢了。
闭上眼后,其他的感官会稍稍敏锐一些,杜城的全身心都用在感知上,一些细小的东西此刻全部放大,比如水龙头没关紧滴滴答答滴水在瓷盆里的声音,一股不知道是不是剃须泡沫的香味,在下巴游走的刀刃冰凉的温度,时不时蹭到皮肤的指肚,和喷洒在颈间若有若无的呼吸。
杜城想到了什么似的,喉头一紧,忍不住动了动,紧接着沈翊就提醒他,“你别动啊。”
既然说了,杜城干脆真的咽了一下口水给沈翊看,让喉结随着他的动作大幅上下滑动,再踏实摆好姿势,“你继续吧,我不咽了。”
过一阵子,杜城终于听见一声“好了”。
沈翊停了手,紧接着一口气吹在了杜城下巴上。
杜城被突如其来的温热酥麻激得直接站起来睁开了眼,和他的眼睛对了个正着。
“你......”
沈翊似乎愣住了,顿了两秒开起玩笑,“我习惯了,结束的时候吹口仙气。”
“嗯,”杜城揉了揉自己有些发涨的耳垂,自顾转身埋头捧起凉水洗脸,一边模糊不清地说,“我知道。”
他太知道沈翊的习惯了,雕塑的时候极尽细致小心,每动几次都要轻轻吹去那些灰屑,有时他离得近,看了都下意识地嘟起嘴跟着吹起气来。
沈翊的嘴其实看起来还挺润的......
杜城想到这里猛然回了神,发觉不只是耳朵,连脸都有点充血。
凉水洗脸本来就会让脸更热吗?
沈翊依旧在身边没有离开,等杜城终于离开水龙头才靠近过去清洗刀片,歪头问道,“要不要再修修鬓角?我好像有手感了。”
“不、不用了。”
杜城下意识往旁边退了两步,摸着卫生间的门,逃似的钻了进去。
沈翊在外边没走,隔着门问他,“你脸红什么啊?”
“我......我精神焕发,行了吧。”
杜城靠在门边死死捂着胸口,痛痛快快地大喘气,这回他算知道心脏最快能跳多少速率了。
当天是局里一年一度拍大合照的日子,很多平时见不到的老同事都露了面,杜城带着沈翊一个一个介绍过去,没想到又给他揽了个大活儿。
痕检科老张头相见恨晚地攥着沈翊的手,然后掏出一沓照片来,“这是过去几个月交通那儿攒的,这么多肇事逃逸的,监控实在看不清,他们那边刘队长跟我熟,我这不是来求你帮忙了嘛......”
杜城还没来得及找到个气口打断老张头的絮叨,沈翊紧接着答应了下来,“好啊,我有空就试试。”
背着半包的照片回到画室,沈翊立刻着手准备,杜城双手插兜站在一边,颇有些说风凉话的意思,“你就画吧,这次画完了下次还有,看你累不累。”
沈翊没抬头,指指门外,意思是叫他出去,“你先忙吧。”
说忙是真的忙,杜城出了沈翊的画室就没能停下腿,总归是不会缺活儿干的。
杜城总是一遍遍到李晗的工位上去,小姑娘连口零食都不敢大大方方吃,只好小心翼翼从侧面打探,“城队你有什么事吗?”
“没事,”杜城只顾着从这个位置看画室开了一条缝的门,压根没存心思认真回答问题,“沈翊一天没出来?”
已经五六个小时了,总要吃饭吧?总要上厕所吧?
杜城揉揉眉心,总觉得沈翊来这儿是存着修行的心。
李晗的手机忽然响了一声,屏幕亮起来正是最近爆火的无脑小甜剧,杜城低头看了一眼,皱起眉头,“你这看的都是什么呀?”
上班摸鱼被发现却没有挨训,李晗笃定了自家城队今天心情好,于是大胆地扯起闲天,“这个剧最近超火的,巨甜无比,虽然又玛丽苏又狗血但真的很上头啊城队。”
蒋峰从对面瞄了一眼,嗤笑一声,“什么呀,也就你这种小女生,放着身边的帅哥不看,看这种......它能让你找到男朋友吗?”
“怎么不能啊,好多人都说这剧是恋爱导师呢,”李晗一拍桌子,据理力争起来,“你又没有女朋友你懂什么?”
在一旁的杜城把注意力转回来,默默竖起耳朵。
“我不是......你......”蒋峰一时语塞,“那你说怎么才能有啊?”
李晗咬着笔帽,一个单身姑娘把恋爱之道讲得有鼻子有眼,“最有用的还是跟剧里一样,得给直球,简单热烈的爱意比什么都好用啊......”
直球?
杜城扭头就走。
“哎你去哪儿啊城队?”
杜城头也不回,带着自己茅塞顿开的脑子直奔画室,声音远远地飘回来,“给直球。”
见杜城走远了,蒋峰立马换了表情,从座位上绕过来,低声问道,“哎,那我也给直球,你看看我......”
李晗顾左右而言他,“哎天怎么突然黑了也什么看不见......”
进画室之前杜城放慢了脚步,轻轻敲了门,不等里边的“请进”说完就走了进去。
地上多出很多新的画稿,沈翊攥着笔坐在画板后面仰脸看他,“忙完了?”
“忙完了,来看看你,”杜城绕到沈翊身后,替他按摩起来,“辛苦了沈老师。”
沈翊莫名其妙,“你怎么了杜城?”
“没事,就觉得你辛苦,帮你放松放松。”杜城的语气听起来轻飘飘的。
虽然不专业,但按摩好歹起了作用,沈翊感觉紧绷了一天的肩颈终于轻松下来,松了口气,打算起身向杜城道谢,后者却闷声不吭地按住他的肩膀,俯下身在背后牢牢地抱住了他。
沈翊心里一动。
这可有点冒失。
“休息休息,别画了。”
杜城捂住沈翊的眼睛,语气不知道为什么带着点酸劲儿,沈翊手抬起来在他手背上轻拍了两下,“你捂得太紧了杜城。”
“那你还画吗?”
“我都答应了。”
“那你教我,我帮你画,你不是说我有天赋吗。”
“你先松一下......”
“喔。”
杜城真的坐在小板凳上老老实实跟着沈翊一笔一笔画下去,每笔都尽力模仿着角度和力度,只是最后的人像看起来实在不像个样子。
“好了,你看看。”
沈翊看了一眼,憋着笑,象征性地夸奖道,“确实挺有天赋的。”
“我好像还忘了点什么......”
杜城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下,却迟迟说不出下半句,沈翊忍不住蹲下去一起端详着他的大作,“忘了什么?你不是跟着我画的吗?”
“我知道了,”眼看着沈翊已经进入了自己预计好的距离,杜城一把拽住他的衣袖,在他耳边飞快地吹了口气,得意扬扬地撤了回来,“结束了得吹口仙气嘛。”
沈翊的耳后瞬间红到了脖颈,他不可置信地抬头瞪着杜城,愣是半句话都说不出口。
杜城若无其事地捡起笔,对比着沈翊的画作修改自己的,又问,“沈老师,你脸红什么啊?”
沈翊缓过来,捂住耳朵笑着白了他一眼。
“精神焕发。”
*全文杜城视角
*真·深夜激情短打·一发完
*ooc,勿ky
Summary:
一个人的死,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不过是多了一座坟墓,但对于相依为命的人来说,却是整个世界都被坟墓埋葬。
...
——尾田荣一郎《海贼王》
01.
杜城靠在石墩子上,对面是师傅的画像。
不得不说,画得是真像,就连脸上的皱纹都像。
七年来,杜城时不时就来这里看看,想师傅了来,抓不到罪犯了来,或者干脆就在这儿坐着发呆。
七年,杜城看着画像上的人一点点褪去颜色,从黑白到灰白,只有这时候他才能感受到时光流逝。
甚至能让恨变成爱。
02.
爱情。
杜城从来没谈过恋爱,说起来可能有些匪夷所思,但事实就是这样,除了家人和师傅,他从没爱上过谁。
杜城家境好,从小听惯了别人的阿谀奉承,小小的孩子一开始还会害羞,会欣喜,毕竟谁不喜欢夸奖呢?
可是人都是有两幅面孔的,甜言蜜语和恶意的话是怎么从一张嘴里说出来的呢?
小孩子没办法理解这些,只是本能的不喜,于是也模仿姐姐的样子,学着无动于衷。
等杜城稍微长大一点,从小浸润在那种环境下的他看透了人性险恶,也开始明白那些夸奖都是明码标价的商品,是要买的。
父母忙,一年见不到两回,照顾不了他,只有银行卡里不断增加数字,才能让杜城意识到原来父母还记得他;姐姐对他好,全心全意地照顾他,保护他,可那不是他想要的。
03.
雷队死的那天,不,不能说死,杜城心想,那叫牺牲,雷队是个好警察,他只是牺牲了……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是他啊?他那么好,他还没老,他还能继续救人!凭什么这么好的人也会受伤——
“都是因为这幅画!要是没有这幅画,雷队怎么会暴露!”
他毫无理智地在张局的办公室大吼着,他能感觉到身后有人在扯他,让他冷静。
冷静有什么用!他不要冷静!为什么都在阻止他呢?为什么不去抓凶手呢?
杜城眼眶发胀,耳边都是嘈杂的声音,然后他开始耳鸣,头疼,眼前景象变成那张该死的画,最后是一团黑雾,他被彻底吞噬了。
他愤怒,威胁,恐吓,他不相信这个人画不出来;然后他开始哀求,他从没这么低声下气地跟谁说过话,他求他再想想,求他能画出一点,哪怕只是一点——
他真的……他真的很害怕……
他真的很害怕找不到凶手,他想让雷队安稳走过黄泉路。
04.
沈翊的老师自杀了。
杜城又一次看到了这样的沈翊,他以为沈翊会像七年前那样歇斯底里地发泄,结果让他失望了,沈翊很平静。
杜城本以为他会有些隐秘的喜悦,因为他们从这一刻有了一样的经历,他们可以感同身受对方的痛苦,他们是一样的了。
但他没有。
他和沈翊一样难过,他为沈翊难过,他本不用这样和自己一样的,这些痛苦不应该是他遭受的。
他们终于是相依为命的两个人了。
杜城心疼了。
他就不该去算卦的,这算什么上上签?
05.
谁能想到早上还在冷战的两个人,晚上就站在一起喝同一杯香槟呢?
杜城一想到那把匕首即将贯穿沈翊的腹部,就一阵心悸。
尤其是这小疯子还坐在那儿自言自语说什么“失败了”,还正好让他听见了!
“沈翊,你真不愧是艺术家。”他说完这句话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再多待一秒他怕自己忍不住骂他。
再怎么说,也是让自己偷摸去算过卦的人,杜城看见那个在二楼晃晃悠悠的身影,颇有些头疼。
三步并两步上去,假装不经意地顺过酒杯,多亏自己5.2的视力,嘴唇完美印上杯壁上的红唇印,杜城这才注意到沈翊涂了口红。
杜城把视线从那张嘴移到锁骨,盯了两秒又移开,喉结微动,然后奇怪这酒多少度的,他怎么有点醉了。
杜城只把自己的心思告诉过他姐,今天他姐就跟人家打好关系,还拉来了酒会,杜城心里酸,沈翊太招人待见了,连他姐都喜欢沈翊。
怎么会有人不喜欢沈翊呢?
大家都喜欢沈翊,但大家不爱他。
06.
