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子事件不可绕开的证据,就是病历。杜的病历多处涂改,肉眼可见。但是许妈的病历也存在很多未解之谜,不仅仅是9分改6分那么简单。
可以想像,但凡原始病历能够凑合整个就是错换,没有人傻到去涂改病历,此次无银三百两,昭告天下“我偷了”。只有孤注一掷,涂涂改改才有辩解的余地,否则就会直接了。
今天就从许妈的《出生医学证明书》中耿某玲的签名开始谈起,她留存在病历中的一系列签名暴露很多未解之谜,非常值得思考,供大家探讨?
这份签名的特殊性在于,它是耿某玲在法庭上承认是她签的,大家看清她的签名很有特点,字迹张扬,有的狂草的意味,其中左边耳朵旁和右边的令字,都写的比较高挑,中间艳仿佛稳稳当当坐在中间,落落大方,整体字迹给人一种跌宕起伏感。
正是因为她的签名有特点,识别度高,所以在许妈的另一张病历页“新生婴儿记录”中接产者签名处,有她和宋某琴的签名,两位不同的护士不同的名字用同一支笔,字迹却是同一人。从字迹判断肯定不是耿某玲签字,宋孝琴的签名也和其他地方不一样,那么是谁给许妈填写的记录呢?为什么该接产者签名却要冒名顶替呢?如果指定签名都可以代签,签名就失去了意义,出了事故谁负责呢?它是不是假?先打一个问好。
杜的病历中,有耿某玲的签字。她护理的两个产妇她们的孩子发生了互换,她知情吗?她的签名在杜的临时医嘱中,执行的工作就是6.9号11点给杜抽血。但是这份抽血的签名,在一审的时候,李律问她抽血吗,她回答“没有”。问签名是她吗,她回答是“看不清”。
我想,她能不假思索确认许妈出生证上是她签名,回答“没有”说明她记得当年的事。“看不清”执行抽血的签名给人两种考虑:一是不是她签名,而是她不愿意指认得罪人。这份猜疑从笔迹中也可以得到证实。看图!
可以看出,杜病历中的耿某玲和许妈出生证的不一致,重点观察耳朵旁和令字的写法便知,杜的是高仿版。但是,问题来了,伪造杜病历的人为什么要选耿某玲作为执行医嘱人呢,存在这种可能:耿某玲没有给杜抽血,他们根据当年的排班表查到9号是耿值班,就冒充她签名了。所以,说造假的人是费了一般功夫的,考虑还挺周全的。但是,假的就是假的,想象力再丰富也只是痴心妄想。
再回到许妈的“新生婴儿记录”中耿某玲的签名,既不是本人也没有高仿,为何呢?难道是他们忽略了还是可以代签呢,既然代签,为何在“婴儿室接受者”一栏签名的王某丽,又是不同笔迹呢?既然可以代签为何又要换人呢?
许妈的“新生婴儿记录”为什么出现这么多问题,难道是假的?或者许妈没有新生婴儿记录?如果他们打定主意把许妈的孩子设定死亡,那么有关于新生婴儿记录都不需要了。所以,只能给许妈一张过期的出生证,盖科室章而不是规定的科室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