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政审证明,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之所以存在上述现象,一是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不强,二是审计人员对审计证据的基本属性和要求缺乏足够认识。
二、审计证据的基本属性
根据我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具有证明力的审计证据应具有如下属性:
3、真实性。指审计证据是否如实反映了审计事项或审计过程。一是审计证据的内容真实。如证据是否为原件或原物;日期是否其发生日;复印件、复制品与原物是否相符一致。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确认,无证明力。当然,受职权及技术手段的限制,这里的真实以及上述的合法性只能是注册会计师能够识别的范围。二是审计过程真实。审计是对会计确认进行再确认,注册会计师未直接记录和参与企业的经济活动,只能根据经济活动产生的影响和经过会计处理的资料,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已完成的审计程序如实进行记录,体现其工作轨迹,以表明注册会计师是否做到应有的职业谨慎。如果注册会计师为证明自己已抽查某个项目但实际并未实施而编造的的工作底稿纪录,其审计证据则不具有真实性。
二、不同类型审计证据的要求
如前所述,审计证据按其外形特征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视听证据等;各种证据除应具有证据的基本属性外,根据我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还有其具体要求:
2、物证。指作为证据的物品。获取的物品证据应符合的要求是:原物或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证明该物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品可取其中的一部分。
4、口头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获取证人证言应符合的要求是: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以盖章等方式证明,注明出具日期,附有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人身份的文件。当事人陈述只限当事人对所经历事实的陈述,当事人陈述应注意可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虚假性。
四、审计证据证明力的局限性
一、引言
二、审计证据的证明标准
审计中需要证明标准吗回答这一问题之前,必须先回答“审计中存在证明吗”,不知从何时起,审计职业界内开始视“证明”如皇讳,代之以判断、决策。事实上,无论是证明,还是判断或者是决策,它们都要以一定标准为基准,以作比较,后作定夺,这是人类此种认识活动之共性。这种标准和认识对象一起决定了这类认识活动发展的方向与目标,其中,对象规范的是需要认识的内容,标准所要解决的是认识应达到的程度,它犹如认识活动必须跨越的横杆。认识结果的状态只有超过标准之要求时,由此产生的主张才能作为证明、判断或决策的前提。由此可见,标准问题无论如何都还是存在的,且是必要的。
毫无疑问,审计证据的证明标准所规范的主体是审计人员,所指向的时点应该是审计人员根据其所获证据对具体认定或报表整体进行判断时。所规范的内容应该是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证据所获得的关于被审对象的认识状态,这种认识状态的存在形式是包含了一定客观内容的个人主观判断,因为这种主观判断是以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基础的。但在何种程度上,审计人员才能判定被审项目是公允的呢这就是审计证据证明标准的核心问题,这实质上指的是审计人员认为某一认定(如报表某项目或其整体公允表达)的确信程度。例如“审计人员以95%的确信认为被审信息是公允的”用语。显然,审计人员所要说明的不是确信不确信的问题,而是确信的程度问题。那么,这种确信程度又该是何种程度呢
诚然,最理想的、最能让审计主体之外的人接受的标准应该是“客观事实”。因为这是绝对的真理,所以,它具有绝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因而具有绝对的可接受性。而且,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人类可以提供客观世界的正确图景,人类最终可以达到真理性的认识境界。受此观点的熏陶,使得人们认为只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审计个案的图景也可清晰可现,每一个被审事实都可以最终查明。所以审计人员对被审对象的认识必须符合事实的实际情况,对被审对象的认识必须达到与客观存在的社会经验事实相一致,并以这种符合客观事实的认识为依据发表审计意见。
第二个可选标准是“审计事实”。莫茨和夏拉夫在其经典著作《审计理论结构》中,认为审计证据包括了所有影响审计人员思维的因素,这些因素影响审计人员对被审项目或认定的判断。但考虑到审计证据在决定真理时的局限性,审计中的真理只能是指与审计人员在检查时用已获证据确定的现实的一致性。所以,这种审计真理并不是客观事实,而是一种主观事实,是审计人员所构造的、特定环境下的事实。我们称之为“审计事实”。若以此种事实为审计证据证明标准的话,则作为审计人员判断依据的事实就不是社会经验层面上的客观事实,而是经过审计程序重塑的事实。这种事实与客观事实存在着密切关系,它是由客观事实衍生而来,并不否认客观真实的存在,而是以被审对象所反映客观事实为基础,是对这类客观事实的模拟,是它们在审计中的反映。
