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地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石径四街20号】
二、必须提供的材料
请注意:
●下述材料中,(一)非应届毕业生和(二)应届及暂缓就业毕业生材料序号1-6须在报到当日提供扫描件(不可拍照,个人电子档案材料,请自行留存),且须携带原件进行核查。
●请在U盘中建立文件夹,以“姓名+二十八期+身份证号码”命名。
●文件夹内所有材料以“姓名+材料名称+身份证号码”命名,如:1.张三+身份证+身份证号码;2.张三+户口簿+身份证号码。请确保文件夹内所有材料扫描件的顺序及名称与下述材料一致。
(一)非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PDF上,确保边框清晰,信息完整。已婚人员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户口簿:户口簿首页(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扫描件)和本人页,请扫描在同一PDF上,确保文字清晰,信息完整。
注意:如确实无户口簿首页或本人页原件的,可以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3.学历证、学位证:学历证、学位证(从大学本科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需提供博士后证书原件及扫描件。扫描件名称请备注具体学历学位,如本科学历证、硕士学位证等。
4.专业技术资格:如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职业资格的,请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6.离职证明
温馨提示:请务必在报到当日将各段全职工作的离职证明扫描件一并上交,作为认定工龄的重要依据之一。原则上必须提供中心报到入职前最后一份全职工作经历的离职证明,若缺少某段全职工作的离职证明不影响正常报到。
7.照片:同版两寸白底彩照、一寸白底彩照电子件。
8.入党申请人员发展阶段鉴定、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现党员组织关系在广东省外的纸件介绍信抬头和去往党组织名称均为“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委员会”。
注意:必须由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机关党委或党委)开出的介绍信方为有效,以党支部、党总支名义开出的介绍信无效。
(2)现党员组织关系在广东省内的,接受电子接转方式。通过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接转时,须由转出党组织经办人在广东省党务信息系统内查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按照相应流程办理即可。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按规定加盖清晰的党委或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门公章,不能使用其他部门公章、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专用章等。
(4)预备党员须携带党员档案(入党材料)及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预备考察期间的表现鉴定(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团员组织关系转移:
9.婚育状况证明
(1)《婚育状况证明》应由户籍地所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一般为镇街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具,具体要求如下:
①证明应注明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异、丧偶等),生育情况(有几名子女,是否有收养子女记录等),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
②证明应加盖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公章,仅加盖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无效;
③证明落款日期应在2022年6月1日之后,在此日期之前的无效。
(2)已婚/离异及已生育子女的,请按实际情况提供:①《结婚证》/《离婚证》;②《子女出生医学证明》;③《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有)。
(3)上述证明,资料应提供原件及电子扫描件,扫描件需为图片格式(最好为jpeg),大小为500kb及以下;入职后将统一组织填报中心职工婚育档案信息。
11.住房情况证明
12.档案
13.父母及配偶所在地证明
(1)父母双方户口簿首页和父母本人页,父母现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需提供现居住地证明。
(2)已婚人员还需提供配偶户口簿首页和配偶本人页和配偶工作证明(须注明工作地点),配偶暂时无业的,请提供现居住地证明。
现居住证明可为: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居住证、暂住证、当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等开具的居住证明等。
(3)上述资料请提供电子扫描件,其中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应扫描在同一个图片文件内,扫描件命名格式应为“本人姓名-父母户口簿”、“本人姓名-配偶工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