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了,不时会有内地律师朋友问到香港法院立案难不难?居然前不久我一内地法学院研究生时的同学,在内地某法院立案遇到困难后,也问到我同样的问题“香港法院是否有立案难的问题”?看来有必要解释一下该问题,以免大家对香港法院造成不必要的误解。
一、内地法院立案所需材料较多
我以普通民商事诉讼案件为例,根据目前离香港较近的内地某法院网站显示的诉讼材料清单指引,一般民事诉讼应当提交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A.当事人是自然人的,需要提交(1)居民身份证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或(2)公安局出具的居住证办理信息;或(3)由居委会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原告已在辖区居住满一年。
B.当事人是法人或组织的,需要提交(1)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和(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查询证明;以及(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查询证明。
3、委托代理材料
(2)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以律师代理为例,应提交①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和②经核对的执业证复印件。
4、证据材料清单和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其它材料。
二、香港法院立案很简单
我作为香港执业律师,这几年一直代理不少内地客户打官司,对此感受颇深。为了说明问题,我同样以提起民商事诉讼为例进行解释。
(一)香港立案所需材料
香港法庭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极为简单,以至于第一次我在准备提交诉讼材料时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在一般民商事诉讼中,多数情况下仅仅需要原告律师提供2件材料即可立案,即:
1.传讯令状(writofsummons类似传票-要求被告应诉答辩);
2.起诉状(香港称为申索陈述书)
当然传讯令状中会包括两个格式性的表格,一是送达认收书及指示(acknowledgementofserviceandguidance),告诉被告人的权利和法律后果以及如何填写等;二是原告要表明是约定的或不是约定的赔偿金(admissionofliquidatedorunliquidatedamount)。
法庭工作人员随后就会输入电脑,给你一个案件编号,比如高等法院2018年民事案件第100号,案件编号就为HCA100/2018,然后自己写入上诉两份文件之中,法庭工作人员盖上法庭印章即可。通常而言,整过法庭的立案过程包括排队缴费在内,大致通常在10-15分钟左右即可完成。
三、香港法院立案和内地有很大不同
从上述立案过程可以看出,香港立案和内地有较大分别:
1.香港立案不需要原被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在民商事起诉时,香港一般既不需要向法庭提交原告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也不需要提供法人原告或被告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也不需要提供原告或被告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庭在立案阶段一般不会理睬这些事宜,因为对于原告而言,这些材料原告代理律师在接受委托时就已经核实并提供。
对于被告而言,原告代理律师有义务确认被告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由于香港遵循costsfollowtheevents,即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律师费用的基本原则。如果被告弄错,原告要承担被告一方的律师费用。同时,由于香港个人隐私条例生效,目前香港的法律文书中也一般不要求写入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号码。
2.香港立案不需要当事人委托代理材料
至于不要求律师提供执业证和律师行资料,我的理解是因为香港律师本身是视为高等法院的官员(solicitorisanofficerofthecourt),法庭认为是一家人不需要出具;二是冒充律师本身是刑事犯罪,一般众人也不敢冒犯。
3.香港法庭立案不需要律师亲自办理
同样香港立案也不需要送达地址确认书,因为起诉文件的送达完全是原告自己负责,法庭不会负责送达事宜。如果因为原告自己把被告地址弄错而送达不了,这也完全是原告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