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防范医疗美容欺诈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告知如下:
一、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俗称“破皮”)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生活美容不是医疗美容,没有所谓的“轻医美”美容方式。
二、医疗美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须持有卫生健康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执业资格证方可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生活美容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人员不能从事医疗美容服务。有医疗美容需求的消费者,请选择正规合法的医疗美容机构和执业医师,自觉抵制非医疗机构和非医师的医疗美容服务。
四、一些非法从事医疗美容的机构和个人为牟取不义之财,常常通过虚假宣传,肆意夸大美容效果来招揽顾客,消费者应当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慎重选择医疗美容服务,避免轻信虚假宣传而盲目接受医疗美容服务。
五、少数医疗美容机构将常规诊疗项目换名包装成高新奇特项目,虚构名医或专家坐诊,欺骗消费者,消费者需提高警惕。
六、消费者应当查看医疗美容机构在醒目位置悬挂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执业范围、执业科目、服务项目、许可部门和日期,并查看该机构应当公示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以及收费价格标准等信息。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前,应当了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医生是否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是否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七、医疗美容作为医疗服务项目,有其适应症和禁忌症,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前,应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师进行全面检查,对本人实施医疗美容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等作出全面评估,与主诊医师充分沟通交流,知晓可能产生的手术感染、麻醉意外等不良后果和技术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手术合同)。
八、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时,应当查看使用的药品、材料、器械和假体等是否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产品质量合格证,进口药品或材料等是否有中文标识、中文说明和进口注册证号。医疗美容注射使用的A型肉毒毒素是医疗用毒性药品,包装上要有“毒”字标识;注射用的玻尿酸是医用材料,必须经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