要注意的是,这种事实观并不否认审计人员对被审对象的认识能够达到客观事实的程度,因为它同样承认审计过程之外有一个客观事实。它所说明的是,因为审计证据几乎无法导致确实的知识,审计人员应作的判断大部分都不可能获得强制性证据的支持,所以,不可能以客观事实本身作为审计证明的标准。其次,这种事实观也不否认审计认识对客观事实的追求。正如莫茨和夏拉夫所言:“审计人员应该认识到审计论题和工作条件带来的局限性,就问题的严重性和工作环境的局限性而论,在收集到从深度和广度上看均为合理的证据之后,并据以得到明智的结论,应该认为是足以达到获得审计真理的目的的。发现了新的证据或对环境事实有了更好理解后,也许会向原来的结论提出挑战,甚至原来的结论。尽管如此,在审
计领域中,当时的最佳结论是能够尽可能地趋近真理的。”最后,这种事实观也并不降低审计证明的质量。从标准要求上来说,这种事实观的确要低于客观事实这个标准。但在方法论上审计人员无法以客观事实本身作为标准,所以,与其选择一个不实际的高标准,不如退而求其次,设置一种以“最大限度贴近客观事实”为要求的衡量尺度。
三、审计证明的理性标准
在逻辑形式上,不管证明的对象是什么,证明都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论题、证明的根据(论据)和证明的方法(论证)。在审计过程中,审计证明的论题,简单地说,就是被审对象的公允表达。为了便于实务操作,又可将被审对象细化,对于财务报表审计来说,这一对象就被审单位的财务报表,几乎所有的职业规范都将其细化成财务报表认定。修订后的ISA500就将认定概念拓展为交易、帐户余额以及表达与披露三层次的认定框架。交易和事项认定有:发生,完整性,准确性,截止,分类。期末账户余额认定有:存在性,权利与义务,完整性,估价与分摊。表达和披露认定有:发生、权利和义务,完整性,分类和可理解性,准确和估价。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些认定中只有部分认定能够获得强制性证据的支持,其余的认定证据只能劝说审计人员相信其恰如其是。
审计证明的论据是指所依据的从中推出被审项目公允与否的那些命题或判断,我们知道审计证据几乎无法导致确实的知识,审计证明中的证明论据也不能是确实的知识,因而其只有合理的可接受性。审计证明的方法或审计论证,意为审计证明的逻辑表述,它与论题、论据不同的是,它既不是单一的个别判断,也不是所有个别判断的简单总和,而是这些判断所导致的一定逻辑结果的逻辑关系。形而上学地,审计论证有两个层次的论证,其中,一是由所获证据对具体认定的论证,二是由具体认定至报表整体公允表达与否的论证。现代审计是一种抽样审计,从逻辑上说,它应是一种归纳逻辑。在归纳逻辑中,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通常只是概然性(或然性)的。“事实上,……新的全称命题在尚未遇到反例之前,我们可以视之为真。”
由上述审计证明的特征可知,其所需证明的命题或判断并非都是能获得强制性证据支持的,它的证明论据也不可能都是确实的知识,证明论证只是一种概然性的联系。这种说服性的、只具有合理的可接受性的证明,其结果只能是所证命题或判断在未遇反例之前,证明主体(审计人员)信服其为真的。所以,审计职业规范都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谨慎,对所有的被审对象都应以一种职业怀疑的态度对待。只有当其所有的职业怀疑被排除时,才能信服其对象的公允性。故此,我们认为审计证明的理性标准应为“排除职业怀疑”。也正因为这样,莫茨和夏拉夫认为审计学是依赖证据来消除疑惑、获得信念的研究领域。事实上,选择这一标准还有其深刻的哲学基础。
审计过程事实上是一个归纳推理的过程,所以其结果的真理性也必然受到这种推理逻辑的限制。推理的根本特征就在于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系,也就是前提给结论提供理由或证据。在归纳逻辑中,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通常只是概然性(或然性)的,前提为真时结论不必一定为真,但可能为真。因此可见,归纳推理并不具有必然性的结果。所以也有人说归纳推理是一种非论证性的推理,它的结论所断定的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此在它的前提与结论之间只存在一定程度的概然性关系,从断定前提为真只能得出具有一定概然性的结论。由此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审计活动从科学方法论的视角来看,是一个归纳的过程,从方法论的本质来讲,其最终结果只能是一个或然性的。也就是说,审计人员只能在其所能收集到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以某种程度的内心信念相信被审信息是公允表达的。
因此,从认识论基础和科学方法论角度来讲,“排除职业怀疑”标准体现的是一种认真和科学的态度。这一标准尽管不是绝对的,但也不是给含糊不定留有余地的。它的选择只是考虑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局限性而作的次优选择,它和其他标准一样,就标准本
身来说,都不具备可操作性。因为无论确定什么样的证明标准,对证据的评判都是一个主观的过程,都是无法量化的。人们所能做的只有对这一主观过程进行规范。“排除职业怀疑”标准的实现最终也依赖一定的程序予以保障和规范。
四、审计证明标准的兑现与保障
