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孩子医学诊断证明书篇一:生育医学诊断证明书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与父母的亲缘关系和与出生地地缘关系的证明,它记录的是婴儿出生时的状况,并且是小孩入户、上学、出国等必需的证件。请各位孕产妇及家属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1、凡在本院出生的婴儿,均需在一个月内(最晚不能迟于3个月)到本院免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2、孕产妇及丈夫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真实身份证一致。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最好是母亲)携带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4、办证前请慎重考虑好婴儿姓名,不得用生僻字,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将不能更改。5、户口地址:婴儿所
3、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一、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三、医学诊断证明书诊断专用章由门诊部、急诊科分别保管,急诊科负责急诊、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医学诊断证明书的盖章。无医务处批准,不得离院
6、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九、医学诊断证明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偷盖公章,以权谋私,开具虚假诊断证明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医学诊断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十一、收费标准: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发布的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XX)规定,每份收费1元。篇三: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伊宁县中医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
9、医学诊断证明书出具后应至医务科加盖印章方为有效,医务科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门诊患者医学诊断证明必需附门诊病历)九、医学诊断证明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偷盖公章,以权谋私,开具虚假诊断证明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医学诊断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篇四:关于加强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的通知西安市第四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诊断证明及病假证明书管理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医学诊断证明及病假证明书的管理,维护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针对我院目前诊断证明书开具中存
14、规定1xxxx中心人民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一、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三、门诊医学诊断证
17、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八、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对不符合规定的医学诊断证明书予以扣留并及时上报医院医务处。九、填写医学诊断证明书时要求诊断明确,签字清楚,不能缺项、漏项,严禁涂改、伪造。医学诊断证明书开具日期应与门(急)诊病历及出院记录相符。门诊疾病诊断书与住院疾病诊断书不能混用。十一、凡不负责任违反上述规定乱开证明或提供伪证或出具假医学诊断证明的医务人员,一经查出,一律严惩,责任自负。篇二:医学诊断证明书是什么医学诊断证明书篇二: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
18、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一、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三、医学诊断证明书诊断专用章由门诊部、急诊科分别保管,急诊科负责急诊、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医学诊断
21、证明书管理制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医学诊断证明书是证明病人就诊过程及诊休意见的文字凭据,它是病人考勤、工伤诊断、肇事赔医学偿、司法鉴定以及各类保险报销的重要凭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现对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作以下规定:一、凡本院有处方权的医师,有资格为患者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实习医师出具证明,必须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字,方为有效。二、医师填写诊断证明要慎重认真,不能单凭患者简单主诉,而不以科学检查为依据,或因人情关系利用职权滥开医学诊断证明书,更不允许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书。三、原则上规定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必须由首诊医师书写。四、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
23、法机关的介绍信;2、因病退休、伤害、保险索赔、建议疗养、变更工作、外地治疗等,应有有关部门的介绍信。八、诊断证明书一般交本人带回,特殊情况由医院转交患者单位。涉及法律的诊断证明,由患者单位派人取回。九、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需开诊断证明书的,应由医院组织会诊,经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十、凡涉及司法部门处理的案件中的医疗诊断问题,以法医部门经过组织鉴定的最后意见为最终诊断。十一、医院不作劳动能力及伤残程度鉴定。工伤、残疾鉴定应介绍至劳动保障部门,职业病诊断应介绍至职业病防治机构。十二、医生多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在加盖“医学诊断证明书专用章”后生效,“医学诊断证明书专用章”由医务科保管,盖章
24、人员具有审查医学诊断证明书权利,对不符合规定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给予扣留并及时上报院领导。十三、填写医学诊断证明书时要求诊断明确,字迹清晰,不能缺项、漏项,不得随意涂改。医学诊断证明书开具日期应与门(急)诊病历及出院记录相符。十四、凡不负责任违反上述规定乱开证明或提供伪证或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医务人员,一经查出,一律严惩,责任自负。篇四: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伊宁县中医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中华
27、务科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门诊患者医学诊断证明必需附门诊病历)九、医学诊断证明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偷盖公章,以权谋私,开具虚假诊断证明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医学诊断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篇五:关于加强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的通知西安市第四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诊断证明及病假证明书管理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医学诊断证明及病假证明书的管理,维护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针对我院目前诊断证明书开具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依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
30、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保存。对过期、先休后补或有其他疑问的疾病诊断证明一律不予盖章。8、至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我院以前所有纸质手写诊断证明书、病假证明书一律作废,所出具证明书必须为医生工作站内统一制式的打印件,打印后医师签名并盖章后生效。9、医师在工作站内开具诊断证明书、病假证明书时存根联必须书写完整,确保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与存根联内容的一致性。10、住院管理中心及门诊部要对开具诊断证明书、病假证明书进行审核,对于不合格的诊断证明一律不的盖章。11、医学诊断证明书、病假证明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负责开具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
32、卡于19家A类医院、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产前检查并在京住院分娩;2、持本人社保卡于19家A类医院、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产前检查,在京外住院分娩。所需材料:1、门诊专用收据(有财政局章及医院收费章的正式收据);2、医保专用处方;3、门诊费用明细;4、病历复印件;5、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6、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7、社保卡或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9、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10、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1、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西城、怀柔、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