杜城不一样。
“还有我爱你。”他就像个毛头小子一样,他承认在这时候告白是不光明的,他偷偷说给自己听,还有喝醉的沈翊听,却不说给第二天的沈翊。
但很矛盾,他希望第二天的沈翊能听到。
然后他会亲口对他说那支签的故事。
作者有话说:
03给自己写哭了,是真的共情杜城了。
05一段没按原剧情来,是我的锅,我的xp就长在那儿了,本来是想把那两句写一个大故事的,但我太懒,就放在这儿让大家自由想象吧。
最后搞一发。
杜城×沈翊衍生,拉郎,就当是前世设定吧,猫猫两辈子都是艺术家,修勾两辈子都是当警察的(水警也是警嘛)。
《河神2》郭得友×《鬓边不是海棠红》陈纫香
熬夜忽然看到剪辑后产物,拉郎真香,9k一发完,食用愉快
———————————正文———————————
在这兵荒马乱间难得的太平年里,要说天津卫,老少爷们儿人人竖起大拇哥。
洋人洋货,靠水吃水,自从咸丰年间打这儿开了埠,这天津就从朝廷懒得管的土旮旯变成了北方最大的城市,连当年皇城根儿下的遗老遗少也愿意来天津快活,尝尝洋味儿。
陈纫香就是被人连说带骗哄到这儿来的,说是请天津的流派请他来...
陈纫香就是被人连说带骗哄到这儿来的,说是请天津的流派请他来讨教身法,姜会长才放人,殊不知就是几个二世祖拥趸窜蹬着角儿来见世面。
“陈老板,这两天您的账我们包了,好不容易把您请出来,务必尽兴!”
“哎呦,请我出来还带着我尝新鲜,您这太破费了,纫香何德何能啊。”
“嘿,瞧您说的,生分了不是?陈老板笑上一笑,我们哥儿几个花的钱就都值啦!”
陈纫香其实也就是装装矜持,别看他是北平城数一数二的角儿,被舅舅驴拉磨似的赶着全国演出,其实钱一点儿没漏进他自个儿手里,吃饭都想抠着花,更别提出来玩了。
“今儿个戒严,等这两天有机会,带您去法租界英租界瞧瞧去,哎!您知道天津也有个角儿,虽然一身功夫比不上您,但他那园子可有俏头,厨子也都是当年清宫里的传家手艺,咱要不……?”
“这不好吧?都是同行,不合规矩。”
“天津卫的人哪有这福分知道您啊,您今儿个就是咱自家兄弟,咱不说,他们还能找上来不成?”
陈纫香半推半就,喜滋滋地跟着去了,这戏园子位置好,装潢也精巧,比恭王府的戏园子还宽敞些,上上下下瞧着就雅致。
……
陈纫香进门儿的时候,四仰八叉把脚搁在桌子上打盹的郭得友忽然睁开了眼睛。
要怎么说呢,他这么些年,碰到过的苦命人可太多了,这世道人吃人,繁华如天津卫也不难看见街边冻死饿死,河里泡死的,要不他们捞尸队捞什么去呢,行情好的时候,一天百来个。
活不下去的人这么多,能言笑晏晏来听戏的他可没见过。
郭得友各色人见得多了,死人见得更多,人活在一口气,咽气了人就死了,但有些个没咽气的,心里没盼头,也和死没什么差别,这油头粉面的小白脸儿笑得欢畅,可眼睛里没有生人气儿。
一行人三四个上了二楼包间,郭得友本来没放在心上,可那小白脸儿转过个正脸来,他好不好瞧了个正着,俩人还对上了眼。
这小子,俊得像个小娘们儿似的。
郭得友一身江湖上混出来的混不吝的劲儿,刚才就瞟了一眼,没看够,就得跟上二楼瞅个清楚。
陈纫香也瞧见他了,远远一瞅就觉得那人个儿忒高,块儿也大,一看就是混江湖的下九流,戏子也是下九流,同是江湖人,一对眼就能看出来。
他垂了眼,不想惹麻烦,没想到那人直接跟了过来,直到陈纫香进了包间,那人才停在外头。
陈纫香转头朝来添水的伙计打听:
“唉,这位兄弟,外面我看一大高儿,细长眼,穿麻布衣服的那个,他是什么人呐?”
“哪个?脑袋上扎个揪儿那个?”
“对,脑袋上扎揪儿,后脑勺剃得瓢青那个高个儿。”
“他啊,郭得友,都叫他小河神,五河捞尸队的。”
陈纫香问了两句,倒也没放在心上,等天擦黑了,酒足饭饱,迷迷瞪瞪地,就把这人忘到脑后去了。
“你们……吃着,吃好喝好昂,我去透透风。”
“陈老板,那聂小秋可快上台了,您不看看?”
“厨子下饭馆儿,没多大意思,我甭说听,自己唱都唱腻歪了。”
陈纫香其实是憋了一泡尿想去找厕所,但喝酒上头还有点儿迷糊,厕所没找着,先脚底下打拌子扑人家怀里头去了。
“哎呦,您看我这两步走的,您没事吧?”
陈纫香抬头,仰得后脖颈生疼才看清这人的脸,不正是那个郭得友吗,这都两三个时辰过去了,他怎么还在门外?
“您这可喝得不少啊。”
“您见笑。”
说着,陈纫香想后退,却被这人两条生铁杠似的胳膊抓住了,他试着推了几下,对方动都没动。
碰上硬茬子了。
陈纫香吓得酒都醒了几分,也不敢乱动,没想到对方到是先把他放开了,还朝他笑了一下。
“别误会,没想吓您,就是瞧您眼生,来认识认识。”
还挺有礼貌。
“在下陈纫香。”
“听您口音像是打北平来的?也是个大角儿吧?怎么跑这儿听人家唱来了?”
陈纫香瞟见伙计从旁边过,抬手就捂他嘴,但没捂住,被躲开了。
“你小声点儿!让人知道我这就算坏了行当里的规矩,哎不是,你怎么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你听过我的戏?”
“戏我是没听过,但你们在里头说话我都听见了。”
陈纫香哦了一声,抬腿就想走,结果这人又跟上来,凑低了贴在他耳边问:“陈纫香陈老板,是吧?你们唱戏的好像都这么叫。我还听说你们唱旦的都私底下伺候老板,是不是真的?”
“屋里那几个是你主顾不?他们带你来的还是你自己跟着来的?”
他这话问得不好听,陈纫香不想理他,就想找厕所,但这人见他不答话,特执着,还接着问,翻来覆去地问。
“没冒犯您的意思,你看我这不纯属好奇嘛。”
“咱江湖上混的,别的没有,但不缺好心眼儿,我看您一个人出来的,要是有困难,落脚的地儿也能给您腾出来。”
“这日子嘛,谁过谁苦,人活着哪有没受过罪没遭过颠儿的,扛得住就扛,扛不住,总有人能帮你抗。”
“这世道糟践人,但人不能自个儿糟践自个儿。”
合着这人觉着他是来伺候人的呗?陈纫香翻了个白眼,心说他可不是商细蕊那种会撅腚的货。
唱旦的没成角儿之前确实都伺候人,就算成了角儿也有不少爱在达官贵人床上练嗓子的,但这种事传出去,多多少少都有些掉身价,陈纫香从小给舅舅管着,唱念做打一步步苦熬成角儿,是比别人苦,但好在活得干净。
陈纫香埋头走进厕所,这人在后头叉车腰也跟着进来,陈纫香放水,这人也解裤腰带,边上厕所还能边聊天。
“陈老板,你为什么活的?”
陈纫香这才拿正眼看他:“郭师傅,咱素昧平生的,我怎么活啊,您管不着。”
“呦,您知道我。那咱就不是素昧平生了,您就当我多管闲事吧,人活一辈子,有人吃人,也有人帮人,我啊,看您顺眼,想多看两眼,今儿个不打扰您了,以后您要是在天津遇到事,报我名字,捞您免费。”
“不劳您费心,我跳河也漂这不到天津卫来。”
“我说这话别人想的都是自己失足掉水里,怎么到您这儿就想着是跳河呢,活着多好。”
陈纫香被酒精麻痹的脑子这才反应过来,这人是在关心他,想帮他。
瞧瞧,天津卫可真是人杰地灵,他每天都笑,身边亲近的没一个看出他开心还是不开心来,但这人见了他一面,就知道他活得不痛快。
陈纫香想着,又抬头去细看这痞子似的小河神,浓眉细长眼,鼻梁儿高巴掌脸儿,长得怪好看的,肩宽背阔,膀子也结实,还有兜在手里放水那玩意儿……啧,挺大。
这人,挺好,真挺好。
“哎,郭师傅,我要是有什么事儿,你真愿意帮我?”
“那也得分是什么事。”
“那你带我走吧,去哪都行。”
郭得友本来只是见人家长得俊,脑子一热来发好心,还真没动什么歪心思,他也不好这口,没想到聊了没两句这就把人领回家了。
领到家里才知道这嘚了八瑟的小白脸不是一般的角儿,是北平和上海都叫得上名号,数一数二的角儿,给旧皇族唱过戏,给洋将军添过茶,张张嘴就是真金白银,来往都是军阀富商的名角儿。
这么大的角儿,跟着他往土炕上坐,不得嫌硌屁股?
要说陈纫香也没想太多,喝了点酒胆子大了,就想着,舅舅不让他干什么,他就要干什么,他今儿个就要找姘头,非找不可,不找有钱的不找有权的,要找就找江湖人,找和他一样的下九流,把身价都睡没了算了,就凭这人对他这点好,陈纫香就觉得他比什么军阀富商都强。
等回去把这事和他们一说,想想就解气。
但陈纫香自己也知道,他什么都不会说的,等回去了,他只能做回那个任人摆布的“角儿”
“郭师傅,你成亲了吗。”
“你看我这样儿,像是有媳妇的人吗?”
“没有好,没有好。”
“好?您这是磕碜我呢?”
陈纫香扒拉着郭得友宽厚的肩背,让他和自己面对面,笑得像花儿一样:“那你你看我怎么样,你不是说唱旦的伺候人吗,你想让我伺候伺候不?”
郭得友反而往后缩了缩手:“角儿,我不糟蹋人,再说我也没钱。”
“我不要你的钱,你就当帮我忙了,成不?你不是问我为什么活的吗,就今儿个晚上,我为我自己活一场。”
郭得友自认是个混账,这便宜都送到嘴边儿上了,没有不吃的道理,更何况是这么大的角儿,漂亮得就像洋商场里卖的洋娃娃似的,他一个捞尸的,有福气碰一碰都得炫耀半年。
“您可别后悔。”
“不后悔,我从来都不后悔。”
春宵一刻值千金,按照陈纫香的身价儿来说,也确确实实值得上千金,说实话,要不是舅舅盯得紧,他也真想找个有头有脸的人养着,伺候人算什么,好歹活得舒坦。
现在倒好,白给了个捞尸的,但仔细想想人家其实也是个水警,吃公家饭的。
而他自己呢,命不由人,身不由己,连把身子给谁都得藏着掖着,摆不出商细蕊那个敞亮劲儿来。
这辈子真窝囊,活该让人瞧不起。
陈纫香抓着郭得友的膀子,嘴里不知在喊些什么,眼角的泪像是山泉水似的汇成一道,沾湿耳鬓。
郭得友动作顿了顿,伸手去揩他眼角的泪。
“怎么,疼了?”