在审计实践中,审计证明标准的实现与保障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主观方面,当审计人员判断被审项目公允与否时,其内心状态是否真的达到了证明标准。这完全是一个主观方面的问题,对此的判断亦只能依赖:于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职业道德以及个人信念。二是当审计人员宣称其内心状态已经达到证明标准的要求时,则此项要求就构成了对审计人员的有效的约束,这一问题也开始从主观走向客观,并具备了可控的性质。在现代审计中,证明标准的客观化是借助一系列程序和制度来实现和保障的。
首先是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审计工作底稿要求是审计执业规范的基本内容,对审计工作底稿的认识,各国审计职业规范大致一样,都认为它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得的资料,它应该如实反映审计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包括与形成和发表审计意见有关的所有主要事项,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由此可见,审计工作底稿所记录的是审计人员的主观方面客观化的整个过程。所以,对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就是对“排除职业怀疑”的判断过程的最基本的限制与规范。
该生在校期间,尊纪守法,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品学兼优,是一名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我大学作为美国奖学金中美双学位计划中方合作院校之一,现选拔该生参加双学位计划,特此证明。
某某大学(公章)
年月日
申根签证父母在职收入证明(需要使用带有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的正式公函信笺)
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系我司员工,职务______________。
20**年年收入为:
年收入包含年薪、奖金、提成、及各项补贴,个人所得税已由单位代扣代缴。
某某单位(公章)
我们作为学生________的父母,自愿为参加美国奖学金项目中美双学位计划提供所需一切费用。
此致
父亲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母亲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申根签证办理
一、准备申根签证的材料:
1、照片:2寸照片2张,多备无防。
2、签证申请表:可以去对方领事馆网站上下载,A3打印,最后要签名。
3、护照:护照正本和首页(照片页)复印件2份。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有内容都需要翻译。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要翻译。
6、在职证明和营业执照:在职证明和带红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个人经济担保:工资、无冻结的存款证明(6个月银行流水),信用卡正反面复印件,或房产证,或车辆购买等。需要原件和翻译件。
8、订单:机票预订单、酒店预订单、行程单、保险单(全都黑白打印即可)。
二、选择签证中心:
现在申根国家有26个,分别是: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瑞士、列支敦士登和马耳他。这些国家是今天的申根国。
到这26国的使领馆的签证中心办理都可以。据签证顾问的经验,一般奥地利签证中心的申根签证审批最快,只要3到5天就会出签。
三、带上资料去签证中心:
1、到签证中心之后就开始排队等号。如果是同一批人可以只领一个号。
2、递交申请材料、付签证费用。等待材料审核的结果。
四、出签之后:
温馨提示,签证出来后请务必仔细核对。如果漏了章什么的就属于无效签证了,就无法入境会被直接遣返。
扩展阅读:
10月12日后申根签证需录入指纹
近日云南大部分旅行社称已经接到多个国家使馆消息,10月12日起所有申根国家开始实行录指纹签证申请。这意味着去申根国家旅游将又多一道程序,云南游客办理签证的成本也无形增加。
10指指纹一次录入管5年
法国驻华使馆及总领事馆网站信息显示,自20xx年10月12日起,所有签证申请人在申请申根签证时都将被要求提供生物识别数据(十指指纹和一张数码照片)。
首次申请申根签证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前往领事馆或外部签证服务处提交申请。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5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该官网信息显示,签证信息系统将包含所有申根签证申请信息及任一申根国领事馆针对签证申请所作出的决定信息。这将简化签证申请流程、加强欧盟外部边界检查、提升安全等级。
12岁以下儿童可免录
有限数量的申请人可免于录入指纹,包括12岁以下儿童和身体条件不允许指纹录入的人。国家政府成员及其配偶和他们官方访问团的成员在因公旅行时也可免于录入指纹。
此次签证信息系统的采用是始于20xx年的、全球渐进式推行的一部分。该系统在中国开始使用的当天,签证信息系统也将同时在申根国驻东亚国家的所有领事馆投入使用。
全国有10几处办理地可选
云南美途国际旅行社人士告诉小编,尽管目前正式的实际执行流程还未有官方进一步说明,但近期云南各业内人士都在细心为出游者准备签证办理提示。比如可供指纹采集地点有北京、沈阳、济南、武汉、上海、杭州、南京、广州、深圳、重庆和成都等地,游客可前往这几处使领馆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申请。
