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典型案例】宠物死亡惹纠纷法庭诉前巧化解
近日,安达法院铁西法庭受理了一起因宠物死亡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通过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成功将案件化解在了诉前。
案情回顾
2023年9月,秦某在持牵引绳牵着宠物犬在小区楼两侧遛弯过程中,崔某驾驶车辆自秦某身旁经过,因车辆距离过近,导致秦某的宠物犬被卷入车下碾压导致死亡,事故发生后,双方始终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秦某选择诉至法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调解经过
在收到秦某的立案材料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因该起交通事故未对双方当事人本身造成损害,可以通过诉前的方式化解该起纠纷,随即便与秦某进行沟通,向其释明诉前调解能够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纠纷,在征得秦某同意后,铁西法庭针对该起纠纷展开了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认可了宠物狗为秦某所提供的情绪价值,耐心安抚秦某的情绪;另一方面,也从法律的角度为崔某释明该起事故中,系因崔某过失造成了秦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调解员的努力下,秦某打开心结,崔某也表示同意就赔偿数额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在了诉前。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下一步,铁西法庭将切实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在推动源头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立足“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持续推进诉前调解工作的展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切实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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