陈纫香摇了摇头,泪流得更多了,再疼也没他练功开筋骨的时候疼,他打小什么苦都吃过,都能咬着牙扛,但就受不了别人对他好。
“不疼你掉什么金豆子?好像我糟蹋黄花大闺女似的。”
陈纫香也没听清他说什么,胡乱点了点头。
这可把郭得友逗乐了:“真是黄花大闺女?那你哭吧,但得喊小点声,我家老爷子在对屋呢,他耳朵灵。”
一直折腾到夜半三更才算完事,郭得友穿了裤子就下炕找鞋,陈纫香靠在炕头问他:“这么晚了,你干嘛去?”
“给你烧点水,洗洗,脏着难受。”
等郭得友走了,屋里就剩陈纫香一个,他借着烛光到处看,想看看自己找的这个“姘头”过的日子到底是什么样儿的,看来看去都是一堆稀奇古怪的东西,他叫不上名儿来,窗户纸有点漏风,床褥都是旧麻布缝补的,针脚粗,还磨得慌。
翻过被子,陈纫香看见枕头上有一抹红颜色,原来是枕巾掀开了个角,露出底下的枕芯来,他扒开外面一层麻布,里面居然是个提花红锦缎的小枕头,还绣着两只交颈戏水的鸳鸯,这可是个鸳鸯枕。
他一个光棍儿睡鸳鸯枕,怪不得包得里三层外三层不让人看见。
第二天陈纫香走的时候,郭得友不知道变了什么戏法把他昨晚弄脏了的衣裳都打理得干干净净,连他抹头发的发油都帮他找好了。
郭得友估计也知道他们行当的规矩,这是想怎么把人带回来的就怎么把人送回去,别让人看出端倪,叫他这个角儿跌了身价。
陈纫香把他那个红彤彤的鸳鸯枕抱走了,郭得友还纳闷儿他这么大个角儿,非得要他这捡来的玩意儿干嘛。
“你听过《西厢记》吗。”
“戏我没听过,故事听说过,一个富家小姐找个野男人幽会的事儿,是不是?”
“想听的话哪天我给你唱两段,戏里的崔莺莺跟张生幽会的时候,就总带着自个儿的鸳鸯枕。”
郭得友听了这话,蹲台阶上嘬了半天牙花子,然后嘿嘿乐了:“你想跟我好就直说,一个大老爷们儿咋还也爱这拐弯抹角的。”
“我后天回北平,以后再来这天津卫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你这枕头留给我当个念想吧,以后要是有机会,我再带着它来找你。”
郭得友顿了一下,然后点点头。
“成啊,爷们儿也是过了今天没明天的人,滋要是你来我找,我还在这儿,这龙王庙就是你家,你要是以后遇到扛不住的事儿,就来,爷们儿都给你扛。”
陈纫香嗔他一眼,笑骂他:“你这舟子,莫说是给我扛事儿,连睡我都睡不起。”
“睡我自己的相好的,哪有给钱的道理。”
陈纫香抱着枕头走了,郭得友靠在龙王庙的大门口瞅着他的背影。
“哎!你后天几点的车票?”
“下午四点半。”
等到陈纫香走远了,连人影也看不见了,郭得友才拍拍屁股进院子,一进门,就看到老爷子站在院子里看他,这清晨刚蒙蒙亮,院子里忽然站个白胡子老头儿,还挺吓人。
老爷子问他:“送走的是你什么人啊?”
“他啊,他叫陈纫香,是北平来的,唱戏的。”
“我没问他是谁,我问他是你什么人。”
郭得友张了张嘴,直接梗着脖子认下了:“我相好的。”
“以前你可没说过自己喜欢男人。”
“那您看,今儿个我不就跟您说了嘛。”
老爷子深深看了他一眼:“你们的事,我管不着,但今天你既然把这话认下了,往后别做混账。”
“您放心,我郭得友,一口唾沫一颗钉儿。”
又过了两天,郭得友一大早就喜滋滋地上街,逛荡了半天,在布庄子扯了块大红布。
这天,陈纫香辞别了几个戏迷,拎着箱子一个人进了火车站,果真,打老远就能瞧见候车室里有个吊儿郎当的大高个儿揣着手在等人。
“你来啦?”
“嗯,反正闲着没事儿,来送送你。”
郭得友顺手接过陈纫香手里的小皮箱子,掂了掂:“这么轻啊?你这么大角儿出门不带东西?”
“我带了,你打开瞅瞅不就知道了。”
郭得友抠开皮箱上精致的搭扣,拎起来往里一瞅,才发现箱子里除了简单的两件衣裤用品,剩余的空间都被那个红艳艳的鸳鸯枕塞满了。
“你来都来了,陪我出去逛逛,你不是捞尸队的水警吗,带我看看河吧。”
“你不是四点半的车票?还有俩钟点就发车了。”
“你也知道我说四点半的车,你怎么两点钟就在车站等着了?”
“怎么了,这两天没活干,我闲的慌。”
“那我更闲了,上次啊,我记错了,车票不是四点半的,是晚上八点半的。”
“郭师傅,我听他们都叫你小河神?”
“河神咱当不起,你也别叫我郭师傅了,生分,人家都叫我二哥,你也叫我二哥吧。”
陈纫香乐了:“咱俩谁大啊,你就让我喊你哥。”
“那我不管,爷们儿就得是你哥。”
俩人逛着逛着,手腕子不知道怎么的就拉在了一块儿,郭得友把陈纫香拉进一处没人的码头上,从怀里掏出了一块四四方方的大红布。
“我一个整天泡在水里捞漂子的,给不起你名分,也养不起你的人,但既然你跟我好了,咱不能没点表示。”
郭得友把红布展开,有点皱,他都细细用手指头抹平了。
“我们活在水边的人,生老病死,婚丧嫁娶,都绕不开拜水拜河神,你这么大的角儿跟我好,是我的福气,咱今天也拜一拜。”
“干嘛呢你?”
“村里大闺女头回上轿还得盖红盖头呢,你这么大个角儿头回许了爷们儿,不得盖一盖?”
“你才大闺女呢!你全家都是大闺女!”
“可别介,我全家就我和一白胡子老头儿,我俩这模样谁当大闺女不得寒碜死?不如陈老板俊,台上床上都有那个大姑娘的样儿。”
陈纫香不止一次恨自己这嘴皮子不够溜,在北平抬杠抬不过商细蕊,到了天津卫还被这捞尸的臊了个满脸通红。
郭得友可是得了便宜卖乖的主儿,乱七八糟地扯着红布拜完,拉着人就直奔旅社。
他拉着北平来的大角儿滚进了小旅社带着霉味儿的床褥里,揉乱了他精心打理的油头,粗糙的大手把他细嫩的皮肤掐得通红,到最后俩人滚在地上,哪哪都是脏的,陈纫香眼泪一直往下流,混着汗水把头发尽数粘在了脸上,叫得像是在床上开嗓似的,比表子还浪。
他自从十几岁学成了戏,再没有像今天这么狼狈过,他这人好面儿,但在郭得友面前,面子里子都被掏了个干净。
可他眼里有了活气儿,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活着,是为自己活的。
这世上有人不把他当玩意儿,但也有人稀罕他,说要给他扛事儿,要给他名分。
郭得友吻了吻他噙着泪的眼睛。
他喜欢陈纫香这双眼睛,似嗔似怨,水灵灵地惹人,感觉就像他小时候蹲在河边盯着水里的月亮,冷清清地,还很亮,但得小心圈起来,不然一碰就碎了。
他想让他好好活下去。
临走前,郭得友已经穿好了衣裳,陈纫香还裹着被子,抱着通红的鸳鸯枕。
他太瘦了,瘦得皮包着骨。
“嘛呢,角儿,走吧。”
“我想再躺一会儿。”
“走吧,马上快到点儿了,往后日子长着呢。”
“那你还干看着?快点儿的啊,来伺候爷更衣。”
“得嘞,陈老板,先抬腿穿裤子,咱别光腚。”
郭得友把陈纫香送上了火车,看着他乘着月色离开。心里盘算着什么时候他也能进北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儿的地儿,才能养出这么俏的一个角儿。
话分两头,再说陈纫香回了北平第二天,刚上街就给商细蕊堵在了街上。
“哟喂,这不陈老板吗,好几天没见着,打哪快活去啦?”
“我能快活什么,就是打天津卫逛了一圈,没您得意。”
“不对,不对啊,我瞧您这眉眼含春啊,乐,你还乐!你看看你这笑得,八大胡同儿的窑姐儿都没您笑得这个骚劲儿。”
商细蕊凑近了,陈纫香就往后退,凑一步,退一步,凑一步,退一步,直到商细蕊拎着他的领子就把人薅回了自个儿的戏园子。
“说吧,怎么回事儿啊,有什么喜事儿连我你都瞒着?”
“没有,真没有!”
“不说是吧?可别叫我翻出来,就这个,这是什么东西,红的这个,拿出来。”
陈纫香哪拗得过商细蕊,三两下就被扯着领子从怀里掏出了一块叠得四四方方的大红布。
“还说没有,这是个什么?”
“……人家送的。”
“谁送的,说明白。”
“……女朋友。”
商细蕊乐了,撂下茶碗打开门就招呼人给他拿镜子。
“陈老板,你说说您这张嘴啊,嘴里还有句实话没?来瞧瞧,来来来,这是什么女朋友?”
说着,商细蕊上手就扒陈纫香的衣领子,像扒个小鸡仔子似的。
“干什么呢!粗鲁!粗鲁!有辱斯文!不要脸啊你,非礼啦!!救命啊!”
“您瞧瞧,这是女朋友?女朋友能啃着您这后脖颈啊?好啊你,陈老板,天天骂我撅屁股,我看您撅得比我好啊。”
在商细蕊举起的镜子里,陈纫香看到了自己后脖颈上的两排牙印儿,都不知道什么时候给那姓郭的咬的,都没觉着疼,现在一看当时肯定出血了。
商细蕊照着那牙印儿狠拍了一巴掌,倍儿响。
“哎呦!”
“你个小浪蹄子还不跟我说实话,到底是谁,哪的人啊?干什么的?你明知道你舅不让你伺候人,得亏我先看着,要是让他发现了,扒你一层皮!”
“除了您,谁还闲得翻我衣领子去。”
“快点的,问你话呢。”
“他吧,他是上海的。”
“那我怎么刚听你说从天津回来的?”
“哈哈,那我记错了,他是天津的。”
商细蕊盘问了半天,陈纫香也没把这个神秘相好的抖出来。
直到后来,有人说看见陈老板夜里跟着个大高个儿男的拐进了条胡同儿,那男的拉着他手腕子。
“跟我仔细说说,那男的长什么样儿?穿什么衣服?”
“天儿可黑,长相我没看清,应该是挺端正的,留了一圈儿络腮胡子,还扎个小辫儿,穿得也不好,破衣喽搜的,像是个泥腿子。”
“是不是天津人?”
“听口音像。”
“叫什么名儿知道不?”