据悉,云南游客最近的办理地也就是重庆或成都,以成都为例,录入指纹一个环节可能就需要花费每人20xx~3000元(包括往返2~3天的机票费用及食宿交通费用等)。
云南美途国际旅行社杨文颖介绍,以前,首次办理申根签证的游客委托代办一个申根签证的费用为20xx元以内,以后录入指纹启用势必将增加成本。
离职证明是指员工离开原公司时,由原公司所开具的关于该员工受雇情况的证明。
离职证明到哪里申请
离职证明可以由本人在离职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开具,人力资源部可以证明员工的受雇日期、担任职位、离职原因等信息。
离职证明的作用
离职证明通常是为了证明员工已经和以前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为避免人事纠纷而开具的证明。
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凭据,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重要资料。
申请离职证明注意事项:
1.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2.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1、用人单位防止就业人员同时兼任两分以上工作,减少公司机密泄露的几率或其他特殊需要。
2、新单位担心你和原单位还有未了结的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事情。如果他录用了还未与原单位解除劳云动关系的劳动者,新的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3、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没有离职证明,就表明你仍然是该单位的员工,社保中心不会受理你的任何请求,无论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均需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起码是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有社保转移单也能证明你在前家公司工作过,但离职证明主要是了解你曾所在的公司工作方面是否正常,有些公司要求提供离职证明主要是担心求职者曾在前一家公司有留下不良现象,如被前一家公司开除或辞退的话,则一般是不会帮你开立证明的。所以有一个就最好了,说明你曾在工作中能力被得到认可。
可以的,也是应该的,新单位担心你和原单位还有未了结的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事情。如果他录用了还未与原单位解除劳云动关系的劳动者,
新的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请参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离职证明有什么作用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劳动则失业后,需要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领取失业保险金。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亦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应当要求单位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未按《条例》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明或未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影响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失业保险金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给劳动者造成其他实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请求,赔偿其他实际损失,但不再承担法定失业保险金的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范文一
离职证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职员)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___(部门)的_________(职务),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已办理交接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虽然这本书讲述的是黑社会、江湖上的事情,但是这本书同样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
这是他的理想,他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努力着。他说想到的绝对能做到。
只不过他的理想放在了黑道上。
那么,一个黑社会的人可以如此执着。如此热情地去挑战自己的理想。而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呢?但是,我们又要拿什么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呢?我想那应该是追求与拼搏之间磨起的火花吧?
