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广东省医保局印发的《关于共同开展省级药品和耗材超声刀头联盟采购工作的函》和附药品部分目录的真实性?
答:
您觉得有人会去为此造假吗?
(三)为什么在广东省医保局的政府文件信息公开栏目里也找不到这个文件?
并不是所有文件都是必须公开的,广东省医保局的政府文件信息公开栏目里也找不到这个文件并不能否定这个文件的真实性。
(2)同时根据国家最新的医保目录,并没有指定是哪种生长激素,只指出了“原发性矮小适应症”,理论上讲只要是“原发性矮小适应症”,无论粉针、水针、甚至长效都适用于国家最新的医保目录。
(3)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一些省份水针的确是被纳入医保的。
基于以上3点逻辑,我们认为水针纳入共同开展省级药品和耗材超声刀头联盟采购工作的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
(五)对《关于共同开展省级药品和耗材超声刀头联盟采购工作的函》的认识
广东省医保局牵头的16省市《关于共同开展省级药品和耗材超声刀头联盟采购》(简称:联采)与国家集采是不同,只是国家层面集采的一种补充,最关键的是采购规则的不同。
(六)使用医保一定需要住院吗?
从我们的调研情况看,目前医生往往会根据IGF1来判断是否需要处方生长激素;但是医保内的原发性生长激素适应症是一定需要进行激发试验的,而激发试验涉及安全性所以一般是需要住院的,而只是在做激发试验需要住院。
(七)本次联采的规模到底有多大?
我们往往有一个认为只有医保部分才会联采的误区,其实只要院内用药都会被考虑在内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生长激素院内用药的体量,以某省为例生长激素体量已经排在了全省药品用量的第十几名,所以联采只是早晚的事情了。
按生长激素用药30%的院内市场,本次采购占全国份额的三分之一,这样按65亿市场规模计算,本次生长激素联采基础量应该在65*30%*33%=6.4亿左右。
(八)本次联采的规则是怎样的?
(九)这次联采有哪些特点?
(1)在2025年实现省级集团带量采购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须、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
(2)尽可能保留原市场份额大的企业,不改变医院现有用药结构。特别是,第一轮报价:A组企业报价只要不高于限价和自己的全国最低价,即可获得自己企业预采购量的70-80%量。
(3)与国家层面的集采一样带量采购,以量换价;但是与国家层面集采的最大不同是竞价只会在第二阶段发生。第二轮报价:已经获得70-80%量的企业以及有可能淘汰的1-2家,愿意以量换价抢夺剩余量的20-30%的部分量,进行第二轮报价(引入较高的淘汰率,即梯度报价、以量换价),依据降幅大小确认多家拟中选企业(具体几家待定)。即让愿意以量换价抢夺剩余量的20-30%的部分量发生在第二阶段。
(十)对长效生长激素参加本次联采的推演
根据规则,
·A组:按每家企业的市场量(采购数量)排序,前70-80%的企业纳入A组(主流组);A组企业数小于一定数量时(如6家)可不淘汰,全部入围;大于一定数量时引入淘汰机制(少淘汰,尽可能保留原市场份额大的企业,不改变医院现有用药结构);
·B组:按每家企业的市场量(采购数量)排序,后20-30%的企业纳入B组(非主流组)
金赛增市场占比100%,只要不高于限价和自己的全国最低价,即可获得自己企业预采购量的100%量。
(十一)对水针生长激素参加本次联采的推演
(十二)对粉针生长激素参加本次联采的推演
这样只要安科和金赛粉针不高于限价和自己的全国最低价,即可获得自己企业预采购量的70-80%量。而剩余的20-30%量再由金赛、安科和联合赛尔和中山未名去竞价。
现在的问题是安科和金赛会为了这20-30%量去打价格战吗?打赢了就彻底灭掉了对手,打不赢损失的是这20-30%的量;而现在联合赛尔和中山未名的心态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果输掉则会彻底退出这16个省市市场!
(十三)对金赛药业参加本次联采极端情况的推演
金赛认为市场足够大,需要大家一起来参与和学术推广,一起做大市场,以最平和的心态参与采购,完全放弃第二轮竞价,基本保持原有价格体系,那么会是一个怎样的结果呢?金赛药业2020年生长激素总规模在54亿人民币;其中:长效6.1亿,水针42.1亿,粉针5.9亿。按30%的院内市场,本次采购占全国份额的三分之一,这样金赛药业的参与本次生长激素联采基础量在5.4亿,本次生长激素联采情况推演如下。
这样即使在最极端的情况下,金赛药业也只会减少销售收入=5.4-3.9=1.5亿。
(十四)金赛药业生长激素的主战场在公立医院之外
(十五)结束语
(1)本次联采规则对金赛是非常友好的。
(2)只要金赛药业愿意在本次联采中采用价格激进策略,金赛药业的地位非常主动。
(3)本次联采最极端的情况,金赛药业也只会对全年业绩造成1.5亿销售收入的减少。
(4)关键是本次联采在某种程度上也肯定了对生长激素的采购方式和体系,会彻底打消市场原来对生长激素集采的疑惑和不安!
(5)基于以上讨论,我维持我对金赛药业一定会完成今年销售目标的观点不变!
(6)股价属于市场先生管,以上讨论与股价无关!
(7)本文是在访谈了多位机构和卖方研究员、研究达人、律师、医药业内人士,并与他们充分和深入交流之后得到的观点,理解的也不一定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