“就听着姓郭,陈老板还管他叫二哥。”
后来商细蕊托程二爷才打听清楚,这个郭二哥确实是个江湖人,水性极好,在捞尸队当水警,在天津码头一带很是有名气,都叫他小河神。
据说这人没结婚,身边儿也没见着个亲近的女的,可都说他有了个外地的相好的,俩人在码头拜过河神,他相好的不嫁他,他这辈子也不娶别人。
打那之后,商细蕊再没问过陈纫香哪怕半个字儿,有句老话说得好,表子无情,戏子无义,做他们这行的,尤其是唱旦的名角儿,不敢求真感情,痴情人再多,梨园春秋百千年,能得善终的又有几个。
陈纫香那相好的和他的不一样,程二爷是喜欢戏,人家有家有业,妻儿老小一家子人,不缺他一个,他也不乐意进人家家里当金丝雀看人脸色。
但那郭二哥可是个情种,喜欢上个戏子,甘愿断子绝孙了。
再后来,过了很久,一天夜里陈纫香把一个瘦高个儿的男人领到商细蕊面前了。商细蕊见陈纫香面色苍白,两边脸都是肿的,却还强撑着笑,看着都觉得脸疼。
“商老板,有个人,我得带给您瞅瞅。”
“这哪位啊。”
“他叫郭得友,天津五河捞尸队的,是……是我朋友。”
商细蕊抿着茶,瞧着这个比他俩高出一头的男人,虽然早就知道这么一号人物,但见面儿可是头一次,早前听说这个郭二哥在江湖上多有能耐,以为是横眉立目的活李逵,没成想面相还挺秀气。
“我这次来,是来和你告别的,我打算离开北平了。”
“你想跟他走啊?”
陈纫香愣了一下,随即苦笑着摇摇头:“走得了吗,我舅舅知道了,他要送我走,去上海。”
这回轮到商细蕊愣了:“那他呢?”
“就这么着呗,该散就散了,反正我活这一辈子,没什么事儿顺心过,带他见你,也是寻思着等我走了,你们真有什么事儿也能照应照应,二哥这人仗义,靠谱儿,是有真能耐的,你有多信我,你就能多信他。”
这天晚上陈纫香一字一句都像交代后事一样,商细蕊心里直突突,他有心说帮他们,却也知道这都这不合规矩,人家姜家的家务事,他说什么都没立场。
商细蕊把俩人送到门外,远远的,看着那高个儿的郭二哥搂着陈纫香的肩膀,俩人走在雪里,留下两串脚印。
再后来,就是听到了陈纫香在台上自刎的消息,听说他自刎时,手里还捏了一条方方正正的大红布。
人人都在惋惜,北平双旦,一代名伶,自此就剩一根独苗了。
商细蕊倒是觉得他死了也好,一了百了,不用再受这世道的窝囊气了,来世托生个好人家,过好日子去。
天津卫,龙王庙。
小河神披麻戴孝办了一场丧事,也不说到底是谁死了,反正大办了丧酒,还收了不少吊唁的礼金。
到了下午出殡,唢呐吹得震天响,郭得友披麻戴孝打着幡,蹦着高儿撒纸钱,捞尸队的几个伙计抬着口黑棺材绕着码头兜了一圈,然后把棺材放到入海口飘走了。
但头前带路的郭得友一直在笑,笑得怪慎人的。
人也送走了,出殡这就算完事了,等回了丧席,郭得友嘱咐大家吃好喝好,刚打算讲两句,忽然一拍脑门儿:“大家伙儿等会儿我,我去烧个水洗洗。”
哦,有理,抬完棺回席上确实该洗洗。
但没过一会儿,郭得友把热水端进屋里去,转头他自个儿又出来继续吃了,也不知道这水是给谁洗的。
入了夜,开始下起了小雪,人都散了,就剩郭得友还蹲在门口嘬着茶水数礼金。
屋里亮着灯,忽然传出一道有些沙哑的男声来:“郭得友!你这水烧的太热了,我都晾了半天了,还是烫得我刀口疼。”
郭得友麻溜儿地抬起屁股又打了点凉水钻屋里去了。
“你怕疼还剌那么深?真奔着死去的?”
“我当时就想了,要是再见不着你,活着也没多大意思。”
“活着多好啊,老话说的好,好死不如赖活着,爷们儿又不是养不起你。”
“郭得友。”
“嗯?”
“我这辈子,没一天舒心过,遇上的唯一一件好事儿就是你。”
“嗯。”
“要是有下辈子,你还会来找我吗。”
“会。”
“说好了,在河神面前发誓了,不能食言。”
“那必须,我郭得友说话算话,一口唾沫一颗钉儿。”
谁也不知道,那场葬礼过后,天津卫小河神郭得友的炕头,又摆上了那个红艳艳的鸳鸯枕,没遮没挡,天天放在炕头的正中央。
———————————完———————————
*城翊
*字数1w+
“渡日月,穿山水,尚在恨那谁。”
(1)
我曾经给沈翊的代号是,“那谁”。
那谁,过来。
哎,蒋峰,你带那谁去看看局里。
啧,你会不会走道啊?啊?那谁!
听上去挺凶的,我知道,可那时候我是真的看他不顺眼。
一个笔底生风的天才画家,只瞧我一眼就寥寥数笔勾出来了个横眉立目,拽不拉几的小屁孩,为什么会画不出来那个女人?怎么可能会画不出来?
难不成是帮凶?
于是他就成了我的假想敌,眼中钉,肉中刺,整整七年,我看到画画的就牙...
于是他就成了我的假想敌,眼中钉,肉中刺,整整七年,我看到画画的就牙根痒痒。直到后来他调到了我们分局,磨牙凿齿的“那谁"成了“喂",“哎",而后又成了“沈翊"。
现在,成了“男朋友"。
我几乎没这么称呼过沈翊,唯一一次正儿八经给他扣上这名号,还是他那回在聚会上喝醉时。
我姐硬给我俩安排的派对,似乎是个什么当红歌手的afterparty……我也不懂,反正途中总有男的女的往沈翊身旁凑,花枝招展,粉白黛绿的,间或给他抛去几个媚眼,一同奉送的还有写着联系方式的纸巾。我姐也不拦着,又或者这根本就是她的目的,带沈翊来相亲。
“瞧瞧我们小沈,长得好看就是受欢迎,是不是呀?"
我姐怼了怼我的胳膊肘,被我躲开了。我猜自己那个时候脸色一定难看得很,沉得能去当抹布,阴得能拧出水来。沈翊说我小心眼,爱拈酸吃醋,不得不说,他看我很准。
“怎么啦?看你朋友这么受欢迎,不高兴了?大不了姐也给你介绍一个嘛。徐书记的侄女,我前两天刚见过,漂亮得不得了,说自己最喜欢警察……"
“我有对象了,不用介绍。"
我姐遏下了掏口红的动作。
“什么?什么时候的事儿?谁呀?"
我朝被围困得花团锦簇的沈翊一扬下巴,
“喏。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说完我就走了,不用看也知道我姐的眼睛定然立时圆睁,在刷得无比卷翘的睫毛簇拥下,显得更大了。
要不怎么说眼大漏光呢,沈翊来我们家这么多次,我与他暗度陈仓快两个月了,我姐怎么会没发现我们一直在背着她接吻。难不成她真的听信了沈翊那个小狐狸的鬼话,觉得自己做的川菜可以把人嘴都辣肿?呛到腮颊酡红?
沈翊被我拖走时已然醉了,我抢过他手里的半杯金菲士一饮而尽,他望着我痴笑,眼眸迷醉成粉红色海域,两粒黑瞳是洇泳的小鲸。
“城队,你抢了我的酒。"
喉嗓闷甜,像嘴里藏了糖块,勾着人去尝。他只有喝醉了才会叫我城队。
我把人半拖半抱地挟在怀里,他真的很轻,如果不是周遭人太多,亦或不是担心沈翊清醒后找我算账,我满可以把他扛在肩上带走。
“不仅要抢酒,还要抢你呢。沈翊,喝多了连家门都不认啦?"
这话说得声小,权做悄言密语,沈翊勾着我的脖子,偎到我耳畔,把话磨得沙哑低靡再呼进来。他将手放在我下腹,指尖若即还离,仿佛燃了簇簇火花,再往下摸几寸,他今晚就得交待在酒吧厕所里。
“我认,我当然认。城队是家。"
我清晰地感到自己喉头一滚,刚喝进去的金菲士沿着食道攀烧上来,于是那天晚上他真的交待在了酒吧厕所里。中途有人进来时,他的酒劲已经被活生生操没了一半,听到动静就拼命往我怀里钻,两手交叠着捂住自己的嘴,却仍然从喉咙里哽出呜咽来。我俯首,装模作样地怨他底下绞得太紧,外头脚步越来越近,他不敢作声,只是那双眸子汪着水汽,忿忿瞪我。他生得简直秀气,故而发火也是文火,是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
埋在他体内的玩意儿涨得更大,他溢出惊喘。
那晚,直到我带沈翊回家洗了澡,及至他在我臂弯睡熟了,我才看到我姐的十几通未接来电,“你人呢?"
“带沈翊先溜了。"
我将目光久久捺在手机屏幕上,即使痛加洗涤,沈翊头发上依旧沾了些香粉味儿,我连鼻子带脑子地不舒服,于是又逐字逐句删除了文本,重新编辑。
“男朋友醉得不行,陪他回家了。刚才在忙。"
“男朋友"这称谓自此后再没用过,我和沈翊全不是那种蜜里调油的性子,两个警察成天腻乎来腻乎去,想想我都替局里的人犯恶心。再者说,出于职业,我俩也只能谈谈地下情,普通的办公室恋情都是严惩不贷的了,遑论警察?
然而,我猜他们早就知道,不消说都知道。
蒋峰么,他就是再迟钝,也该在我的那句,“你别烦沈翊,他最近失眠,昨晚上四点半才睡着"之后,后知后觉回过味儿来。
李晗和何溶月,她俩耳聪目明得很,大抵一早就瞧出了端倪,否则也不会调笑沈翊,“沈老师,你脖子上怎么啦?这天也没蚊子呀。"
啧,李晗这个小丫头片子……打那以后,每次我要亲沈翊的脖子,他都要搡开。
老阎是个氽得金黄的老油条了,张局更不必说。那次我要找沈翊,遍寻不见,最终找到了张局办公室里,她刚见我露头,连那套“敲门啊知不知道要敲门啊"的说辞都免了,凉飕飕施了一瞥,端着茶杯的手直接往后门一抬,“别瞎转了,你家沈翊去海边画画了。怎么,他竟然没和你说吗?"
今天是我将沈翊从“那谁"替换成“男朋友"的第三个年头了,算来,再有几天就是我们的三周年纪念日……虽然我俩从未大张旗鼓地庆祝过任何纪念日,但他每逢特殊节日就要画一张画,我俩的画。
不过,时值三周年,现时现地,此时此刻,今天。
沈翊今天忽然生气光火,不理我了。
(2)
沈翊鲜少动怒。
他脾气很好,分别七年再见到他,当初那个在桥洞底下肆意泼墨,恣睢披发的小画家不知被他藏到了哪一根头发丝里,竟再也不见踪迹。若将以前的他比作棱角分明的冰刺,如今三十岁的沈翊就是融冰成湖,静水潜流,圆融得八风不透。用何溶月的话说,“沈翊么,我看他是好成一团了。"
无数次,我漫无目的地凝睇沈翊的脸容,睡颜,笑靥,赧面,以及他作画时,要将自己投注成画中人的认真模样……那时我会无声无息地开口发问,海边的艺术家,是谁把你的锐刺磨平,又是谁将你桎梏在了这方寸画室间。
我实在不敢知道自己就是元凶。
我是在后来才偶然得知,七年间沈翊将自己溺进水里成百上千次,双耳闭气,鼻腔闷水,就为了寻找那所谓“濒死的临界点",为了看清那个女人的脸,为着我七年前怒不可遏嘶吼出的那句——
“你的画害死了一个警察!"