明示保证是在保单中明确表示的保证,看得见摸得着,通常以文字来表示,以文字的规定作为依据。
明示保证分为确认保证和承诺保证。确认保证:以前或者现在是否做过某事情,比如确认有无重大疾病史;承诺保证:承诺以后不做或者做某事情,比如承诺今后不再抽烟。
明示保证必须遵守,否则保险合同可以判定为无效;如果保单中有明示保证,承保人应该向投保人说明,督促其遵守,否则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承保人承担。
归根到底,还是一种身份认同的需要,谁都想在一个让人羡慕的群落里安营扎寨,找到归属感和优越感。
进入大学后,小文跟一名来自河南的女生谈起了恋爱。由于女生父母是经商的,家境要比小文的家庭更为富有,不论是穿着打扮还是平日花销都出手大方,有时候连小文看着都觉得咂舌。随着两个人感情不断加深,小文的担心也渐渐加重了起来,原来女友一直提出让他见见自己的父母,他则因为担心女友的父母看不起而选择了避而不见。不过他向女友表示:“你放心,我一定会给你最优越的生活,不让你受一丁点儿的罪。”
一听这话,小文的心当时就颤了颤,冷了面色说:“好,不错。”
“怎么,你不高兴?”女友看了看他的模样,不解地问。
“咋不高兴?要是我能来深圳,不是也有房子住了吗?”小文赶紧换上了一副笑脸。
这次相会回去后,小文的心里就翻开了锅,他一直想着要证明给女友看,可没想到的是,不管做什么事情,最终都是以失败告终,非但没有挣来钱,相反则赔进去了不少,宣称的百万豪车更是没影儿的事。尤其是现在一听女友的父母为她购置了600万元的房子,更使他觉得难堪,自己的事情要是被女友的父母知道了,岂不是更瞧不起自己?
小文越想越觉得担忧,越想越觉得应该尽快能找到证明自己能力的东西。2013年12月4日,回到长沙老家的小文到街上转悠,无意中来到了雨花区一家4S汽车店外。在店外的宣传海报上,他看到有宝马轿车试驾的消息。看完消息之后,他的脑子里就是一动。
做好准备后,他就迈步走进了店里,向工作人员提出要进行试驾。很快,工作人员为他安排好了车子。当他钻进了车子,缓缓启动之后,在4S店提供的空地上转了几圈,然后提出到路上感受一下。工作人员犹豫了片刻,见他穿着打扮不俗,应该是潜在客户,就同意了。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小文开着车子驶上大路后,当即就加快了速度,一会儿的工夫就不见了踪影。
抢车得手后,小文没有直接赶回武汉,而是绕道去了九江,然后才回了武汉。5日这天,小文在朋友圈发了一张自己和宝马车的合影,宣称这是自己人生的第二辆车。在与朋友的聚会中,他言称宝马车是从上海刚买来的。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结婚时,应当出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证件和证明。第1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当出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等证件和证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公证认证手续的改变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上述规定,婚姻状况证明公证认证手续的改变分为如下两种情形:
由于一些国家对“婚姻状况实体公证”仍有要求,所以国内涉外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出具用于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便成为其中一种替代形式。
二、送往国外使用的“单身证明”种类及其公证认证手续
针对上述变化,建议中国公民在办理送往国外使用的“单身证明”之前,务必确认如下事项:
(一)注意确认“单身证明”的种类和公证形式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发证车管所接受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