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二、报销金额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医疗补贴费用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6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400元。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THE END