现在想来,这句话真残忍,残忍至极。画家的画无一不是缠裹心血掏吐出来的,而在我的口中,他的画成了凶器,而他则是满手鲜血的帮凶。我无论如何都忘不了那天在审讯室里,沈翊双手颤抖,惊怖交加,一笔一笔重重刻在画纸上。头一次见他握笔那么紧,手上青筋都暴突,仿佛要将笔杆子摁进骨头,浆磨出血。
最终,他将脸埋进掌心,在一屋人焦灼期待的目光下瘫颓了,终究是一无所获。
那天,沈翊临走前曾来找过我,眼尾通红,嗓音低咽。
而我回了他什么来着。
“滚。"
这会儿我正站在分局门口,满目茫然地看人来人往,沈翊背着画板,直直向我走来,我熟稔至极地去搂他肩膀,却捞了个空——他目不斜视地与我擦肩而过了。我棒槌似的杵在原地,半晌才反应过来,那手只能没着没落地挠了挠后脑勺。
“……沈翊他这是怎么了?"
李晗和蒋峰恰好也在这儿。蒋峰正费劲地把黑板上色彩靓丽的黑板报给一点点擦掉,抹除了半个月前,由张局亲编,沈翊主笔的“神警雄风,罪犯克星。浩然正气,反黑战士”。
……对,写给我的,为了表彰我前些日子一锅端了个藏毒窝点。
沈翊甚至还在这段字旁边画了个我,如今也被一擦而净,文字和面容都糊成一片,再擦一下,就只余粉尘,任谁也看不出这曾经有着什么。
李晗怀抱一沓厚厚文件,与我一同目送了沈翊背影,良久,才转头跟蒋峰道,
“这都一个礼拜了吧……沈老师还是……要不我去跟张局申请一下,让沈老师再休息两天吧。"
我最近头脑昏沉,睡得很不好,颇有点“今夕是何年"的意思了,闻言挑了挑眉毛,
“你说沈翊这一周以来都这样?"
蒋峰摇着脑袋叹出口气来,
“张局没让他来上班,是他自己非要回来的……"
他左右逡巡了圈,见周遭无人,这才压低嗓子继续道,
“市局那边昨天不是成立了专案组么,就是为了……为了城队那件事儿。沈翊听说了后,主动请缨要来画像……谁也不是没劝过,但是没用。你知道他那性子,从前连城队的话都不肯听,何况我们呢?"
我仍旧云里雾里,李晗刚要说什么,话语却被个恶狠狠的喷嚏截断了,她双手环抱着搓了搓胳膊,不知是感冒了还是怎么的,竟带出了点鼻音。
我觉着跟这两人打听不出个所以然来,遂撂了挑子,决定还是去看看沈翊,走之前在李晗头顶呼噜了一把。
“啧,冷就多穿件衣服,你瞧你这小身板,这还怎么当人民警察,惩恶扬善啊?"
步履如风,我将目光送出窗外,见这天天气是很好,艳阳高照,天蓝得欲流……李晗是什么眼神?这都叫变天?
(3)
我觉着,沈翊说不准当真是生了我的气。
“你等着,监控找不到的证据,我来找。法律判不了你罪,我来判!"
那个獐头鼠脑的瘦小男人桀桀发笑,露出一口被烟酒熏黄的烂牙。
“警察同志,你说这话我就听不懂了。囡囡不是挺好的吗?你们抓我来之前,她还躺在病床上叫我叔叔呢。"
要不是蒋峰从后死死拦着我,那一拳头势必要挥到这狗东西脸上去。
这男人是女孩父亲厂里的保安,女孩是单亲家庭,偶尔父亲加班耽搁在厂子里,她就在门卫那儿边画画边等爸爸。我与沈翊去见过她,小女孩才六岁,出事时扎羊角辫,穿碎花裙,如今全成了染着精血的烂布。她脸上几乎被咬下一整块肉来,医生不得不给她缝了七八针,才勉强将那张原本可爱的脸蛋修补成人类模样。即使已经做过手术,她那两条细细的腿仍旧在不停颤抖,有如方才降生的幼鹿,还未学会走,就要被逼着跑,还没能睁眼,就撞上猎人的枪口。而双腿之间是粪袋和尿袋,像是生长出了两副新器官,分割她的鹿腿,也从此就将她与正常人划开界限。
女孩呼着氧气罩,在我俩走前悄悄拽住沈翊的衣袖,泪眼婆娑地小声发问。
“警察叔叔,是我错了吗?他们都说,因为我不乖才会被坏人欺负。"
氧气罩随着囡囡的问话而雾起雾散,我不由哽住,下意识去望沈翊,却见他的眸子也起了大雾,细细的露水在浓墨眼眸里扯地连天。
说来好笑,警察当得久了,有时会猛然惊觉,原来并非这世上每一桩正义都能被执行。遭遇家暴后忍无可忍,奋起反抗的女人被判了十年,而这个将小女孩生生拖入地狱的罪犯,即使我们拼了命的穷追猛打,最终也只判了八年。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有些时候觉着,这话真是个笑话。
(4)
我是从这桩案子才染上的烟瘾。从前有别处的警察给我派烟,我总是摆摆手,笑说不会抽,他们往往颇骇怪,“办案的警察还有不抽烟的?"
如今我是懂了,警察还是得抽烟,不得不抽。不抽烟,纷繁的人间事会像千百个老妪一般呶呶不休,扰得人夜不安寝。
沈翊第二次动怒,是因为我的烟。
倒并非他不许我抽烟,而是那次我一不小心用烟蒂把他画室点着了……火势葳蕤,浓烟滚滚,把隔壁消防的哥们都招来了。我当时真不知道自己闯了祸,看他画室起了火,还叫嚣着要帮他把真凶捉拿归案……直到他们从一叠烧焦了的画纸上搜出个烟屁股。
蒋峰这小子真是话多,嘴欠,瞥了眼烟屁股就开始嚷嚷。
“哎……哎!这不是城队抽的烟嘛!"
我一把摁下了他的脑袋,“怎么就是我的烟了?咱局里多少人抽烟?怎么就锁定我了?"
沈翊从火警手里捻走烟蒂,挤出冷笑,
“局里只有你抽得起和天下,如果你连这都要抵赖的话,咱家床头柜里还有你的半条烟,当作物证吧。"
当时竟没有一人对“咱家"这个称呼有任何异议,只有同来的消防员形容怪异地在我们俩之间盯了一圈。
那晚沈翊不肯回家,在画室里整理了一晚上的画纸画作,我既愧怍又心疼,便也在那儿陪他收拾了整宿。我不知第几次跟他念叨,“对不起,我当时手头正看着案子,忘了你不许我在画室里抽烟了……",沈翊终于被我念烦了,伸手掐住了我的脸——从小到大,除了我姐杜倾外,再没人胆大包天到敢去动杜城的脸,更没人敢对杜城说,“城队,你知不知道你真挺像警犬的?"
当了十来年警察了,第一次发觉原来自己可以在另一个人那儿没皮没脸,耍奸卖乖,甚至会轻嘴薄舌到下流的境地。
我真学起了当初学校里的警犬,把脸颊往他掌心蹭了蹭,眼睛却叨住他不放,
“是。沈警官说我是什么,我就是什么。沈警官知道,狗最厉害的是哪儿么?是腰。当警犬,得腰有劲才行。"
沈翊的手瑟缩了下,打好草稿的话被一个长长久久的哈欠截断了。
“困了?回家睡觉?"
他摇头,艺术家的脑回路实非常人所能及,沈翊怔愣了会儿,忽然站起身,自言自语似的喃喃,
“我想去看看海。"
我这位素来不同流俗,独来独往的男朋友这回倒是为我破了例,屈尊降贵地问,
“你要陪我一起吗?"
我又怎么会拒绝沈翊。
沈翊上车就睡,一睡就着,这几乎成了铁律。到了地方后,我见他睡得安熟,实在是不忍心叫醒,便把车熄了火,稍稍开了车窗,将他搂了过来,搂进怀里。
他真轻,真的,伏在我胸口几乎没有重量,活像飞鸟,仿佛我这一秒张开双臂,下一秒他就要振翅飞离。这时我又想起沈翊写在哪本书扉页的话,“你的臂弯可作镣铐,阻遏骨骼化为飞鸟"。
沈翊睡了多久,我就当了多久枕头。那是个海风如雾的夜晚,腥咸的湿风溜进车窗,又从另一处窗口奔离,风在流窜,而沈翊卧在我心口,枕麻了小臂,却也偎得我心坎酥软。
我彻夜未眠,他醒时恰逢日出,海天尽头孵出一丝霞光,海面波光粼粼,很快就天光大亮。沈翊不知何时睁的眼,很突兀地说,
“你看,不论发生了什么事,太阳总是照常升起。"
清晨最是料峭,我从车后座给他拿了件外套披上,嘴里笑话他,
“你倒是会找时候,就挑着日出时分醒。合着是把我当人形睡袋了?"
沈翊笑了笑,修长手指与我的交缠在一起,难解难分。
“画室烧了,其实我倒不如何生气,我只是觉得可惜……我给咱俩,给局里的每个人都画了画,尤其是我们两个的,每逢节日都会画一张……这次一把火付之一炬了。说来你可能不信,竟然比我当年亲自烧作品都更心疼,不过好在……我抢救回了这张……"
他从口袋里掏出张皱巴巴的纸,上头赫然是个简陋的小人——当初我画的沈翊。
我不由失笑,
“这你还留着呢?都哪百年的古董啦?"
沈翊竟难能地显出点任性来,
“喜欢古董怎么了?嗯?你知不知道,在古埃及,古董可是……"
后续话语遂湮没于亲吻了。
如今我就站在沈翊的画室,三米外的墙上钉着那张简笔小人。沈翊人不在屋内,许是被张局叫走了,而他带来的画板上,一幅郁沉的画作铺展开来。
那是幅被拘阁在框架里的画。
阴霾天,天色灰得发哑,是从储藏室拖出来,二十年不用的旧毯子,尘埃蠛蠓,瞧一眼就呛鼻。这画用色太深太黯,浑有莫名的吊诡,我端详了会儿才琢磨出来怪异所在。
用沈翊的话来说,这画视野太窄了,仿佛是眼眸半阖,直面望天,酒渣色天空被捻成一条细细的,灰扑扑的麻绳,就这么捆在眼珠子里。
这是将死之人眼里的天空。
(5)
沈翊有腱鞘炎,总是毫无预兆地手疼,服用止痛药是家常便饭,最严重的时候,会蒙了满头满脸的热汗,得靠打封闭才能咬牙把图给画出来。
我为此去问了不少医生,西医开药,中医抓方,却都收效甚微。最末,只能用了最朴实的法子,自己找了红花油给他每晚按摩热敷。
沈翊是有点清冷的性子,不因人热。我头一次依着教程给他揉了半个小时后,他几乎要不好意思,扞拒着把手往后缩,“好了,好了,够了"。我问是不是手法不对,弄疼了他,他摇了摇脑袋,耳尖竟然隐隐透红。
“你摁得挺好的,多谢。嗯……你不是还有卷宗没看吗?这种小事我自己来就行,不用……"
我都被他气笑了,不由分说把他的手拽了回来,
“沈老师,我是你男朋友好不好?看你手疼,我也会疼的。"
“你疼什么?"
我当真是大言不惭到了极处,
“我心疼。"
他怔了下,噗嗤笑出来,微微绷紧的手腕也松懈了,
“肉麻。"
其实我想说,那才不是肉麻,而是句句肺腑。艺术赋予他满屋画作,而画作又馈赠给他伤痛,在他为此夜不能寐时,我看在眼里,往往也是一夜无眠。在我当初为了个案子负伤,居家静养时,沈翊不也是彻夜难安,整宿整宿地陪着我熬吗?
在那之后,沈翊隔三岔五就会主动拿着红花油和热毛巾凑到我跟前,头发柔软,瞳眸黑亮,分明骨子里是个桀骜的,但又显出些乖顺来。每每见此,我总会有种将野猫收为家猫的餍足感。
可如今……看着面前这幅色彩乌浓的巨作,我猜沈翊兴许又要手疼了。
(6)
许久也不见他回来,我决定不再枯等,谁想甫一出门就撞见了沈翊和何溶月。
何溶月没了往日里的精致干练,长发钗散,形容憔悴,即使戴着口罩只露出眼睛,也能看明她在苦笑,
“其实以前这样的事也并非没做过,生离死别,这是每个法医都必须经受的,我只是从来没想过,这次被推进来的会是……"
她撇头,指腹摁了摁眼角,
“不说这个了。老阎那边怎么样?"
我又是一愣,老阎怎么了?
“老阎恢复得不错,当时那颗子弹毕竟没有击中要害,取出来后定期清创就好。不过医生也嘱咐了要静养,否则容易落下病根。"
听到这儿,我才慢慢想起来一周前发生的事,也明白了沈翊是为什么生了气。
一周前,我们队被分配去新区执行扫黑任务。新区尽是尚未落成的高楼,施工地的水泥石柱砌得遍地都是,到了傍晚就堪称艽野,连半点灯光都寻不出。
我们这天本打算只盯梢,然而嫌犯竟是妄为到敢在警察眼皮子底下交易。当时嫌犯距离我和蒋峰只有十米不到,办案的都知道,捉拿罪犯很讲究个天时地利人和,许多时机都是稍纵即逝,而罪犯往往又狡黠得很,一朝放走,便游鱼入海似的,再不见踪迹了。
说不好我俩是谁先动的手,总之反应过来时,罪犯已经被我擒摁在膝盖底下,涕泗横流,嗷嗷叫唤了。后来……后来好像又发生了什么?啧,记不清了。
我只记得张局在耳机里气得够呛,叱责我又擅自行动,要我回局里写五千字检讨交上去。耳朵里强聒不舍,可我在肾上腺素飙升的作用下只听得到自己的粗喘和心跳,脑子里不可遏制地勾画出沈翊的脸,我想,这次回去后,他八成是要生气了。
而他如我所料,果真是同我置了气。
这也实在不能怪他,毕竟沈翊早已三令五申要我不许再这样独断专行了,我口头上应着,可办案时情况瞬息万变,始料未及,凶犯可不管我曾经满目柔情地下过什么誓言,许过什么承诺,他们眼中只有警徽和警察,而警徽该掰,警察该死。
许多时候也并非不想退,人生在世,谁不惜命,而只是不能退。警察是人民与犯罪间最后的防线,若是我退了,逃了,那他们呢?
蒋峰和李晗结婚当晚,我也在外面截获了个逃犯。那是个炸弹客,腰上捆了一圈自制炸药,被我扑倒在地时还挣扎着要去拔引线,受了阻碍后,便掏刀捅了过来。我与他扭打在一处,好几次,冷刃离我心脏仅差几寸,他手头再准点,抑或是我反应慢些,我的警察档案上就要打上“殉职"二字了。
那时我是真怕了,不怕中枪,不怕挨刀,也不怕疼不怕死,可我真怕沈翊见我受伤时的眼神。
那眼神,仿佛整个世界都塌下来,死死压在他肩上。
分明倒下的是我,可他却一瞬间红了眼睛,仿佛将死的是他。
(7)
窗前的风铃在泠泠作响,沈翊对何溶月说,自己下午要去趟浩园——专门安葬殉职警察的公墓,雷队就葬在那里。
若非他提起,我差点都要忘记今天是雷队的祭日……难不成真是年纪大了,脑子里飘飘忽忽,一团浆糊,连这么重要的事都能浑忘。
“你是要去看雷队吗?我陪你一起吧。”
沈翊一顿,不作声,我便当他默认了,一路臊皮没脸地黏在他身后,跟着他打了出租,往浩园去。
至于为什么是打车而不是自驾,他不予置喙,我便也没问。
司机是个寡言少语的,沈翊也没话,车上唯有电台沙哑,吐露着一首歌,我附耳一听,恰好听见句。
《那谁》,沈翊曾用蓝牙音箱放给我听过。
彼时的沈翊稍稍留长了头发,在脖颈后面扎了个揪,他怀抱猫咪,笑吟吟地说,
“文言文里,恨字往往被翻译成遗憾,所以才会有‘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不过我总觉得,倒也可以翻译成思念,那这句歌词的意思就成了,虽然岁月不居,时节如流,纵使两鬓斑白,我却总是还能回忆起你年少时的样子。"
我盯着他清俊侧颜,半个字都没能听进去。
如今回想起来,若说遗憾,倒也还有的,譬如……
我还没对沈翊说过一句“我爱你",即使是告白的那天也没有。
我和沈翊是稀里糊涂在一起的,概而括之四个字,“酒后乱性"。
其实我清楚,酒精从没有那样大的威力,不可能让人做出意想不到的事,酒精只是助燃剂,激发出本就潜藏的欲望。让怯懦者勇敢,内敛者活泛,也催促我在沈翊家楼下,顺应内心地吻上他的嘴唇。
从没有酒后乱性,而只有数不尽的蓄谋已久。
事后清晨,理智回笼。沈翊醒得比我早,睁眼时,他正若无其事地坐在床头手捧杯牛奶,望向我的目光里有探究有笑意,似乎是在等我如何圆这个僵局。他穿着我的衬衣,下摆遮到大腿,隐隐约约露出腿根的淤红情痕,像几枚冥顽不化的烙印。
我开口,全没了往日里审嫌犯的咄咄逼人,踌躇半晌,只交了个别别扭扭的答卷。
第一句。
“对不起。"
第二句。
“还疼不疼?我记得你昨天晚上哭得挺……不是,不是,我……啧。"
第三句。
“……在一起可以吗?"
若是换了任何一个人,八成都会气上心头,要我有多远滚多远,可沈翊却从善如流笑了,对我永远无限宽纵。
“好。"
和沈翊交往三年,在他身旁听了不少轶闻,学了不少犄角旮旯的知识。偶尔被他感染了文青瘾,我在他那本北欧神话书的扉页写,“你是我的北,我的南,我的东和西。我的工作日和礼拜天的休息。是我的午,我的夜,我的谈话与歌吟。我的阿喀琉斯之踵",写完了又把自己恶心出一身鸡皮疙瘩。
可无论如何,我从没说过爱他。
肢体交缠到最动情的时分,叫过“沈翊",“老师",“宝贝"。
可我没说过爱他,一次都没有。
但我没说过爱他。
他曾经说,“这世界就像个巨大的游乐场,每个人都寻欢作乐,享受其中。我只是希望会出现一个人,愿意放弃这里的一切狂欢与放纵,陪我一起逃出这个游乐场",
当时我多么想不假思索接上一句,于我而言,你就是游乐场本身。
我真爱他。就像拳击手爱蝴蝶,歌唱家爱沉寂,爱他就像屠夫爱上犊羊那惊惧的眼神,闪电爱上屋顶的宁静。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爱。
可为什么却又始终一言不发?
(8)
浩园的路我早就走熟了,即使蒙上眼睛,双腿也会把我领到雷队碑前。可这次却不同,我跟在沈翊后面,他一路埋头闷走,步履不停,最终停在了另一处紧挨雷队的墓碑前。石碑崭新,洒扫得颇干净,碑前是簌簌鲜花,不知是谁甚至还放了碟老式糕点上去,我乜了眼,好巧不巧,全是我小时候最喜欢吃的。
沈翊蹲下身,近乎神经质地伸手拂走碑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动作轻柔迟缓,像在摩挲谁的腮颊。他将我在画室看到的那幅阴霾画拿了出来,靠在冷碑旁。
然后他开口,画中的雨云遂淋湿我,我这才恍觉,其实我欠他的远不止“我爱你"。一句再也没法亲口说给他听的“我爱你"。
“那个时候,当那个抢匪的枪口对准你的时候,当你成千上万次毫无犹豫追上去的时候,我希望你愚笨,怯懦,自私又软弱。不要恪尽职守,不要英勇无畏,我讨厌这些词了。我只希望你逃回来,逃回我身边来。"
我后退两步,目光从匍匐成矮碑的沈翊身上抬起,见到了石刻的“人民英雄,视死如归”。
我的爱人跪在墓碑前,哭得肩膀颤抖,而那碑上,刻着我的名字。
一周前,那是个乌云蔽日的阴天,天哑得像是有人在呕着嗓子哀哭。被我制服的犯人原来只是个鱼饵,放饵出来的那个贩毒团伙定然是恨毒了我,否则不会用火力把警察全压制回车旁,再从楼顶用狙击枪,一枪一枪地打穿我的防弹衣,像在玩弄畋猎圈里的困兽。
他们知道我跑不了,不能跑,那个身绑炸弹的诱饵已经死了,他身上的数磅炸药只消一丁点火星就能引爆,一旦引爆,这一片的所有人都别想活着。所以那时被我死死护在身下的不是炸弹,而是蒋峰,李晗,老阎……还有沈翊。我的沈翊。
这么想来,我可真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账,万死不恕。
七年前第一次见沈翊就对他口出恶言,同他交往了三年,连句“爱"都不好意思道出口,而今还要让他眼睁睁目睹爱人在凶徒的枪下战栗,惨叫,血流如注。
罪犯不要我好死,于是刚开始的几枪全对准了小腿,手臂,肩膀,疼痛却又不致立死的部位。那感觉很怪异,仿佛缓缓沉入水底,身上先是冰凉,而后又温暖。我知道温暖的是血液,冰冷的是自己。
最后一枪应该补在了腹部,那一下子几乎捣穿躯体,内脏与鲜血一并流出肚腹,我忽然想到沈翊从前说,“心动就是胃里有蝴蝶飞舞"。那一刻我很想笑,想对沈翊说,你看啊,蝴蝶在我体内破土而生。
罪犯被击倒,沈翊终于得以扑过来时,我的意识已经如水草般四散了。我被他翻过身,仰面搂在怀里……很奇特的感觉,耳朵听到有人在嘶吼着救护车,有警铃大作,可这一切却都逐渐飘远。唯一听得到的,是沈翊小声央求我,“不要死"。
他的眼泪连同雨水一并无止尽地砸下来,清洗血迹。灰败天空在我视野里蜷缩,最终只余一线……
噢,所以那幅画是这样的。
沈翊揣摩了一辈子画像,从没成想有朝一日,自己会亲手画出爱人死前所见的最后一幕。他肯定更想不到,声名大噪的天才画家这次出了差错。浓雾连绵的天空?不,那并不是我双眼所见的最后景象。就像我的生命里并非只有那天的疼痛与血花,还有家人,责任,正义与爱情。零零散散的琐碎日子,如鱼吐泡般浮出水面,拼凑成不虚此行的一生。
所以若要让我补足那幅画,画上应该有我姐,蒋峰,李晗,何溶月,老闫,张局……
还有沈翊。
这才是我见到的最后一幕。
(9)
三个月后。
“沈老师,你这是……谁画的画呀?你改走抽象漫画派啦?”
画室窗户不知何时风开了,满屋的画纸猎猎作响,沈翊一手掩了窗户,另一手拿起李晗所言的“抽象漫画”,垂眸瞧了眼,不由失笑。
画上是沈翊自己,杜倾,蒋峰,李晗,何溶月,老闫,张局。
说来也怪,虽然画得歪七扭八,堪称粗糙,然而特点却又抓得颇准,技巧欠佳,神韵倒足。
沈翊笑着开口,眼前却莫名被蒙了细雾,
“画得挺好的,很有天赋。城队……没逗你,这次是真的很有天……”
风过纸响。
终于是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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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人员客串/小擦边
“杜焱!赶紧做功课了,别打扰我和你爸爸工作”
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每个周末老师都会布置一篇作文,不知道爸爸和爹爹为什么一到周五晚上就对我极其不耐烦,一个小学三年级生就这样承担起照顾烦人小狗的重任,我的妹妹沈枫似乎就是恼人又活泼的小泰迪,幼儿园大班的小姑娘正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捶着爸爸的房门
“哥哥……呜……呜呜……爸爸为什么不开门‘’
我无奈地摸摸她深棕的发顶,轻声说道:“小枫不乖哦,爸爸爹爹在工作,所以不可以打扰他们,哥哥给你讲故...
我无奈地摸摸她深棕的发顶,轻声说道:“小枫不乖哦,爸爸爹爹在工作,所以不可以打扰他们,哥哥给你讲故事然后睡觉吧”
“呜……好,要讲汪汪队的”
“好”
妹妹熟睡的脸庞映入眼帘,白皙又滑嫩,颇像个奶香味的小麻薯,爹爹说妹妹更小的时候脸颊红扑扑还皱皱巴巴,长得可难看了,爸爸这时就会立刻堵住爹爹的嘴
他说:“别听他瞎说,你们俩的降临,是我和你爹爹最好的礼物”
有多好呢,像吃饺子咬到硬币一样好,还是同小朋友玩捉迷藏,凑巧在草坪见到四叶草那样幸运呢
我拍拍自己的脑袋,八岁小孩也没法一下就想明白这些深奥的问题,还是先头疼我的作文吧
自上小学开始,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我的老师或是同学等千篇一律的题目大多码满了我的作文本,至于《我的父亲》,别人大概在思考为什么不写母亲,而我则在考虑着到底要写哪位父亲
妹妹那时作为一个只会牙牙学语的婴儿自然只能用哭来表达情绪,翊翊会小心翼翼地将哭泣的女孩置于臂弯,僵硬地调整着姿势,怪滑稽的。眼角的笑纹蕴含着无奈和温情,清澈的瞳目似一汪望不到底的春水,粗糙夹起的刘海掠下几缕青丝
倾倾大姨时常为我讲述她初见翊翊的故事,即使身份证上的年龄留下了束缚,这样的翊翊在外都是要被称赞为“门面”的,识相的年轻人或许会唤他“哥哥”,不过他并不排斥我喊他“妈妈”
如今想来,他也不太喜欢被我唤作“妈妈”可谁又能拒绝一个又奶又乖的可爱儿子的称呼呢,终是我那宠媳妇的爹训斥我,后来便改称为“爸爸”或是“翊翊”
“杜城先生,怎么可以这样对小孩呢,妈妈带小孩的辛苦你是没法体会的”
爹爹霎时失语,默默低下头为翊翊找尿布给妹妹换,虽然到现在技术还没我好就是了
单单个位数的年龄并没有让我明白时光对一个人来说多么珍贵,如果翊翊和爹爹不是两个小孩的监护人,会过上怎样的生活呢,我常想
大部分大人都不愿为孩子们戴上“有色眼镜”,亲热或是打情骂俏都掩藏在未知的咫尺之间,然而我的父亲们算是“不知廉耻”,他们从不吝啬对对方的爱,爱就要光明正大
为我讲完睡前故事后,我惺忪的垂眸里盛着爸爸温柔的目光,转眼间他被一股力量带走,我扯起棉被的一角遮住半张脸,只见爹爹勾住爸爸的手指抵在木门前,棱角分明的下頜多少挡了我的视线,空气中都是液体搅拌声和急促的呼吸声。老师曾说,亲吻是家人间表达爱的方式
那么夜半三更隔壁房间隐约传来的低吟和甜美的呜咽声又是什么呢?爸爸隔日早上都会套上高领毛衣或是一条丝巾,扯谎说这是蚊子闯的祸,我默认为这是有害于爸爸的事,就从未过问
作为画像师的儿子,爸爸的确有意培养我对绘画的兴趣,温热的气流吐在耳旁,他教我话一条直线,点缀一寸天空,描摹一片海,唇齿神态间满是对从前的怀念。我也是这时才知道,有一个技艺高超的许爷爷的存在
然而在美术课上我的作品依旧只拿了B,这同技艺没有任何关系,要怪就怪老师总布置些抽象的题目,好比《爱》,其他同学纷纷执笔作画,我思考良久依旧得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十分钟用单调的粉红和玫红填满了整张纸
我偷偷把秘密告诉李晗姐姐和蒋峰哥哥,哥哥说我准是没有想象力,不懂得观察生活,一本正经头头是道地科普了各种同我美术作业一点关系没有的知识,姐姐半信半疑也倒觉得他稍微聪明了点,象征性地摸了摸蒋峰哥哥的头
我还是没说出口,蒋峰哥哥亮着百度搜索界面的屏幕还在角落放着呢
严伯伯手心端了个保温杯,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小焱呐,爱看不见摸不着,但咱们总能在生活中找到它的踪迹,就像你爸爸他们探案一样,你说是不是啊”
一如往常我起床洗漱,摸摸自己能塞下四只麻雀的鸡窝头,对镜子里布满枕头压痕的脸撇了撇嘴,真邋遢
正想问爸爸早饭吃什么,我便一下止住步伐,爹爹正从背后环抱着做早饭的爸爸,同款不同色的丝绸睡衣看起来十分和谐,周围似乎弥漫着粉红玫红的泡泡。爹爹的手实在是不安分,对着爸爸的腰试探性地触碰,再是熟练的揉捏,爸爸也不恼,任由这个颇像动物世界频道的大型犬的男人胡闹
爱大概就像爸爸和爹爹,是热气蒸腾厨房里的一个拥抱,早上睁开眼的一个早安吻,是你胡子拉碴再邋遢我也喜欢,往后余生再坎坷我都愿意相伴
非要说成为警/察和画像师有什么好处,就算是省了美术班和武术班的费用。听着像说笑,我杜焱在校可是有“三火”的名号,新官上任三把我,我担不上什么职位,但作为警察的儿子,正义感和仁爱之心是言传身教的
班上有个自称“小霸王”的家伙,好像还是什么主任的儿子,总之天天在我面前晃荡很是讨厌。明明都三年级了,老师还非让我们男女同学手牵手出校门,我们班的班花不知是凑巧还是故意,朝我小跑过来牵住我的手,小女孩的手白皙粉嫩,似上等的瓷玉,我不太喜欢与不熟悉的人有过多的身体接触,也只是礼貌笑了笑
我并没有松开她的手,爸爸说:“女孩是水做的,温柔乖巧的女孩最应该珍惜,所以不可以随意对她们发脾气”
只见那小霸王在我身后有一下没一下扯着班花的辫子,“你做什么呀!妈妈好不容易给我编的辫子都乱了”那小霸王一个劲地嗤笑,我握住他的手腕,没料到他没站稳,一屁股跌坐在地上,“老师!杜焱他推人呀!”
这是我上学以来第一次被叫家长,爸爸的眼仍像一汪春水,没有丝毫责怪之意,爹爹则是向老师了解情况。“就是杜焱推的!”小霸王面急得通红,双手插在腰间神气得不行。“小朋友,是不是杜焱的错看看就知道了”
“你是主任的儿子,杜焱还是我杜城的儿子呢,这才叫了不起!”
我第一次觉得成为警/察的儿子很幸运,不是少报一两个培训班那么浅显。炭笔与尖利目光记录罪证,健硕的身形与臂膀惩治罪/犯,他们是正义和勇敢的存在,有这样的父亲,我甚至不用害怕天会塌下来。偶然间也会想说:“我爹可是杜城!”这样傻气的感叹
“爹,我长大后想当巨人,比你还高的那种”
“那你要多吃饭争取长得跟我一样”
他粗略揉揉我的脑袋,铿锵的指骨留下的痕迹清晰,不如说有些痛了,我知道那是他对我的肯定
“儿子,想做什么都去做吧”
即使杜城这个吊儿郎当的爹还会抢我的糖吃,爸爸亲了我还生闷气,背着爸爸给我买游戏机,留下父子间独一无二的秘密
我还是想说,杜城,是最帅的(毕竟是我爹)
都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海“,翊翊的爱不如比作月亮,飘渺温柔,总看不真切。小枫说爸爸是魔法师,不然怎么听了他讲的睡前故事就会酣然入眠,直勾勾盯着他的双眸就坠入温柔乡
某日凌晨我从梦中醒来,那是我同妹妹一样还是需要照顾的小奶娃,爸爸哄完我们睡觉就回书房画图。似乎是被奥特曼动画片的怪兽困住了,我只觉得头痛欲裂,额间的火热颇像冬日手握烫手的山芋,不,比那还烫。泪腺不受控制地分泌出咸涩的液体,”爸爸,爸爸“我呼喊着
耳边踱过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他先是摸摸我的额头,随后握住我的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爸爸的面颊像初春的冰山融雪,冰凉又弥漫花香,那双眸子似易碎的明镜,容易让人心生悲悯。后来我沉沉睡去,隐约闻到鼻息周围馥郁的玫瑰香,大抵是被爸爸抱在怀中,他好瘦啊,纤细的胳膊和薄薄的肩背,关节处突出的部分戳得皮肉生疼,他虽然没有生下我,但这样一躯身骨究竟是有何般坚毅才将我带大呢?
清晨的白光刺眼比我睁开双目,身旁坐的却是溶月阿姨,她抚上我的额头,无奈地说道
”以后好好保护照顾自己,少让你爸操心“
她捏捏我饱满的脸颊后离开房间。我好不容易支起身子走出门外,溶月阿姨已经离开,爹爹因为临时去外地开会连夜赶回北江,门铃声响起。爸爸缓慢打开家门,爹爹额间颈部还冒着细细的汗珠
“沈翊,我……”
“杜城,你怎么才回来……你知不知道……昨天晚上小焱高烧不退,我,我都快吓死了……”
爹爹说的准没错,翊翊就像一只粘人的小猫,初识冷傲独处,实则柔软的像一滩粘糊的糖浆。翊翊埋在爹爹的颈窝小声呜咽,手指交攥出令人心疼的粉红堪堪缀在袖子里,一旁的大型犬褪下日常的严肃或是憨厚,将他的可靠与温情都献给了猫咪,一下一下抚摸着他的后颈
“翊翊爸爸,你辛苦啦”
或许他们曾是放荡不羁的年轻人,意气风发的开拓者,亦或是为正义弃自身于不顾的人民警/察。就在他们下定决心养育一个生命,沉甸甸的责任就架在双肩,我就是这样甜蜜的负担,无形的束缚,不过我更想成为他们的勋章
张局长阿姨说:“警/察的武器是/枪,画像师的武器是画笔”武器会成为战场上最有利的条件,有朝一日,我也能够成为巨人,成为底牌,有勇气陪我的父亲走过漫长岁月
我放下笔,停止了脑中转动的录像带。最后老师在作文结尾留下了这样的批注:
杜焱,是幸福的孩子啊
我是一个平凡家庭的孩子,父亲们都很忙,还有一个傻乎乎的妹妹要照顾,不过我很快乐
平凡且美好,是这样饱含着幸福成长的
-END-
杜焱沈枫这两个名字有借鉴编剧姐姐的取名:水生木,水火相容,“焱”有阳光一样的炽热和朝气,用作城翊的儿子名字再好不过!枫让我觉得温柔清冷,像翊翊,所以就这样取啦(其实我是取名废还请大家不要嫌弃)
●接剧结尾已重修沈翊双重人格囚禁戒断
第一章
漆黑的夜晚总归是孤独的,微弱的夜光洋洋洒洒的照在四周的建筑物上,沈翊骑着自行车,不自主的瞥向身后。
他总觉得,在他的身后似乎有什么东西,或是人一直在跟着他。
沈翊加快骑车的速度,但又不敢直接骑车回到住处,被跟踪倒还好说,如果他的住处被有心人发现,结果是不堪设想的。
周围的路灯依旧灭着,路上没有行人,一切都很安静,沈翊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打破了原有的静寂。
是杜城…
那摸光亮刺的他眼前景物...
那摸光亮刺的他眼前景物徐晃,耳边杜城的声音也有些模糊。
“到家了吗?”他在问。
“我…”
沈翊的话还没完全说出口,一辆金杯车便迎面撞来,沈翊顾不得回复杜城,手机潦草的揣进兜里便猛地将自行车向左侧方掉转。
后车轮擦过金杯的保险杠,沈翊只觉得膝盖一痛,整个人就直接摔在了地上。
金杯车停了下来,而他身后那个紧跟着他的身影,在金杯车灯的照耀下逐渐漏出身形。
他的眼前模糊不清,他想去看清,那人究竟是谁,可随之而来的的晕厥感让他的眼皮变得沉重。
…
“沈翊?沈翊?”
手机顺着沈翊的衣兜滑落在地上,杜城的声音还在不停的回响,男人冷蔑一笑,捡起了地上的手机。
他将杜城的号码存到自己的手机里,然后随意的一丢,将手机丢进不远处的溪流。
“他这么大一人了,你担心个什么劲。”蒋峰无力吐槽。
“已经发生了三起画像师失踪案,高至六十岁老头,小至刚毕业的大学生,你有空和我耍嘴皮子不如好好看看卷宗,我回家一趟。”
杜城还是不放心沈翊的情况,哪怕是之前沈翊在出租车上被人持刀威胁,他都能理智的告诉他他的具体状况,那么这一次呢…
这绝不可能是手机没电关机这种小意外,直觉告诉他,这里面有问题。
杜城开着他的吉普,直奔沈翊住址。
沈翊手机关机,定位就会跟着消失,杜城之前也嘱咐过李晗要单独开个界面实时定位沈翊,只不过这小丫头显然没太当回事,觉得他思虑过多了,也就没怎么注意看沈翊的位置。
如果李晗仔细盯上那么一会就会发现,沈翊的定位一直在不停的原地绕圈。但现在不论怎么想都已经晚了,她想办法调出之前的位置信息,按照杜城的要求,给他发了过去。
杜城倪了眼手机上的历史定位,决定绕着沈翊走过的路线上一圈,如果没有发现再去沈翊家。
一路上,两侧的路灯几乎都是灭着的,杜城开的不快,生怕错过什么特殊痕迹。可结果很显然,他什么都没有发现。
杜城不清楚这样的结果是好是坏,但直觉告诉他,他现在必须赶快去沈翊的家里。
连续的敲门声在走廊里响起,屋内没有回应。杜城低下身子,他看着防盗门的锁孔不禁皱起眉头。
他从兜里掏出手机,用手机的闪光灯照向门锁,锁芯有强烈磨损,这不该是正常使用钥匙产生的磨损情况,紧张的气氛在那一刻瞬间凝结,他甚至能感觉自己的冷汗顺着额头滑落。
他摸了下衣兜,沈翊家的门钥匙他之前留了一把,但门锁遭到破坏,估计也插不进去了。他起身猛地专撞向房门,门锁果然发出咔哒一声。
防盗门欠开,杜城随手一拽,门便完全打开。
杜城连着叫了很多声,都没人回应,他熟悉的摸向门边的电源开关开灯,灯光瞬间照亮了整间客厅。
沈翊的画依旧凌乱却有章法的铺了满屋,他的目光突然被墙壁上的画框所吸引,那是一张沈翊的自画像…
上次他来时那张画就在那里,只不过这次,那幅画却诡异的撕开一个巨大豁口。
豁口之下,是一只眼睛。
他喉结微动,明明是熟悉的脸,但看着这样的一副图画,杜城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惊骇。
脚下忽然出现的异物触感拉回了他的注意力,他低下头。他的脚下,踩着的是一只工笔刻刀。
沈翊从不会乱丢绘画工具,杜城绕到一边,找了个干净塑料袋,将刻刀小心的装了进去。
会是谁…
杜城长吸口气,他就那样看着手里的东西,愣了一会。
杜城正想说话,谁知蒋峰整个人都非常激动,他的声音几乎颤抖,他慌张的说:“城队…我刚要给你打过去,你先听我说,就在沈翊家附近不出五百米的河道里,一个半夜出去遛弯的老头…发现了一具飘在水面上的年轻尸体。”
“尸体?什么尸体,看清什么样子了吗?是男是女,在哪,我现在就过去。”
杜城的紧张与担忧已经到了极致,他能感受到,他的手在抖。
“我和何溶月这就带人过去,老大爷眼睛不好,没看清具体样貌,但可以确定,是个男人。定位李晗给你发过去了。”
“好…”
杜城收起手机,拿着东西迅速跑下楼钻进车里,他什么也不敢想,他只能不停的告诉自己:
沈翊不会有事。
——
冷水泼到身上,打湿了沈翊的衣服,也打湿了他的脸。意识逐渐回笼,他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一双极其怖的面孔就那样紧紧的,低着头盯着他看。
由于男人的整张脸都被烧伤,他的五官都是扭曲的,就像是抽象画,颇具冲击力。
沈翊被这样的一张脸盯得发怵,他想向后退去,却发现自己的双手被非常粗的麻绳捆在了椅子上。
周围很黑,唯有沈翊的身边放着一只小台灯,依稀照亮了他的周围。
“你是谁?你要做什么?”沈翊努力保持理智,看向面前的男人。
“你并不需要知道我是谁,你只要知道,我找你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想你帮我画一张画像。”
男人的声音很粗就像是一只破风箱,话语间,喉管里似乎都能传出呼哧呼哧的声音。
沈翊沉默了。
“我需要知道你画的这个人是谁。”
“一个老朋友。”男人的头更低了,满脸的阴翳就像是要从他的脸上割裂出来,他的眼睛瞪的很大,红色的血丝布满了他的眼球。
“你在撒谎。”
沈翊的目光锁定在男人闪烁的瞳孔之上,男人的眼里,没有怀念,反倒满怀恨意。
男人的手搭在沈翊的肩膀上,他突然使力,指骨发出咯吱的响声,沈翊登时倒吸一口冷气,肩膀上剧烈的疼痛让他难以承受。
“画不画?”
“告诉我,为什么。”
沈翊的沉着冷静让男人很是意外,他抽回手,从一旁的桌子上拿了跟烟点燃,叼在嘴里猛地吸了一口。
吞吐间,烟雾四散。
“他是叛徒,一个背叛了组织的叛徒!他不仅毁了我这张脸,还毁了我的一切,我要找到他,杀了他。”男人的语气非常肯定。
就算是烟草里的尼古丁,都无法平息他此刻的愤怒。
“可是这鳖整天带着个破面具,老子连他的正脸都没见过,他摘了面具随便哪一躲,我就算是找破了头,也认不出他。见过他的兄弟该死的死,该进去的进去,我走投无路了你明白吗?
我听说,你能根据人的描述还有那个什么骷髅头画出人脸,帮个忙,我绝不动你。”
男人丢下烟头,用脚捻灭。
“我活不了多久了,临死前就是想能拉个垫背的。”他的语气开始变得平缓,沈翊能听得出,这人说的应该是实话。不过,这种杀人的忙,他帮不了也不能帮。
“那我再问一个问题,之前失踪的那三个画师,也是你绑走的?他们在哪??”
“他们?他们当然是死了。”男人转过身,走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角落很黑,沈翊看不清那人具体的的动作,也不知道那人在什么干什么,他原地磨蹭一会,拿着一大袋的东西拎到沈翊面前。
他打开袋子,从里面拿出一个还算专业的画板,和一些已经削好的铅笔,他抽出画纸,夹在画板上递给沈翊,他解开沈翊的右手,把板子丢在沈翊的膝盖上。
说完,他从手机壳里掏出一张纸条,生硬的念道:“他的眼睛小,很普通,是个单眼皮,鼻子却很大,鼻尖也很圆,颧骨突出,嘴唇很厚,脑袋看着挺匾的,脖子上有三道疤,离喉结很近。”
“三道疤?”沈翊愣了一下,其实沈翊挺着这看似平平无奇的描述,其实心底却有了样板,不是因为这人相貌独特,而是因为这个人,沈翊见过。
就在前不久,局里曾秘密安排杜城和沈翊去见一位退休老警,雷队的老同学。如果沈翊记得没错,那人应该是叫刘长永,当时杜城还特意介绍了一下,说是是卧底归来的好警察,以一己之力捣毁了整个贩毒窝点。
“你给我解开可以吗。”沈翊不舒服的挪动几下,男人犹豫的盯着他看了一会,才松口:“别给我搞幺蛾子,不然,我不介意多杀一个。”
他前解开沈翊腰上和另一只手上的绳索,沈翊扭了扭手腕,缓缓拿起了腿上放着的笔。
“你能再说一遍吗?”
男人突然的暴怒让沈翊意外,那人的手开始不停的颤抖,他大口的喘着气,又去点了支烟,抽了起来。
这个男人吸毒…
沈翊在心底给那人贴上了标签,他不得不拿起笔,潦草的在画纸上描绘起来,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不能惹,一种是疯子,一种就是吸毒的人。
偏偏这人还两个都占了。
沈翊看着手中逐渐画出雏形的轮廓,放下了手中的笔,他不能画刘长永,也不能画其他人,哪怕是虚构,面前的疯子一但得到画像,也会按照画像上相似的人去寻找杀害目标。
“怎么停下了?”
“我画不出来。”沈翊捏着铅笔:“信息太少了…”
“小子,我以为你是个聪明人,没想到,你和那群人一样。”
男人的手忽然掐住沈翊的脖颈,沈翊登时喘不过气来,他只能瞪着那张丑陋的脸,那人的力气很大,大到他连挣扎都做不到。
“我最后问你一次,能不能画。”男人施力的手稍微放松,他需要一个回复,而不是一个死人。
沈翊不说话,男人冷笑了起来,他的手再次施力,这一次,男人下了死手。
如果说以前的沈翊敢拿自己的命去堵上一切,但现在的他,却是做不到的,他有在乎人有在乎的事,他知道,自己绝不能死。
他捏紧了手里的铅笔,对准男人脖颈就刺了过去。
可他们的力量相差悬殊,铅笔只是刺破了他的皮肤,沈翊就被他反手按在地上。
男人摸了把脖颈上的血,用脚踩着沈翊胸膛,他居高临下的看着沈翊,就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他抖着手指,更加疯癫的大笑起来。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认识他,对不对?他是警察吧?怪不得…我记得你之前就害死过一个警察,你不敢画,也是因为这个吧?”
“如果是这样,没关系的,我会帮你…我会帮你…”
未完待续
结尾有彩蛋写的是胡志峰捅画布那个当时看的时候就脑补了一下就写出来了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